星期四, 九月 11, 2008

激荡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真相

  【主持人:】各位南都的读者、各位广州的市民,很高兴又在这个周六的上午和大家相聚在岭南大讲坛。今天来了这么多的朋友,除了现场的朋友,还有很多的网友也在关注今天的演讲,昨天晚上我特意上天涯网看了一下,预告我们这个讲座,已经有上百网友已经向朱老师提出了很多的问题。

  回到今天的这个主题,“激荡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总结”,我们回望改革开放以来的30年,我个人觉得是要放在1840年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历史大转型的过程中来看这30年,我们的大转型其实就是让中国从传统的皇权专制社会向现代民主社会转型,这一百多年的过程中,有扬帆启航的时候,也有触礁搁浅的时候,也有走回头路的时候。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这艘大船重新走向现代化方向,扬帆重新启航。站在这30年的节点上,回望过去30年中国所发生的事,我们站在现在,看现在是什么样的位置,展望未来中国以后应该往何处去呢?所以今天非常有幸请到了著名历史学家,上海大学教授朱学勤老师,给我们解答很多的问题。

  朱老师大家很熟悉了,他长期从事近代史以及社会思潮的研究,是自由主义的领军人物,他的很多书籍在座很多听众可能都详细的阅读了,我就不详细的介绍了。下面把时间留给朱学勤老师,让他给我们带来一场精彩的演讲,大家欢迎朱老师。

  三十年来的中国改革,有两个阶段

  【朱学勤:】明年就是改革开放30周年的纪念日了,我想到了这个关键时候,社会上有各种声音出来,关于改革开放的第三次辩论,从前两年一直到今年的上半年,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第三场辩论是相对前面两场辩论而言的,前面两场辩论我就不重复了,第三场辩论是从郎咸平的讲演开始,郎咸平跟我也有一点私交,当郎咸平在报纸上作为财政专家、公司法专家揭露上市公司造假坑害股民时我是非常赞成的,但是等到郎咸平把他的批评面扩大,扩大到否定整个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道路,我就很不赞成了。我们两个人曾经在上海有过一次深入的交谈,从上半夜一直谈到下半夜,我跟他说老朗老朗啊,你毕竟是从外面回来,不知道三十年中国是怎么走过来的,你仅仅从三十年来官方的文件、三十年来人民日报、求是杂志这些主流媒体的文字记录来判断三十年中国,你肯定就是找不准脉搏,因为三十年来中国基本的发展就是多干少说、只干不说、干了再说。

  与郎咸平对立的观点,后来起来反驳郎咸平对三十年改革开放全盘否定的皇甫平,我跟他也有一些交流,我从总体来说是赞成改革开放立场的,但是我对皇甫平的观点也有保留,“两平”之争在价值判断上针锋相对,一边说改革开放糟的很,一边说改革开放三十年好的很。好派和糟派,在价值判断上针锋相对,却共享的历史前提是一致的。什么历史前提呢?就是他们都认为三十年来中国是只有一场改革,一场改革贯穿三十年。你要么说它好的很,要么说它糟的很。我说先不要下价值判断,首先进行历史学的事实还原,三十年来中国是只有这一场改革吗?还是有另外一个面貌?这就是我今天要跟大家沟通的一个最基本的观点。我的观点是:

  三十年来中国是有两场改革,而不是一场改革。或者说,三十年来的中国改革,有两个阶段。

  结束文革:从广场政治重返世俗生活

  第一阶段改革,经过三年徘徊,第二阶段改革重新起步。两场改革之前当然有联系,至少是同一人掌舵的产物,但是无可否认,两场改革之间有断裂,有相当大的差异。形成今日之中国者,好也罢坏也罢,更多的是与第二阶段改革相联,而不是与第一阶段改革相联。如果不把这个历史事实还原出来,有十个皇甫平,一百个、一万个,发表一百篇、一万篇当年解放日报的评论文章,也不足以说服广大的民众。这就是我的基本观点。

  中国的改革为什么启动,首先就是要回顾它是被文革逼出来的。文革与改革一字之隔,天翻地覆。今天为什么我们说文革结束不能仅仅归咎于四人帮、不能仅仅归咎于四人帮后面有毛泽东晚年错误的支持,因为文革实际上是更大范围、更长时段激进革命运动的终结——从1789年法国革命到1989年苏共解体,这是一个非常完整的历史单元,两百年,多一年少一年都不行,上帝从来没有在世界上安排如此整齐的历史单元,让世人选择应该改革什么、放弃什么、选择什么。从1789年开始的激进革命运动,到了1794年的7月,在法国发生“热月”事变,雅克宾派专政嘎然而止。然后是社会还俗大潮,所谓社会还俗,单个人在人生的某一个阶段,会厌烦世俗的生活,会出家,出家会厌烦,然后还俗,社会也是,在一个癫狂的时代整个社会出家,进入超凡入圣的年月,但是社会不会持续太久,时间长了,总会产生从广场重回厨房的世俗性返归运动。这一场从广场到厨房、从革命到世俗的转折。革命几乎席卷了20世纪大半个年月,所以1976年的10月6日的历史含量极其丰富,我们有机会可以专门来分析历史的这一天,从正面、反面、侧面、负面,多方面的解析历史这一天里的信息。和我们今天议题有关的,我点到一句,点到为止:这一天仅仅是长达半个多世纪激进革命的终点,结束了中国激进的革命,社会大还俗,群众从广场政治重返世俗生活。

  事变发起者几乎没有历史自觉。他们结束文革之后还是进行文革路线,所谓三年徘徊。此后的路线可以看出中国的文革是以文革的方式结束,这样才能理解为什么他们抓了四人帮,可是此后三年的路线并没有改变。改革是在那三年当中孕育起来的,所以从某种意义来说,文革和改革一字之隔,既是对文革的否定,也是拖着一个长长的文革尾巴,历史在断裂中相连。

  第一场改革从1978年三中全会到1989年是青春浪漫的岁月

  这样进入历史的脉络,就可以理解第一场改革为什么发生,第一场改革为什么中断。第一场改革如果说有一个历史的天幕,历史的天幕上有一行字,隐隐约约来昭示人间中国这场改革的总背景的话,那一行字当然是“文革不能再发生了”,正是因为文革天怨人怒,在党内的上层下层,从国内到海外,都有从文革到改革的呼声和动力。第一场改革恰恰是在解散文革这个大旗下召集起他的同盟军,记住我说的是解散文革——中国的文革是被解散,而不是被铲除的。改革在党内的开明取向的党员和党内外有强烈改革愿望的知识分子,还有社会底层,主要是农民,这三者当中结成了一个广泛的同盟。

  从1978年三中全会到1989年,这十一年,大家肯定是记忆深刻的。我们简单的说一下,在一个人的身上,我们从来没有看到过所谓返老还童的奇迹,但是我们确实在一个民族的身上看到过返老还童的短暂的岁月,那个十一年。我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都是过来人,不仅仅是在物质上,更重要是在人的内心深处,整个民族已经走向了灾难的深渊,每一个人的内心都有阴霾,这个民族还有没有前途。就是那样的一个暮气沉沉的时代,突然迎来了一个大家好像都年轻了十岁的返老还童的青春浪漫岁月,我们都记得那个岁月大学课堂里两代大学生聚集一堂,三十岁以上已经拖家带口的大学生,还有就是应届大学生,那时那一个图书馆说明天早上我们再增加社会的阅览证50张、100张,半夜图书馆门口就排起长龙,我们都记得新华书店突然说明天可以发行巴尔扎克、托尔斯泰的小说,哇,长龙又出现了,还有电影院播放已经禁演十七年的电影,哪怕是洪湖赤卫队,也会排起长龙。那个时候,整个民族突然变年轻了。那个时候如果要寻找一个背景音乐的话,我想最好的背景音乐就是城乡共鸣、老少皆宜的歌曲,就是《在希望的田野上》。那一个枯木逢春的青春浪漫岁月,这个党、这个民族非常幸运,这个党、这个民族出现了历史上空前绝后的黄金领导层,这是一个基本事实,因为那个时候还是一个人治阶段,领导人怎么样,要比今天更有力量来决定社会的基本面貌。

  我想邓的作用,大家都不会质疑了,我只举一个例子。三中全会上曾经讨论过以陈云同志出来掌舵,而三中全会的时候当时邓小平还没有全部恢复名誉,他正处在局外人向局内逐渐走进的阶段当中,这是一。第二,三中全会说党的工作重心转移,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建设,那么在党内,大家公认的懂经济的人是陈云,而不是其他人。所以这两个因素放在那里,三中全会上元老派,老干部,一度盼望是陈云出来掌舵,这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但是陈云表态说从经济建设方面来说,我确实够格可以掌这个舵,但是我们这么党、这么大的国家,总要有一个领过兵、带过军队、打过仗的人出来掌舵,我什么都不缺,就缺后面这一条。他说,如果是按照这一条来找掌舵人,那当然是邓小平。

  邓的作用是无可置疑。三架马车中左膀右臂,耀邦不用说了,相对于赵紫阳来说,我想这两个人正好是一个互补,耀邦是火热的激情,耀邦的作用在哪里呢?他是一个有道德魅力、人格魅力的人,不要小看道德魅力、人格魅力,你想一想从七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整个中国社会满目疮痍,主要是人的精神世界受到那么多挫折,党内那么多干部,包括老干部,从那么多整人的左倾运动中走出来,那么多人都整过人,也被人整过,每一个人的内心都留有政治运动的阴霾,而唯独耀邦是一个异数,是一个罕见的政治人格,他就好象没有经历过这些运动,是一个透明的人格,满身阳光的人格,用今天的时髦话来说就是一个“阳光青年”,这样的人在那个时代出现,起什么作用呢?其实他是把这个党、这个民族所剩无己的道德资源、道德剩余、道德残余凝聚起来,从文革走向改革,没有这样的一个人,这个社会凝聚不起来,这个党也凝聚不起来,他的火热般的激情是起这个作用,也是无法代替的。

  那赵紫阳正好跟耀邦形成一个对应、互补,如果说这一边是火热的激情,那赵紫阳就是冰雪般的聪明。他没有读过大学,按照他的学历来说,好像是初中不到,就参加了革命。但是后来无论是在广东,还是在四川,留下的口碑,或者是到总理、总书记任上,他和第一流的科学家、第一流的经济学家,那种交流之透彻,使人不得不惊叹这个没有读过多少书的领导人悟性第一流。

  我第一次访问台湾的时候,台湾中研院的院长,现在已经退下来了,李远哲,他跟我谈过。我说你是华人世界当中的诺贝尔奖获得者,70到80年代多次到大陆来,见过从邓小平到江泽民的三代领导人,你谈一谈私下个人跟他们接触的体会。李远哲那天谈的很动感情,本来根据议程是二十分钟结束,二十分钟时秘书进来提醒结束,结果李院长说你不要提醒了,我和大陆来的教授谈的很投机,要结束我自然就结束了。我们谈了四十分钟,他就跟我说了跟这三位大陆领导人的交流体会。他说邓小平是具有世界眼光的政治家,我说为什么这么说呢?他说有一次邓小平一上来就很坦率甚至带有质问的口气说台湾为什么要独立?邓的性格大家都知道,毛甚至都说过“他是开钢铁公司的”,党内敢于拍桌子和江青对抗的两个人,一个是林彪,一个是邓小平,所以邓小平见到李远哲开门见山第一句话就是这句话,我一点也不奇怪。李远哲也是一个直来直去的人,最后邓小平听完之后脸色放缓,就说了一句,这么说来,台湾回归不是我们这一代人能够解决的了?李远哲说是,要留给下一代人解决了。当时邓小平结束这一场谈话,只是长叹一声,哎呀,总是要叶落归根嘛,就是这样结束的。所以李远哲说邓小平这个人,一有胸怀二有胆量,第三有眼光,所以他说是世界眼光的政治家。李远哲还说他每一次见赵紫阳,都是把当时世界最前沿的科技动态整理出来,带给他,告诉他中国人在哪些方面欠缺,哪些方面迎头赶上。他没有听不懂的地方。

  第一场改革的隐患只是观念风暴而和千百万民众当下的利益结合不紧密

  但是第一场改革它是有隐患的,第一个隐患它的动力更多来自于改革派的官员和社会上的知识分子结合在一起的观念风暴,你去看那个时候所谓的启蒙作品,和千百万民众当下的利益结合不紧密的。你看看今天,包括南都报的言论版,每一个话题和当下发生的时政、新闻,和民众在社会具体运作当中的权益、损益是结合在一起的。二十年前我自己经历过那个岁月,也经历过启蒙,那个启蒙是悬空在天上的,和千百万民众的利益有结合,但是结合的不紧密,所以很容易被打退,很容易被武器的批判所粉碎。

  总的发展趋势是很明白的,摆脱计划经济,趋向于非计划经济的模式,但是非计划经济的模式是什么呢,党内是前后徘徊的,开始说是学匈牙利模式,后来说学新加坡模式,后来在党的文件里一步步靠近新经济模式,但是每一次靠近时,检索党的文件,今天我想起来都是绕来绕去的绕口令,开始是说“公有制前提下计划经济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后来又说是“政府制订计划、计划指导市场、市场影响企业”等等。有四个字是呼之不出、呼之欲出,这四个字大家今天都明白,就是市场经济,这四个字始终没有堂堂正正出现在党的纲领性文件里,这是第二个隐患。

  第三个隐患,刚才我说到历史在断裂中连续,文革和改革是一字之隔,第一场改革改变了政策,改变了经济政策,但是还没有真正触动政治体制,尤其是邓小平说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实际上没有触及。当刚刚要触及的时候,一连串的事件发生了。

  那么发生的原因,我们不从个人品质上去找,至少是你这个体制,从文革中来,选择了新的经济政策,但是这个体制没有改变啊。我们的历史是在断裂中相联的,尽管第一场改革提出了非常好的改革的目标,第一经济体制改革,第二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曾经有过两个小高潮,都是以邓小平的讲话为标志,1980年邓小平有一场讲话《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1986年他曾经催促要设立专门研究政治体制改革的机构,提出各种各样的草案、方案出来,他自己个人的论述,多次切入旧的政治体制的命脉,他曾经说过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在英国、美国、法国是不可能发生的,因为那里有民主制度。他也曾经说过,我们要寻找到一个制度,这个制度使得好人上去做好事,坏人即使上去也不能做坏事。他还说过,一个党、一个民族千百万人把他们的荣枯兴衰命运维系于我一身,这是非常危险的事情。

  邓小平的很多政治体制改革的论述,现在都还没有失去光彩,但是经济体制改革改到一半,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目标,还没有触动就中断了。

  改革中断,徘徊三年,重新启动

  第二阶段改革,它是在改革中断的背景下徘徊三年,重新启动的。

  当时江泽民新任总书记的,第一个七一讲话我们记忆犹新,1989年7月1日在党校说的话,提出分清两种改革观,一种是社会主义改革观,一种是资本主义改革观,要把反和平演变作为党的教育坚持到底,,要把个体户——当时没有民营企业家一说,因为那时还谈不上民营企业家,都是年广九、傻子瓜子、个体户这样的人,要把个体户罚的倾家荡产!而2002年第二个7月1日讲话,讲的是“三个代表”,要欢迎资本家入党。两相比较,可以说明在这个历史阶段里,中国发生了多么大的变化。

  邓在辞去所有职务之后,三年闭门不出,我相信他在自己院子里想到的事情,总结的历史,不亚于文革时他在南昌著名的邓小平小道上来回散步想到的事情。

  1992年邓复出重新推动改革,他已经是垂暮之年,接近90岁了。他肯定要总结的是前段改革的经验教训在哪里,第二场改革从哪里起步。正是第二场改革改变了三年徘徊,使中国又一次踏上改革的道路。但是在邓小平来说,最后推一把中国,时间之窗留给他只有两年,他聪明也好,幸运也好,他抓住了这两年。这两年相比前面的十一年,从某种意义来说,那是邓小平有生以来所遇到的最有作为和为幸运的两年,为什么这么说?前面几起几落我们不说了,就说第一场改革虽然是他掌舵,但是他受多方面的力量牵制、拉扯,左的这一面是反对他的经济体制的改革,所谓右的一面,是要求他不仅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而且还要有政治体制改革。十一年里,两种声音来回拉扯,两三年就有一个小事件,两三年就会有一个小风波,以至于八十年代大家都说是单年自由化、双年反自由化。阶段性的拉锯,没有一年平息过,而到了92年改革重新起步的时候,我们看到右的声音没有了,一巴掌打下去了,鸦雀无声。左的声音呢,由于自然规律的作用,突然凋零了。

  时间之窗给邓小平打开只有两年,他抓住了这个两年,南巡之路是邓晚年的“天鹅之舞”,从某种意义来说,真正的邓小平时代,好坏我们且不论,接近百分之百不折不扣执行他改革意图的时代,其实还不是第一阶段改革,是第二阶段改革,是他行将去世之前的两年,和去世之后出现的。所以邓小平的改革年代,是在他垂暮之年,甚至是没有邓小平的年月才真正降临的。

  第二阶段改革和第一阶段改革重要的差别,就在于历史背景剧变。前一场改革的背景是文革不能再发生了,第二场改革的发生背景是89政治风波不能再发生了。如此一来,第二阶段改革就有很多第一阶段改革不具备的特点:那就是经济体制改革大踏步的前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幅度、广度、深度远远超过第一场改革。让世人意外的是,把市场经济写进党的最高文件,居然就是1992年的十四大上,那时离89风波并不远,这当然是邓南巡推动的结果。你想前面十一年,呼之欲出、呼之不出,而现在突然市场经济喷薄而出,写进了党的最高文件。

  此后的故事大家都知道了,一直到2001年中国加入WTO,到了2006年中国超过了英国,国民经济总规模达到了世界第四,明年就有可能超过德国,成为第三。经济体制的改革突飞猛进,非第一阶段改革可以比拟的,正是这个东西迅速改变了中国人既贫既弱的情况。李鸿章临死的时候,以他的历史眼光洞见到此后中国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他自己没有亲身经历,以后中国老是在变,变了一半就被打回去。李鸿章去世一百多年,中国才开始变。实现三千年之未有大变局的,就是我们亲身经历的当下三十年中国。

  在中国的经济版图上拔地而起,所谓赶英超美,那是毛泽东时代提出的蓝图,用他的错误方针、错误的方法赶英超美,一个跟头跌入三年大饥荒,而真正实现赶英超美,倒是邓小平去世之后的05、06年,虽然这个事没有广泛的宣传,但是我自己从小记得毛的口号,看着这个口号怎么几经波折,最后实现赶上英国,极其惊讶,中国就这么赶上了英国?你要想想,当初是1840年英国在广州这个地方敲开中国的大门,而中国赶上英国,是我们在05、06年发生的事情。

  中国的大版图上,出现了一个沿海大外滩。外滩我们都知道,小外滩是上海黄埔江边的某一段,我说大外滩,那就是从渤海湾经过长三角,再到珠三角,这一个大的外滩。这个大外滩出现的城市群落,它的外观,很多欧美访问者认为,你们已经跟世界发达地区接轨了,你们不要再享受所谓不发达地区、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了。

  大外滩浓缩到小外滩,我一直说这么一个笑话。只要有外国朋友,尤其是台湾朋友来,我总是带着他们开车,从延安东路高架猛一拐弯,看到外滩璀璨的灯火:那边是92年改革开放之后出现的新群楼,像是曼哈顿一样,这边是30年代上海的欧洲老建筑,台湾的学生经过这里,一拐弯老是会“哇”地惊呼一声。老听他们这么喊,于是我说,就把这个地方命名为“哇”!这个“哇”缩龙成寸,是把世界浓缩在这里。老外滩是老欧洲的一个缩影,陆家嘴金融区的灯火是曼哈顿风格的缩影,一个微型的大西洋就是黄埔江。黄埔江两岸分别是老欧洲和新美国,整个世界就浓缩在这么一平方公里之内。但这仅仅是外滩中国,从这里开车行程半天,你会看到内陆中国,那就是另外一幅图画了。

  第二阶段改革功不可没,。我不同意郎咸平的说法:当下是中国五千年来最黑暗的时期。最黑暗的中国我没有经历过,但是较黑暗的时期我经历过。当下中国有没有问题呢?肯定有,这也就是我对“皇甫平”之所以有保留的地方:改革开放到了第三场辩论,为什么越来越多的民众会发出不满之声?

  第二阶段改革有很多秘密。第一阶段改革它的动力来至于大家要走出文革的深渊,参与改革的人是千百万的民众。当然一马当先,是党内的改革派、官员,还有就是持开放取向的知识分子,有观念风暴。那时改革的愿景,是每一个中国老百姓都相信的。但是第二阶段改革呢?它的动力来自于政府和资本的结合。我们看一看政府行为,第一阶段改革的时候政府各级官员是游移的,是有顾虑的。第二阶段改革时,政府各级官员下海的积极性相当强烈——并不是改变身份弃政投商,当然有很大一部分人这样做了,而是政府部门职能转向招商引资。我走了很多地方,发现省、地、县很多各级官员最关心的就是这个“招商引资”,这成了各级政府最关心的事情,以至于一个经济学家,复旦经济学院院长张军跟我说,改革的动力来自于哪里呢,就来自于各个省市政府都成了大型投资公司,省和省之间就是两个大型投资公司的竞争,动力来自于这个。

  千百万的民众产发生被改革开放抛弃的离弃感

  1989年海外资本撤离,当时邓说过一句狠话,“资本家资本家,我就不相信资本回来以后,资本家的政府不回来”,大幅度降低海外资本投资的门槛,几乎是零门槛。经短暂撤离,海外资本一个回扑,远远超过第一阶段改革。我在欧洲访问的时候,欧洲人告诉我,为什么欧洲的高税收、高福利搞不下去,要改革?原因之一,就来自于你们中国的崛起,中国的崛起给欧洲的剩余资本找到了新的投资场所,这个投资场所遭遇不到工会的纠缠,所以欧洲工人要继续罢工,提高工资,欧洲的资本家第一话时,你要罢工,我工厂就迁到东欧去,第二句话是,再不行我迁到中国去!到后面这句话提出来,欧洲的工人阶级全部没脾气,降低自己谈判门槛,留住工厂、留住资本。

  第二阶段改革时,中国成为了全世界资本投资的天堂。开始几年,总共是1.3万亿美金卷土重来。资本家回来了,资本家政府也回来了,现在任何一个欧洲的政府,包括最近一次法国的萨科齐来访问,不带人权官员带企业家,来要大量订单。邓小平就是这样打破西方的经济封锁。

  无论是怎样的历史学家,都没有预见过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方发生这样一件事,可谓奇观:一个是权,一个是钱,它们紧紧拥抱在一起!自有资本主义运动以来,包括英国工业革命在内,从来没有见到过如此动力,这两个人类历史上最有影响的力量结合起来,在中国搞市场经济,这在其他国家是没有过的,资本主义所经之国没有一个国家发生两部发动机并成一个,成为一个大马力发动机,没有这样的事情。权、钱结合,在中国形成这一场市场经济的风暴,它造成的社会弊端,大家都可以看得见,它使中国付出怎样的社会代价,大家都可以看得见。

  更重要的是,当资本如入无人之境,大踏步回归中国时,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止步不前,或极其缓慢,远远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这是第二阶段改革的第二个秘密。第一阶段改革是有双向目标在那里的,第二阶段改革只有一项目标,经济体制改革,而政治体制改革进度极其缓慢,权力不受监督、不受制约,成为官员权力的盛大节日。那当然会造成制度性腐败,会发生千百万民众被剥夺感,被改革开放抛弃的那种离弃感。

  如果计算数字的话,至少沿海地区大多数中国家庭,绝对收入在上升,但是你问他的主观感受,所谓幸福指数的话,倒反而不如第一阶段改革。这二者之间的剪刀差就是这样出现的。

  允诺的镇痛作用消失,社会公信力丧失

  我刚才从台湾回来,我在台湾和台湾的学界、学生交流,在我之前到那里去讲学的是美国大牌的中国学研究通,黎安友先生。他在台湾清华大学中国当代讲座,有一个讲稿,我去的时候正好出版,他给当代中国下的定义是:有韧性的威权主义。我不赞成这个定义。为什么不赞成?这句话里主语是“威权主义”,这是跟东亚四小龙相比,“有韧性”这一定语,当然是指中国坚持改革。定义中国为“威权主义”,本身我就不赞成。东亚四小龙无一例外,全是右翼政权、右翼意识形态主导,而中国的意识形态虽然发生大幅度萎缩,但核心结构还在,实际上是一场左翼政权。左翼意识形态组织的原始积累,在本质上跟亚洲四小龙不一样。所以对这个主语,我就不赞成,没有区分政权和意识形态左右之间本质性差别。

  左翼意识形态组织的这场原始积累,这是中国第二阶段改革的第三个秘密。它当然有便利。它的便利是什么呢?因为左翼意识形态有一个宏大的愿景放在那里,我们总是要实现共产主义的,每一个人到时候都会有面包的,每一家的厨房都有一只鸡的,每一家的车库里都有一辆车的,这是共产主义。这个左翼意识形态可以给原始积累过程中千百万弱势阶层起一种镇痛的作用,因为有一种允诺在嘛,我们最终是代表你们的根本利益嘛。时间长了,镇痛作用消失减弱,老百姓开始不相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这个便利性就走向了反面,造成整个社会意识形态、政府公信力的严重丧失。大家不相信主流意识形态话语,却又装作相信,而主流意识形态又装作人家都是相信我的,两边都在“装”,这是当下中国公信力丧失的根源。不要怪老百姓随地吐痰、不要怪老百姓上车没有秩序,不要怪老百姓这么粗野,最重要的原因,是这个公信力丧失,老百姓觉得没有什么可信了。

  全世界都在谈中国,但是中国关于这一场崛起,有没有自己的话语系统呢?世界上关于中国的变革有各种各样的定义,有中国威胁论、中国崩溃论,还有说中国是有韧性的威权主义,但是中国把自己这一场剧变说清楚了吗?中国失去了说清楚自己的能力。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中国人满身是嘴,反而说不清楚自己,你看滑稽不滑稽?

  第二阶段改革的根本秘密,是形成了“市场列宁主义”

  不是有韧性的威权主义,那么是什么呢?我也不隐瞒自己的学术观点,我愿意把这个观点提交给广东的朋友来批评。我认为第二阶段改革塑造了中国、改变了中国的结构,这场转变是从马克思列宁主义变成市场列宁主义——“FromMarxleninismtoMarketLeninism”。市场成了我们马上就可以触摸到的现实,但是政治体制、政治结构,从列宁主义而来,没有发生变化。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结合,市场和列宁主义居然能结合。有朋友说,列宁当年也设计过新经济政策啊?对,那是短暂的政策设计,那和中国当下现实不可比拟。所以用新经济政策来解释当下中国,是没有说服力的,是捉襟见肘的。

  我觉得既要承认已经变化了的,还要直面没有变化的,你老老实实的承认,这是一个市场列宁主义的结构,这样才能使我们能够维护该变的、已变的,对还没有变的,当变则变,应该改变的是政治体制。我们和东亚四小龙的差别就凸现在这里。东亚四小龙是右翼威权,那个政治体制和市场结构没有根本性的冲突,甚至说右翼威权本身没有破坏过市场结构,是先有市场结构,后有威权。中国不是,中国在1949年以后,一面倒,曾经采纳过以俄为师的东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模式,曾经在那个时代创造过一个巨大的国有资产。这是不能用东亚四小龙不能解释的巨大现实。只有市场列宁主义,才能解释中国和东亚右翼威权的差异。

  同时,我们跟东欧的差异在哪里呢?我们在49年之后确实是同一个社会主义阵营,但是在1978年之后中国是最早进行改革的,而且改革的方向是往市场经济那一头摸索。市场化的取向有别于东欧,列宁主义政治结构跟东欧基本一致,以东欧模式也同样不能解释中国。

  1989年之后,苏东先是实现了民主化,然后实现市场化,对那个庞大的国有资产实行民主体制底下的市场化的改革。中国实际上是派出过代表团到德国去参观、访问,访问什么呢?关心德国统一之后,怎么处置东德巨大的国有资产?德国成立一个信托局,对东德的国有资产实行市场拍卖,竞价拍卖。中国实际上面临同样的问题。于是我们也拍卖,也化整为零,表面来说中国和东欧在1989之后不又殊途同归了吗?不。德国信托局是提供上下两块夹板,下面这一块是社会保障,东德的居民都享受西德居民此前已经积累起的社会保障,保证你工厂拍卖之后不会流离失所;上面这一块是什么呢?给每一个东德公民像西德公民一样的政治权利,在政治上你是有总经理、老板一样的政治权利,这个政治权利包含你基本的罢工权利。当然他们也遇到过很多的问题,但有没有这两块夹板,是造成同样是市场化,但中国与东欧的改革发生完全不同社会后果的根本原因。

  中国呢?只学当中这一块,上下两块,没有了。你这样来处置当中这一块国有资产,才会出现这么多民怨、民愤,才会出现这么广泛的剥离感、被离弃感,这是第二阶段改革出现这么多社会弊端的原因。

  总而言之,形塑今日之中国者,第二阶段改革也,非第一阶段改革也。所以我同意为改革开放辩护,但有一个前提,要还原三十年中国的历史真相。只有这样,你才能够说服民众。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用第一阶段改革残留在民间的那个温馨的回忆,来粉饰、遮蔽第二阶段改革的弊端,那么完全可以预见,辩论进行下去,改革方将会处于越来越被动的地位。现在,争论不过出现一个短暂的休止符,到明年2008年,我相信关于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何去何从、何利何弊,肯定会成为一个大热点。改革派要想在三十年的时候,还能够像此前一样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要向老百姓说实话、说真话,在说实话、真话的前提下,将政治体制改革提上来,重建第一场改革那样的上下共识。

  中国此后还是会有艰难曲折,甚至大的颠扑。总得来说,市场化这一块已经渡过了不可逆的拐点,这是让我感到稍稍放心、稍稍透一口气的地方。至于说另一块怎么改,是否能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平顺的一个转折,我想这是各级官员应该考虑的问题,从最高当局,一直到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都应该考虑的问题。走的好、走不好,关系到我们下一代人。

  一个不是结束的结束,我只能引用温家宝在今年三月份记者招待会上的一句话。中国的前途在哪里?温家宝说,要问开化的大地,要问解冻的河流。大地和河流,不在别处,就在我们每一个人之间。

  【现场提问1:】

  【主持人:】感谢朱老师为我们带来的精彩演讲,激荡改革三十年,朱老师现场也给我们激荡了两个小时。朱老师在演讲中给我们回顾了三十年来两次的改革,而我们现在正处于第二次改革的征途中,第二次改革往何处去,第二次改革要达到什么样的一个目标,朱老师在演讲中已经对第一次改革以及第二次改革做了分析。

  接下来是互动时间。

  【现场提问1:】感谢朱教授过来给我们打气,了解了上层一些决策的过程。我想知道的是,陈云老先生他在第一次改革,以及他在过世之后的安排,做出了怎样的贡献?

  【朱学勤:】哎呀,非常尖锐的问题。

  你刚才说我透露了中央决策的过程,我不是,谈不上,我只不过是注意这三十年中国从上到下的一些重大的关节。对陈云的评价,我是这样的,陈云的经济思想我是不赞成的,大家都知道,你可以读陈云的文选,鸟笼经济设置是载入陈云文选的,在经济思想上,我觉得邓小平的思想要比他更开放一些。正是因为最后邓小平更开放的经济思想占了上风,中国才会有第二场改革,才把中国改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陈云也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第一场改革它是双峰政治,相比我们理解下的法治状况下的宪政民主有很大的不同,双峰政治造成了很大的弊端,这个大家都知道的,第一场改革之所以那样结束,跟双峰政治都是有关系的。但是反过来说,双峰政治是在中国制度化的政治文明还不发达的时候,以人治形式出现的一种平衡,或者说是牵制,这种牵制和平衡不至于使任何一方的意见走向极端,避免了一些更大的代价,这个也是第一场改革,我觉得我们应该尊重事实。

  陈云他的经济思想我不赞成,但是在人的问题上他还是比较公道的,例如关于像是李锐、朱厚泽党内老同志,还有于光远,是否要开除党籍的问题上,陈云做的批示,说我们不能再做今天整人家,明天再给人家平反的傻事了,才保住了这几个党内老干部的党籍,在这些问题上反而显得他公允、厚道一面。对陈云这样已经去世的老一辈的革命领袖来讲,我可以坦率说,我可以不同意他的经济思想,但是另外一些方面,我反而更尊重他、更尊敬他。关于这个问题,我简单回答到这里。

  【现场提问2:】第二个问题,我们经过二百年历史,可能社会进入一个平静的时期,我们过去的三十年里,提供了什么样的东西,能够让我们更加好的完成接下来的三十年时间呢?通过您刚才所讲的,我体会到很多,想问的是,这三十年,能够给我们提供好的一面是什么呢?

  【朱学勤:】你的问题很大啊,既有过去也有未来。谢谢你记得我书中的小细节,文革中一帮知识青年这样扒火车,还能遇到那么好心的铁路工作人员的提醒,可见这次文革中人性也没有磨灭,再引申下去怎么看文革,你是这样的问题对吧。第二个问题,改革开放未来还要走,未来怎么吸收此前三十年的经验,走的更好。一个是问文革,一个是问改革。我尽可能的来回答你的问题。

  第一个问题,文革我是彻底否定派,但是我坚决不同意,以文革的方式来否定文革,我跟大部分否定文革派知识分子的潜在分歧,我认为文革要否定,但是这个否定不能建立在妖魔化的基础上,你妖魔化、漫画化文革,你可以取一时否定之短效,但是长远来说,不能说服民众,尤其是对民众有具体记忆的民众。你这样取得文革被否定的成果,是廉价的,也是非常容易被推翻的。

  这个教训实际上现在也在,今天关于为文革鸣怨叫屈的网站、博客很多了,还有很多朋友来上海找我,我觉得文革对中国造成的结果是浩劫,但是文革当中很多具体的参与者,文革的普通老百姓,他们的心灵世界,到现在还没有被最终彻底、如实的揭示。我们看法国革命结束之后,巴尔扎克《人间喜剧》系列小说,讲到法国革命,以及此后的颠颠扑扑,是多么真实的历史画卷,只有这样,把否定文革建立在更艰难、更困难、复原历史真相的基础上,我们才能从此睡得着觉、吃得下饭,文革不会再来了。如果简单化漫画化文革的结果,就会使文革成为部分青年、部分人的一些温馨回忆,一说到改革有问题,就要到那里寻找精神的依托,总是以文革纠改革之偏,这样思潮上的逆流。这是第一个问题的回答。

  第二个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年既有成功的地方,也有失败的地方,那成功的地方,我刚才也说了,只干不说、多干少说、干了再说,这是成功的地方,使我们走上了一条代价较小、摩擦系数较低的一条道路,但是这样的一个做法有大问题,大问题是什么呢?就是你所言所行之间有巨大的分裂。

  我跟郎咸平那天晚上的谈话,我跟他说,只干不说是有问题的,你可以这样干一代人,干三十年,但是不能干第二代人,干第二个三十年,因为普通老百姓都在觉醒,骗是骗不出一个现代化的,这样可能骗出一个现代化的陷井,第二个三十年应该向老百姓说实话、允许老百姓实话,使你的所言所行紧密结合,这样才可以经得起风浪,才可以凝聚人心。说的尖锐一些,我们的改革走了很光滑、摩擦系数很小的国家机会主义的路线,机会主义是好名词啊,至少是中性名词,走了一条国家机会主义的路线,避免了苏东这样大规模的颠扑,但是国家机会主义是特殊阶段、特殊时期的改革策略,你不能成为一个民族的精神结合总的图谱,如果成为精神总的图谱,这个民族可能就在物质上翻身了,但是在精神上会万劫不复,这样一个民族的崛起,在这个民族之外会引起更多人的疑虑,这一条路是不能再走下去了。

  我希望吸取前三十年改革流过血这个惨痛的代价,使将来中国继续改革时,尽可能争取一个和平、转折的局面,不要再流血。我们说最朴素的语言,刚才主持人说,南方都市报发表过我的文章,我是为你们感召,今天中国大地,尽可能说真话,说真话幅度最大的报纸就是南方都市报。我把我在其他地方发表可能有难度的文章,拿到你们这里发,果然发了。

  那一篇文章,当然你们也要做技术处理,我也同意做技术处理,我那个被做技术处理的话里,意思也包含着对这个同学第二个问题的回答,我希望今后的中国,真的是一个有理性的中国,而不是一个丧失理性、忽冷忽热的中国。

  我非常赞成、非常珍惜南都负责任、有理性的言论立场,希望更多的读者接受这样的立场,希望中国更多的传媒接受这样的立场,这样在后面第二个三十年的改革当中,我们有可能避免第一个三十年曾经付出的那些代价。谢谢。

  【现场提问3:】

  【主持人:】刚才在和朱老师互动的过程中,已经有很多现场观众递上了枝条。这样的一个问题很有意思,季卫东先生曾经在北大的演讲说过,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民主化最大成果。他在报告中提到,任仲夷老先生的改革思想值得重视,他向请问朱老师,对于党内民主的发展,以及党内同志有怎样的建议?

  【朱学勤:】我非常敬重任仲夷老先生,如果没有任仲夷老先生在广东开辟出来的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没有任仲夷老先生的思想遗泽,我想广东不会这个情况,非常感谢任仲夷。我也读到《同舟共济》上任仲夷老先生最后的思想,我非常的赞成,党内民主啊,我想任仲夷老先生是总结自己一生的从政经验,最后告知世人的一个想法。

  我注意到任仲夷的部下在海外写的回忆录,那个人现在到海外去了。他在回忆录这样说,他说任仲夷老先生离休以后,对于继任者曾经说过这样的话,我当时看到真的是惊心动魄,他说,“我已经安全着陆了,你呢?”,就问这个继任者,当时我看了之后真的是震撼,甚至是毛骨悚然,一个为党、为国家奋斗一辈子的老干部,把自己的离休看作是安全着陆?我想要民主不仅仅是草民的要求,我相信是千百万官员的要求,民主不仅仅是保护草民,也是保护官员的,有了宪政有了民主,官员从政才会有安全感,才不会说离休的时候是安全着陆的感觉。我们今天说民主,要对老百姓说,对自己说,更重要也要争取说服官员,民主不仅仅是给老百姓调皮捣蛋的,民主也是让您老人家安全着陆的一个制度,民主能够给你安全感。

  另外具体的党内民主,我觉得毛泽东这个人也说大实话,生前他曾经说过,“党内无派、党外无党,千奇百怪”,这个话也不是他发明的,是广东这个地方第一次国民革命时胡汉民的原话,他以这个话向国民党的独裁倾向抗争的,毛泽东参加过第一次国民革命,在广州做过国民党的大官,是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部代部长,很熟悉当年国民党元老之间的有个性的话。等到他掌权,不经意也会跳出这样一句话,所以他心里也很明白,党内肯定是要有派别的,这个派别不仅仅是权力上的,权力再分配造成的派别,很重要的,即使没有权力之争,也会有政策之争的。我们总结全世界,总是有左右两种倾向,红绿灯的作用,是间断性的让那边的人走,然后再另外一边的人走,红绿灯就是天然的民主,避免大家在十字路口打成一团。

  我在欧洲的时候曾经问过一个不是学文科的,学铁道设计的中国女企业家,我问她,你到法国十几年了,她开辟了一个农场,很成功,雇佣了法国人做她的农工,法国国家电视台也报道过。这个女同胞脸晒的很黑,一看不是万恶的资本家,而是辛勤的农妇。我说你对法国的制度、西方的制度了如指掌,我问你一句话,两党制是什么,她说我看两党制,老百姓是这样选择的,或者两党制总是有必要的,左派天然是倾向于分钱的,看看此前右派钱赚多了,缸里的米要出来了,这时老百姓就赶紧选左派了,慢慢的钱分完了,老百姓赶紧投票,选右派,因为右派是赚钱的。所以选了一段左派,给大家分钱,分了四年、八年,马上老百姓又要选右派,右派是给大家赚钱的。所以这是创造财富、分配财富人的天然要求,也是来自于人性当中,有的人天然的保守派的成分多一些,另外一批人天然的就是左翼政党的成分多一点。我们七千万人的党内,肯定也是有这种天然的区别的。党内民主非常必要,而且应该从党内民主做起。如果党内有两种政治倾向的人,他们有合法的表达,我想中国共产党的代表性不仅不会削弱,而且会大大的增加,这是何乐而不为的事情呢?

  【现场提问4:】作为一个学生我提出一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刚才你说89学潮主要是因为政治体制改革未变,所以造成这样的情况,但是我们知道文化对学潮也是有很大的冲击,今天基本上您是从政治、经济两个方面来谈的,可以简单概括一下这三十年来文化的脉络吗。

  第二个问题,刚才您说到市场化进程得到您的比较高的评价,但是我认为市场化使得经济得到复苏,但是我们是过度市场化,势必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比如说农民工的问题,还有房价的问题、大学生失业等问题,在社会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我们呼吁政治体制改革必然会导致政治体制承受能力的问题,我们是否可以限制市场化,以此拉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或者我们先要解决民生问题,是否第三次改革是民生改革呢,以此促进市场、政治、民众的需要呢。谢谢老师。

  【朱学勤:】这两个问题都很大啊,一个是文化,一个是民生,怎么解决。文化呢,我确实有意识的没有讲文化,后来有一个朋友提问的时候涉及到传统文化的兴起,我没有回答,因为要回答这个问题,又需要三个小时。你们知道,我在文化问题上的看法,我是很不赞成80年代以来的文化决定论,我对90年代以来的传统文化热,也是既有同情也有保留的,我认为当下的中国,基本性的问题是制度的问题,不是文化的问题。

  我一直在反对文化决定论,我认为这是知识分子自己没有搞清楚,散布的一个文化迷雾,只要有可能,就在分析文化决定论的错谬和害处。至于说传统文化论为什么同情呢?1919年到五四运动到今天以来,激进的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文化革命,为什么席卷了二十世纪大半叶,五四运动的片面性,对传统文化的粗暴否定,使得这个反弹总得有一天要抬头的,今天果然抬头了。

  但是更大的是保留,保留的是什么呢?传统文学说到底就是今天的国学论,国学论说到底是儒家文化论,到底能起多大作用呢?他自己说修身治家平国治天下,我认为儒家文化可以用来修身,但是不足以治家,因为这个家,上下两代的代沟,观念有多大的差异,你用儒家的兄孝子贤等东西,维持不住现代社会的家庭关系的,只可以用来调节自己个人的伦理修养,很难推及到第二、第三人中去,所以我说它是可以修身,不足以治家、齐国,治天下更是妄想。

  还有就是民生问题,在政治制度不触动的情况下我们改善民生问题,可以不可以。当然可以,现在很多官员也是希望这样,但是我是有保留的。为什么呢?我举一个前车之鉴,在中国这次崛起之前,有两个国家也是垂直纬度崛起过,一个是德国,一个是日本。日本以后我们有机会再说,今天先说德国,德国在十九世纪的后半叶,崛起的速度远远超过今天的中国。其中一个原因,俾斯麦,他在位的时候,做过一件事,相当于你刚才说的不触动政治体制,改善民生的做法,今天我们要求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等,但是你们知道不知道,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最早形成体系是在哪里吗?是在德国,在俾斯麦时期,俾斯麦和威廉一世两个人,出于贵族阶层对子民的体恤,亲手创建了世界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帝国体制政治体制不能改革,这个结果就形成了什么呢?自上而下N次福利的王朝社会主义,德国普通民众对王朝的感恩。后来到希特勒时代,又变成国家社会主义,纳粹时期普通工人享受到的福利,就是民生改善,超过了俾斯麦,俾斯麦的带薪休假、工人在地中海大规模的渡假村,包括我们今天须臾不可离的高速公路,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大众汽车,为什么叫大众呢?就是给普通民众生产国民车啊,后来就生产坦克了。

  一方面从俾斯麦到希特勒,走的就是一条不变体制,只改善民生的道路,所以从王朝社会主义到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这样在国内调动千百万民众对它的认同。第一次世界大战德国有这么大的战斗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一国扫平欧洲无敌手,这么大的战斗力的原因就在于普通民众对于王朝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感恩涕零,穿上军装的工人和农夫,都是国家社会主义、王朝社会主义的信奉者,所以这个国家的军队才有这么强的战斗力,最后把德国引到哪里去了呢?引向战争的深渊,不仅给整个世界造成了浩劫,也给本国人民造成了浩劫。

  所以非常感谢这位女同学提出的问题,有机会阐述这个观点,民生问题必须要重视,但是不改变体制,只改变民生,最后的结果可能是父权政治、可能是王朝社会主义。

  【本文为朱学勤12月15日在广州岭南大讲坛的演讲完整版】

星期二, 九月 02, 2008

不能遗忘的思想 1980年中国校园民主运动述评

作者:钱理群

  《当代中国研究》编者按:今年时值改革开放30周年,各种纪念文章陆续见诸报端。但一些最应该被提起的人、最不应该被遗忘的事却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这些人、这些事从来就不曾存在于中国当代史中。本刊这期选择了两篇文章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其中钱理群的长文“不能遗忘的思想”,以1980年北京大学学生竞选海淀区人大代表的活动为主线,评述了多位参与竞选者从政治、经济、文化、思想及改革方向等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这次竞选活动是1949年以来中国政治史上唯一的一次真正的民主选举。这一勇敢的民间改革尝试被刻意尘封至今,不为社会公众所知。回顾这次竞选,不仅仅是拒绝遗忘;还因为当年北大竞选者对中国政治、社会状况的分析全都可以看作对今天这种跛足改革的预言。

  2008年正逢北大110周年校庆,我重读《开拓——北大学运文献》*,写下这篇“不能遗忘的思想”。之所以要强调“不能遗忘”,是因为想起一件往事:北大百周年校庆时,我曾经生活了18年的贵州安顺一份地方报发表一篇文章,对北大的现状表示失望,并有这样的质问:“在历史关头举起过‘五四’大旗的北大,为什么在‘真理标准大讨论’的历史时刻,你就没有登高一呼的再度辉煌?你是没有准备好,还是最为珍贵的传统已经流失得太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思想解放运动,为什么你一次又一次地错过了表现自己的机会?被北大人一再提起的辉煌,为什么总是集中在蔡元培时代的北大?” [1]

  人们对北大现实的不满,自然有充分的理由,这也是该文引起我共鸣之处。但作者对80年代初北大的历史却显然缺乏了解:这正是当局与学界有意遮蔽与强迫遗忘的结果。问题是,当时我在看到这篇文章时,竟也没有想起1980年的选举运动:这种历史在场者(当时我是北大研究生)的遗忘,或许是更严重,更令人警悚而深思的。

  而我记忆的恢复,发生在十年后的今天也非偶然。正是这些年,中国改革的问题日益暴露,尖锐的体制性矛盾,引发了人们对“中国式改革道路”的反思。于是,发生在1980年以北大为代表的中国校园选举运动中围绕“中国改革道路”的讨论与辩论,就重新进入我的视野。

  一、 不平常的时刻,不平常的地方,不平常的一代人

  1、改革关键时刻的校园民主运动

  据《北京大学选举运动大事纪》介绍:1980年10月6日北大开始选举海淀区人民代表。北大学生和研究生单独划为一个选区。约10月中旬,北大部分学生公民开始酝酿竞选。11月3日学校公布选民榜,开始酝酿候选人。当天上午,经济系夏申、国际政治系房志远、技术物理系王军涛相继贴出竞选宣言,这是北大第一批站出来的候选人。以后,哲学系研究生胡平、国际政治系杨百揆、中文系张曼菱、哲学系杨利川、经济系张炜等相继宣布参加竞选,候选人达18人之多。竞选活动极有声势与活力,除张贴宣言、大字报外,还组织选民见面会、答辩会,举行民意测验,出版《竞选短波》等中立刊物。12月11日正式选举,投票率达91.25%,胡平当选为海淀区人民代表。12月18日进行补选,候选人均未过半数。选举运动遂告结束。[2]

  实际上在北大开展竞选运动之前的10月16日,北大一分校历史系学生李盛平就在校园里贴了”竞选宣言”。11月初,和北大同时,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学院、中央民族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航空学院等高校也都掀起了竞选运动的热潮。[3]而在此之前,自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修改选举法,将县级人民代表改为直选之后,从1980年2月起,选举在一些地方试点,就陆续出现民间的竞选活动,许多民间民主运动的推动者都参与其中;[4]而在复旦大学、上海师范学院、湖南师范学院、贵州大学、山东师范学院等全国各地的高校,也都先后出现了竞选活动,在湖南还引发了学潮。北大的竞选运动则把竞选推向了高潮。

  值得注意的是,在北大一次“民意测验”中,有52.5%的选民认为这次选举是“实行社会民主化的最初步骤之一”。[5]而最早站出来发动和参加竞选运动的竞选人房志远则明确指出,“过去30年,我们采取的选举形式——领导内定候选人的等额选举形式是不合理的”,这一次的竞选,“是人民群众打破原来旧的选举形式而力图创造一种新形式的一次尝试”。他这样看待竞选的意义:“民主制度的条文章程可以在短期内制定(如选举法、刑法、婚姻法等),但民主习惯、民主风气的形成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每一次民主竞选活动,都是培养大家民主习惯、民主意识的极好的方式和机会”。他同时提出,“这次竞选在青年知识分子中是对改革的一场大动员、大讨论。它不但是对改革的一次巨大的支持,而且它本身就是一次重大的改革”。[6]这表明,1980年10月、11月达到高潮的中国大学校园选举运动,是又一次自下而上的民间民主运动。说“又一次”是因为在1957年,在中国大学校园里,也有过一次自下而上的民间民主运动,在北大,称之为“5.19民主运动”(因1957年5月19日在校园贴出第一张大字报,开辟“北大民主墙”而命名)。[7]这个运动随着毛发动“反右”运动而被镇压。——据说,在1980年竞选运动开始以后,社会上就有传言,说“北大又出现了1957年的大鸣大放一样的局面”[8]。

  这情形真应了“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之说。[9]

  是什么样的“春风”吹皱1980年中国校园的池水?这就需要将这次校园选举运动放到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的中国政治、思想、文化的大格局中去考察,这里且对有关背景略作介绍。中国的改革原是有两股推动力量,一是党内改革派所发动的自上而下的改革,另一是民间的自下而上的民主运动。在1978年11月至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和随后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期间,这两种力量之间曾有过暂时的“联盟”,以共同对付代表“文革”既得利益、反对改革,当时在党内居领导地位的“凡是派”。“文革”中被打倒的以邓小平、陈云为代表的老干部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取得了反对“凡是派”的基本胜利,重新掌握了领导权以后,改革性质,改革方向与路线等问题引发了党内深刻的分歧与复杂的矛盾,也使党内改革派和民间的民主运动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出现了“收收放放”的复杂态势。大体说来,从1979年3月邓小平在中央理论务虚会议上发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与逮捕魏京生开始,到12月北京市革命委员会发出通知禁止“西单民主墙”,再到1980年3月《四五论坛》、《北京之春》、《沃土》、《人民之声》等民间刊物纷纷被迫停刊这段时期,是“大收缩”时期,民间的民主运动受到严重的打压,只能在极其艰难的情况下坚持。但到了1980年5月下旬,邓小平又在党内另一种力量的推动下,发表了关于肃清封建主义的影响与党和国家制度改革的内部讲话,并在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开始讨论政治体制的改革。这样,在思想文化上又出现了某种“放”的趋向,8月30日至9月10日举行的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成了一次空前的“民主的大会,改革的大会”,代表大会还选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委员会,准备根据政治制度改革的需要修改宪法。10月,党内组织了4千多人讨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光明日报》召开理论座谈会,党内思想空前活跃。被打压下去的民间刊物和组织也开始重新恢复活动,并成立了“全国民间刊物协会”。于是,就有了“庚申改革”的说法。[10]

  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就是在这种气氛下进行的;敏感的大学生及时发动了“校园竞选运动”,给民间的民主运动以新的推动。他们之所以提出要以“推动民主改革,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为宗旨,并且在青年知识分子中发动关于“改革”的“大动员,大讨论”,是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中国的改革到了要决定其改革方向和路线的关键时刻,党内外的各种力量都在积极活动,企图影响最高决策,而邓小平这一时期在“收”与“放”之间的不断摇摆,也表明他还没有最后下决心。这一情况和1957年“反右”之前的毛泽东十分相近。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1980年10月—11月的校园民主运动,是中国的民间民主力量试图在中国改革运动中发挥独立的影响与推动作用的自觉努力。后来的历史进程证明,这几乎是最后的机会。

  机会源于当时中国政治形势尚不明朗,党内外各种力量都处在胶着的状态,校园竞选正是在这难得的历史缝隙中得以生存。对于竞选,来自官方的各种反应互相矛盾:11月3日,北大第一批学生宣布参加竞选;6日,中国人民大学有学生发表“竞选宣言”;10日,北京市委下达《关于当前选举工作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宣布“竞选是资产阶级形式”;人大党委立刻作出党员不得参加竞选的决定;[11]北大一分校党委书记宣布:“候选人的一些话不符合四项基本原则,要据理力争”,各级党组织相继召开党员会,统一思想,并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动员党员和党的积极分子准备反击。[12]——这样的气氛与做法,都令人联想起1957年的反右运动。在北大的竞选答辩会上就有选民提出这样的问题:“它是否是第二次“反右”的前兆?”。[13]

  然而,北大党委副书记却在北京市委通知下达的第二天(11日),亲自参加竞选人的答辩会。他表示:市委是有三条指示,但校党委支持“用各种方式宣传候选人”。11月13日,北大党委又向竞选人传达了中央书记处有关竞选的指示精神:“一,北大选举运动的发展是健康的。二,候选人的情况是好的。三,怎样让选民了解候选人,这是选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希望北大选举能总结出一些经验来”。[14]

  到了11月22日,原来反对竞选的人大党委也改变了态度,宣布竞选者的活动是合法的、正当的,承认党员候选人也有权利宣传自己,并且透露“对市委的文件,我们也不理解”。据说“11月下旬和12月初,蒋南翔、于光远、胡耀邦等同志在分别了解校竞选情况后,予以肯定,并说:竞选是出人才的”。[15]“12月21日,全国人大选举办公室来人找北大的竞选人和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他们个人认为北大的选举基本上是成功的,希望北大能提供一些经验和资料,供以后修改选举法参考。”[16]

  但北京之外的竞选运动却遇到了极大的阻力。湖南师院的学潮就是如此,因为校方置法律与民意于不顾,粗暴干预选举并得到湖南省委的支持,学生不得不游行请愿,绝食,并到北京上访,最后却不了了之。——在对校园竞选的不同态度背后,隐含着1980年中国党内外各种力量的较量。应该说,学生运动从来都能触及中国政治的敏感神经,1980年如此,此前的1957年与此后的1989年也都如此。

  2、“1919—1957—1980—1989”的北大精神谱系

  耐人寻味的是,从1957年以来三次学生运动的辉煌,北大都处于中心位置,而且谈其渊源时也都必然上溯到以北大为发源地的“五四”运动。1980年北大竞选运动的发动者、参与者也都自觉地意识到这一点。后来当选代表的胡平在其“竞选宣言”里,就明白地宣示——

  “我们都是平平常常的人,但是,我们却处在一个很不平常的地方。”

  60年前的一声呐喊,给北大留下了不朽的光荣。同时,也向我们每一个后来人提出了永恒的责问。当胡平提出“创办一种研究生、大学生的独立的综合性刊物,推进民主、繁荣学术,80年代的北京大学,必须有她第二个《新青年》!”时,他就在呼吁重新发动一场“五四”新文化运动。

  这其实也是历史的回声。1957年称为“燕园狂人”的谭天荣就发出过他们那一代青年的宣言:“我们要走自己的路。我们要回答:这一切都是为了什么?我们要回答:生活走向哪里,历史走向何方?”“我们要思考,除了我们自己谁又能禁止我们思考?我们要想,不让想吗?偏要想!” [17]

  毫无疑问,1980年的竞选者是1957年“右派”的“精神兄弟姐妹”。正是他们首先提出要为“右派”彻底平反。王军涛针对邓小平的“反右运动”必要论、正确论,指出“‘反右’和‘文化大革命’一样,是根据对形势的错误估计,有计划地发动的一场错误的政治运动”。他高度评价那些1957年校园民主运动的先驱,称他们为“青年政治活动家和理论家”、“马克思主义者”,说“他们反对斯大林主义,他们希望吸取苏联的教训,借鉴南斯拉夫等国的经验,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18]

  这些理解都很到位。

  这种彼此的精神相通,显示着“1919—1957—1980—1989”的北大精神谱系。

  现在已经是新的一代。而王军涛则以这样一句惊天动地的口号结束他的“竞选宣言”——“让我们新一代推动中国!”。[19]

  以这样的气势,在80年代伊始,当仁不让地登上中国政治、思想、文化舞台的,是怎样的一代人?

  我们还是来看一看,自觉充任这一代人的“代表”的,这些北大竞选人中最有影响者,都有过怎样的经历[20]。从胡平、王军涛、张炜、杨百揆等人的经历中,我们可以发现,在他们身上,有三个显著特点。其一是他们大都下过乡,当过工人,有的还当过兵,有着深切的底层生活经验和体验,比较了解中国的国情,这是他们的前代(1957年那一代)和后代(1989年一代)所不及的;其二,他们又是知青、青工中喜欢读书,思考的一群人,可以说都是自学成才的。他们在同代人中,或者较早地接受了西方思想的影响,或者在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独立阅读中,有着自己的独立思考。他们正是“文革“后期的民间思想者中的佼佼者。因此,他们不仅在艰苦的环境中磨练了自己的信念、理想与意志,而且有较为开阔的视野和开放的心态。其三,他们中有些人曾是1976年“四五运动”和1978年开始的“民主墙”运动的骨干,在进入大学以后,仍然和体制外的民间运动保持密切联系,实际上是相互配合的。[21]。

  他们因此具有一些独特的精神气质。底层的生活经验使这一代民间改革者从一开始就学会一切从中国的现实出发,立足于中国这块土地,“我们只做大地上的安泰”(杨利川)。[22]。

  他们之间的差异也是明显的。这一代人自身就有一个从“千篇一律,千人一面”的“平均化”、“单一化”的社会、时代解脱出来的任务,张扬个性,表现思想的独立性和独特性,就成为80年代青年的自觉追求。人们很快就从竞选人中区分出了所谓“激进派”与“稳健、温和派”,“务虚派”与“务实派”。尽管这种区分有些简单化,但差别与分歧的存在却是事实:不仅改革纲领不同,而且在精神气质上也有明显的差异。这些差异和分歧,并不妨碍他们共同面对时代提出的,也是他们自身的问题。

  二、 这一代人所背负的历史遗产

  这一代人出现在中国历史的转折时期,就必然是既背负历史的遗产,又面对未来的变革,他们必然面临一个历史的清理、也是自身的清理过程,其间充满了痛苦,疑惑,反复,犹豫。这些在他们的竞选宣言、公布的政见与改革观中充分表现出来。

  这一代人所背负的历史遗产主要有三:“文化大革命”,毛泽东和社会主义。这在1980年的竞选运动中,既是历史话题,也是一个现实话题,因而成为大字报和答辩会上的一个争论的焦点。

  1、“文化大革命”是“封建大反动”,还是“失败的革命”?

  成长于“文革”的这一代人在走向新的变革时代时,他们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对“文革”的评价问题。

  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从总体上看,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中国,人们主要是以批判的眼光去看待刚结束的“文革”,当时流行的说法叫“恶梦醒来是早晨”,有一种摆脱梦魇的解放感。但细加考察,就可以发现两种不同的批判立场。这在前文中提到的“竞选人调查”中就表现得很明显。在回答“文化大革命的性质”这一问题时,16人中有9人认为是一场“大反动”,应予根本否定(杨百揆、王军涛、胡平、张炜、杨百川等),有6人认为是“失败的革命”,“不能全部否定”(房志远,夏申,张蔓菱等),有1人认为“是一个充满矛盾的历史事件”(姚礼明)[23]。

  杨百揆在竞选中发表了“是‘文化大革命’还是封建大反动”,对“文革”作了这样的概括:“政治上封建法西斯专政,经济上农业共产主义,思想上的大一统的宗教式信条”。他指出,“文革”所要建立的“五七社会”,和1958年的人民公社一样,都是“农业共产主义”,“根本不符合现代化生产力要求的专业化分工和科学组织,根本不符合知识分子必然在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的发挥”,“就像历史上的农民起义一样,必然要转化为一种封建式的东西”;而“文革”中所谓“反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反的是‘利益挂帅’、‘经济主义’、‘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等等,代替这些的是‘政治挂帅’,为‘革命’生产,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等”,这绝不是“反官僚主义”,而是推行“更大的官僚主义和封建法西斯主义”。他的结论是:“从十年动乱的实际进程中各种封建因素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的大复活、大猖獗、大发展和它的目标‘农业共产主义’看,显然,所谓‘文化大革命’,并非是什么‘未完成的革命’,实际上它是一场封建大反动!”。[24]

  王军涛也认为“文革”是一个“大反动”,这是“一场被错误路线引入歧途的群众运动”。他批判的独到之处,也是最有价值之处,在于他的“三个提醒”。他首先提醒人们注意:“‘文革’是整个十年党内左倾路线发展的顶峰,是17年的必然归宿,两者是同一社会模式的产物”。因此,他的批判是从“反右”运动开始的。在王军涛看来,根本的问题在于,在“反右”以后逐渐发展、形成的“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基本路线,到“文革”更发展成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整套理论,是一条“反马克思主义的路线”,其要害正是要强化“少数寡头可以撕毁宪法”、“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论自由没有任何保障”、“大小官僚主义者可以为所欲为”的专制体制。——王军涛在这里强调“文革”是“17年的必然归宿”,确实抓住了1980年代,以至以后的中国政治的要害:因为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始终存在着一种势力,他们否定“文革”,是为了回到“文革”前的“17年”,那“17年”才是他们“改革”的目标与理想王国,是他们的利益所在,因此,他们要拼死维护一党专制体制。王军涛还指出:“现在有人把‘文革’的祸害算在民主的帐上,这些人不是出于无知,就是蓄意歪曲事实。‘文革’与民主风马牛不相及,它是历史上残酷的独裁专制时期之一。”这里提出的“文革”与“民主”的关系显然有现实针对性:1980年代党内确实有人为维护其既得利益,借否定“文革”来否定民主;但它的意义也许更长远,因为在另一种社会背景下(例如新世纪以来的中国),又有人会将“文革”中的“大民主”理想化,从而有意无意地遮蔽了王军涛这里所说的“文革”“是历史上最残酷的独裁专制时期之一”这一基本事实。

  王军涛还提醒人们注意一个“常常被忽视”的事实:“‘文革’是一场被错误路线引入歧途的群众运动,但是,其中不乏闪光的思想火花。无论在‘文革’初期、中期和末期,都曾涌现出一批主张在真正的马克思学说指引下,进行社会体制改革的战士,他们是今天思想解放运动的先驱。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早已惨遭杀害,许多人至今下落不明,但公正的历史将不会把他们遗忘”。[25]——这一代人是不会被遗忘的,胡平就明确地将“遇罗克”视为自己“最敬佩的人”。但无论在当时,以及以后,党内总有一种力量,试图掩盖、抹杀这些先驱者,以至于“强迫遗忘”成了既定的国家思想文化政策。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把1980年王军涛等人在竞选运动中发出的声音,看作是“拒绝遗忘”的最初呼声。

  另一位竞选人房志远则认为“文革”是一场“失败了的革命”。他的这一观点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引发了激烈的争论;而在以后也不断有人对“文革”作出类似的分析和评价:这本身就是一很有意思的思想文化现象。他的观点有几个要点:首先他认定,中国需要一场“社会主义民主革命”。他指出,“49年革命解决了所有制的改革任务,……但社会主义革命并没有完,为了保证公有制形式实质的统一,就必须建立一套使实际掌握生产资料的国家或当权者真正代表人民的制度,这就是民主制”,因此,在所有制的社会主义革命之后,还应该有“社会主义民主革命”。在房志远看来,“文革”的“性质应该是社会主义民主革命”,“革命的动力无疑是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革命的对象是官僚主义者阶级(层)”。[26]

  值得注意的是房志远由“‘文革’是一场失败的革命”所得出的结论。在房志远和他的支持者看来,中国必须有一场以“官僚主义者阶级”为对象的“社会主义民主革命”;而“文革”本应成为这样的革命,却因为毛泽东不肯触动官僚体制,变成了一个“整人运动”而失败(其原因就是因为他自己也是其“根源之一”);这就意味着“官僚主义者阶级”和“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群众”之间的矛盾不但依然存在,而且有日益尖锐的危险。由此得出的逻辑结论是:“如果官僚体制不彻底改革的话,我们的儿子、孙子也许还会重新举起文化大革命的旗帜。当他们受官僚主义气时,就会想起文化大革命中当权派在群众面前俯首贴耳的情景,那时他们就会忘记文化大革命所造成的一切恶果”。

  这表明,这一代人对“文革”的“恶果”看得很清楚且心怀警戒,而且他们在“革命”与“改革”(改良)问题上也有清醒的认识。在回答“我国应该进行改革还是革命?我们现在进行的是改革还是革命?”的提问时,房志远的回答是明确的:“我们不但要考虑‘应不应该’,而且要考虑‘可不可能’。我国目前没有可能革命,只能进行改革,它目前进行的也是改革,我正在做的也是改革”。[27]而他们所着重的,正是官僚体制的改革。在他们看来,只有用“改革”(改良)的方式来逐步解决官僚体制的问题,建立社会主义民主制,从根本上解决产生官僚主义者阶级的问题,才有可能避免因矛盾的激化而爆发革命,避免“文革”的“恶果”再度发生;如果听任官僚主义者阶级的发展,那么,对历史上的“文革”的理想化与现实中新的革命的期待,都是不可避免的。

  以上都是1980年的思考。现在,“文革”的问题依然困扰着今天的人们。当年的思考或许因此依然保持了它的新鲜活力。

  2、毛泽东:“革命家”,还是“伟大的马列主义者”?

  这一代人是在毛泽东时代长大的,如前文所引,对竞选人的调查表明,他们中许多人从小就崇拜毛泽东,并积极响应毛泽东的号召参加“文革”。因此,如何评价毛泽东,也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1980年的竞选者及其同代人对毛泽东的评价充满了困惑。一方面人们对毛泽东的敬意仍在。对16位竞选者的调查中谈到对毛泽东的评价,除一人表示“待研究”外,其余15人都认为毛泽东是一个“伟大”的人物,即使“犯有严重错误”也不失其“伟大”。[28]另一方面,在被问及“你最敬佩谁”时,只有1人回答“还是毛泽东”,其余都另有选择,其中有5人选择了周恩来,还有一人选彭德怀,一人选陈云。[29]毛泽东的威望在急剧下降,是因为人们反思“文革”并上溯建国后的历史时,必然产生许多疑惑,而且都直指毛泽东。 在“答辩会选民问条选登”里保留着当年的提问:“‘没有毛主席就没有新中国’,这一说法对吗?”“在他(毛泽东)死之前,全党全国都跟着他走,全是‘盲人行路顺墙摸’吗?”“你是否认为赫鲁晓夫把苏联人民从斯大林的专制中解放出来,而今天华邓正在把中国人民从毛泽东的专制下解放出来?”“你认为毛泽东对‘文革’是否应负一定的法律责任?在‘文革’中毛泽东的错误和四人帮的罪行有何不同?”“‘文革’中毛泽东打倒了八大中央委员中的70%,他依靠的左派仅有10%左右,另外20%是没有打倒的文革反对派,毛泽东采取突然袭击手法,凌驾在党中央之上,分裂党中央,这是不是反党?” [30] 这些疑惑本身就表明中国共产党长期营造的毛泽东神话的动摇,以至破灭。

  在王军涛看来,“对于毛泽东主席的评价的变化,是中华民族思想和政治改革与进步的重要标志”。因为长期以来,将毛泽东视为“党的绝对权威和‘神圣的神’”,由此形成“跟着毛主席就是胜利”的观念,使得无论是老一辈的革命者,还是年轻的一代,都在“文革“中盲从毛泽东,“从而几乎摧毁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我国人民几十年积累的人力、武力,我国人民几千年创造的文化财富。”王军涛还指出,“在我国五、六十年代形成的传统的社会科学理论体系中,对曾被誉为我党、我军和我国的唯一缔造者的毛泽东主席的评价是较核心的问题之一。对这个问题的重新考察,势必引起一系列与之密切相关的理论问题”的重新思考,以及对传统理论进行“彻底的批判和审视”,这都将带来思想、理论的新的解放。[31]

  在破除了神话、迷信以后,如何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竞选人中就产生了不同意见。王军涛最先提出“毛泽东是革命家,却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个命题,引发了许多争论。他将毛泽东思想概括为“空想社会主义”和“唯意志论”,认为毛“没有理解(作为马克思主义基础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这是他“在实践中一系列错误主张的深刻思想根源”,也决定了他只是一个“没有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内涵的带有历史局限性的革命家”。[32]

  如竞选人所意识到的那样,对毛泽东的评价不仅是一个尖锐的现实政治问题,而且涉及其实践中的错误背后的思想文化根源,以及许多更深层次的理论问题。由于竞选运动本身的限制,自然不能充分展开;而有些问题,如对马克思主义自身的问题的追问和思考(这其实已经是时代所提出的问题),则未能进入竞选人的关注视野。而对毛泽东的评价及相关的理论问题,都是后来者所不断遇到和不能回避的。在这个意义上,1980年的思考和辩论,只是一个重要的开始。

  3、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及社会主义实践的反思

  在对竞选人的调查中,还有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我国目前社会性质”。说不能回避,是因为“目前社会性质”既是历史发展的结果,也是未来发展的基础与前提;因此,无论反思历史,还是设计改革,都先要弄清“我国目前社会性质”。而且这个问题还要不断地提到每一个观察、思考中国历史与现实问题的人们的面前。

  对此,16位竞选人的回答却有三种:回答是“社会主义”(或“基本上是社会主义”)的有7人;回答是“不成熟的社会主义”(或“准社会主义”、“不完全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第一阶段”、“初级社会主义”、“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广义的社会主义”)也是7人;回答是“专制社会主义”(“国家垄断社会”)的有2人。[33]除一人回避了“社会主义”的提法,其余的人都是从“社会主义”的角度来分析当时中国社会性质的。值得注意的是张炜提出的看法:中国的现实社会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前人理论中的社会主义”。1980年竞选运动中关于“社会主义”问题的讨论,其实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对社会主义的理解与理想;一是对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的认识与反思。而这些竞选人的大多数当时都仍然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信仰”。[34]可见,对社会主义的反思,既是时代提出的问题,也是他们自身思想发展的需要。

  房志远在“什么是社会主义?”一文中,对“目前官方和老百姓”公认的一个公式“大工业生产力+公有制=社会主义”提出了质疑。他指出:“在所有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里(南斯拉夫除外),国家所有制被认为是公有制的一种普遍形式”,“生产资料是少数人以国家代表的身份集中支配管理的”。但问题也正在这里:“这些权威的化身是否能真正体现大多数人民的意志?”“它必须有确实的措施来保证,这就是民主制。民主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可是它唯一的宗旨就是:当权者必须代表大多数人的意志。只有在这种民主制的保证下,公有制才是货真价实的,否则它就有被架空的危险,表面上只剩下一个漂亮的外壳。一句话,公有制取决于民主制,一个有民主制度的国家,才是真正的人民的国家”。因此,“民主制也要公有制来保证”。他的结论是:“公有制+民主制=社会主义”,“取东方公有制形式的优点,取西方民主制的精华,结合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将两者结合,这就是我们当前改革的任务”。[35]王军涛的“社会主义观”大约类似。他理解的“科学社会主义”有四大要素:“高度发展的生产力”、“社会化生产”、“成熟的政治民主制度”和“精神文明”。[36]

  1980年北大竞选人的社会主义观,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1957年的燕园“右派”,他们所理想、追求的“社会主义”其基本内涵也是“公有制”和“社会主义民主”。当年的北大哲学系学生龙英华就提出了“我们已经有了一个社会主义的工业化,还要有一个社会主义民主化”的理想和要求,认为这将关系着“中国往何处去”的问题。[37]但他们却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中国也因为拒绝实行社会主义民主而付出巨大的代价。后来者在经过血的教训以后,于80年代初再次提出这一耽误了23年的历史任务,自不难感受其内在的沉重,并不免产生这样的隐忧:中国能抓住这迟来的历史机会吗?

  杨利川在竞选中写有“社会主义民主论纲”与“官僚主义批判大纲”,认为社会主义的本质“不仅在具有更高的福利制度,而更在于每一个人真正的自由程度”。而“这种自由程度,首先是劳动的自由,即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发展自己的体力和智力,可以直接地支配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他因此而特别提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自由生产者联合体”的设想。[38]另一位竞选人夏申依据马克思所强调的“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的思想[39]指出,我们自称“社会主义国家”,“作为集体,我们被称为主人,作为个人,我们是否受到了应有的重视;作为主人,我们被称为有权管理国家的人民,作为个人,我们是否具有不受威胁的真正监督、批评‘公仆’的起码权利;作为阶级社会的成员,我们不可避免地打上了阶级的烙印,作为个人,我们是否就不应有自己的个性;作为人,我们组成了社会,作为社会的一部分,我们是否只应该是个被拧在哪里就在哪里发光的螺丝钉?” [40] 显然,在夏申、杨利川和他们的支持者看来,离开了每一个个人的自由、权利,是谈不上社会主义的;不管打着怎样的神圣的旗号,也包括社会主义的旗号,只要是抹杀个人自由,剥夺个人权利,就只能是“假社会主义”。杨利川因此提出了“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的要求。[41]——这同样是对1957年右派代表林希翎在北大演讲中提出的要“真正的社会主义”的呼唤的一个遥远的回应。

  以这样的社会主义观来考察中国的社会主义实践与现行体制,就有了许多尖锐的批判。基于对现行体制中所有制、生产目的、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分配,以及干部与劳动者的关系的考察,房志远得出结论:中国的现行制度“带有很大的封建性”。[42]这一结论比1957年5月23日林希翎在北大演讲中所说的中国社会是“封建基础上产生的社会主义” [43]又进了一步。其实,竞选者在1980年讨论的“既得利益”等问题,正是1957年北大校园的热门话题。1980那一代人也是从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分配、社会地位等方面论证中国“已经开始自觉地形成一个社会集团,他们相互支持、包庇,有共同的经济、政治、社会地位等特殊利益”,并发出这样的警告:绝不能认为“社会发展到公有制为基础就万事大吉,无需再考虑如何更完满以及可能产生的新的阶级分野”,“必须指出来,如果管理、分配、社会地位等问题不得到更好的完善,矛盾可以向前发展,而且基本满足‘阶级’关系的定义”,中国就将出现新的“特权阶级”。[46]1957年类似的分析与警告都被认为是“反社会主义”的“右派”言论而遭到批判打击,结果就有了1980年新的一代在这里所发出的警告;但这样的警告又被视为“自由化”言论而拒绝,以致于到了2008年的今天,再来回顾当年(1957、1980年)的警告,中国的“社会主义”体制问题已经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连当年讨论的前提“公有制”的外壳都成了问题,这已不能用“封建性”来概括与解释了。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我们还是回到1980年的北大校园:那一代人在反思历史,面对未来时,几乎只有一个选择:中国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中国必须改革,必须进行体制的根本改革。如王军涛所说:“改革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文艺体制,今天已经成为我们社会最强有力的呼声,任何新老‘凡是派’都无法阻挡”。[45]

  问题也就在这里,当“改革”成为一种潮流,甚至成为时尚,人人都“咸与维新”时,就孕育着危机:有可能掩盖同在“改革”大旗下,不同利益群体的不同要求和必然产生的分歧。因此,“改革”的呼声越高,越是要明确地提出是什么“改革”?“改革”的目标、方向、路线是什么?应该说,1980年的北大竞选人在这一方面是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自觉的,他们正是要在中国改革成为潮流的时刻,发出自己这一代人的不同于其他利益群体的声音。如前所述,他们这一代是接近中国社会底层的,并且有代表“公众利益”,着眼于国家、民族长远健全发展,而非某个既得利益集团的眼前利益的高度自觉。他们是中国改革的生力军,因此,他们的声音,对中国的改革,无论当时,还是以后的发展,都特别重要。

  那么,他们对方兴未艾的中国改革,提出了什么诉求呢?

  三、“创造一个上下结合的改革范例”

  1、乞求“为民作主”,还是人民自己作主

  后来当选为海淀区人大代表的胡平的“竞选宣言”中的一个观点,大概代表了竞选人的共同立场:“公民权利构成了实现民主的基础。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牢牢地抓住自己的权利更重要的了”,“民主,不是为了选几个好人来照管我们的生活,而是为了让每一个人都能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我不是说:给我权力,我将帮助你们做你们希望的事;我只是说:投我一票,我将力争更可靠的权力回到你们自己手中”。[46]

  这是真正的现代民主观念,它明确地和中国传统的“为民作主”的观念划清了界限。而后者在1980年代以后的中国都很有市场,人们常常将它视为“民主”。中国百余年来的民主运动如此曲折,应该说是和这种“误解”有很深关系。胡平在“论言论自由”这篇长文里,对这样的历史教训有深刻的总结。他指出,这是两个历史过程:首先是人民反抗专制统治(国民党)而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代表”(共产党)身上,“代表”在人民的支持下获得了权力;然后,“代表”掌握了权力,也确实“为民作主”,做了有利于人民的事情,于是就得到了人民更进一步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人民很容易把这个政权应有的权力视为无限。他们既把这个政权看作是自己利益的代表,于是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反对这个政权就是反对人民,巩固这个政权就是巩固人民的权利”,“这样他们就赋予了这个政权以神或半神的性质”,“政权成了人民意志和人格承担者,而真正组成人民的那无数个个人却一个个都成了无足轻重的东西”,“政权成了人民,人民倒变得不一定是人民”,“究竟谁是‘人民’,谁不算‘人民”,必须由这个政权自己来划定,而它还是以别人是否拥护自己为标准”。――这种荒唐的历史结果,是我们必须正视的。

  胡平由此作出了一个重要的概括:“当代专制主义最重要的特点是,它不像近代那样,公开作为人民的敌对力量而存在,相反,它倒是以最直接地表达民意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它的统治的奥秘,与其说基于暴力,不如说是欺骗”。因此,反对当代专制主义的当代民主运动,从一开始就要警惕和揭露这样的欺骗,而最有力、有效的办法就是从一开始就自己来表达自己的意志,自己来争取自己的权利,自己来掌握自己的命运,而拒绝任何“为民作主”的“代表”。同时应该吸取的历史教训是,如果争取民主的运动,不以争取“人民主权”即人民自己主导自己命运的权利为目标,而以夺取与维护权力为全部追求,那就必然走向反面,无法避免自身的异化:以新的专制代替旧的专制。

  ――在中国改革关键时刻的1980年,总结这样的历史教训以防历史的重演,其重要性与迫切性是不言而喻的。胡平和他的支持者正是在这样的时刻,向中国的民间“立志改革者”发出了这样的呼吁:“一场深刻的改革要得以进行,必须据有权力;但如果它要获得真正可靠的成功,却又必须获得独立的活动,使其在失去权力的时候仍旧能发展,至少也能保得住自己,以便重新积累力量再行创造权力。特别是在一个旧传统过分悠长、保守力量过分顽固的地方,改革力量倘不具有无须权力庇护而仍然能生存发展的独立自主力量,几乎注定要失败的。因此,立志改革者当然要尽力维护那个将大规模改革付诸现实的权力,同时也一定要注意为自己建立起一个可靠的根据地。应该在加强权力的有效职能的同时,为防止权力的滥用而设以必要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必须说:改革的成功的标志就在于,改革派能够不托庇权力而存在和发展”。[47]

  这里所说的几个要点:中国的民间改革力量在参与改革时,必须有自己的“独立活动”,发展自己的“独立自主的力量”;在支持党内改革派行使改革权力的同时,“为防止权力的滥用而设以必要的限制”;最根本的,是要使自己能够“不托庇权力而存在与发展”,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就构成了1980年校园竞选以及此前就已存在的“民主墙”和民间刊物所要发动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运动”的基本动因和追求。它能否实现,决定着中国改革的方向与命运。

  2、争取人民权利

  这种自下而上的改革,必然是以“争取人民权利”为目标与旗帜的。而“人民权利”当然包含人权,思想言论自由权,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一切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

  1980年北大校园的竞选人,由于他们的社会底层经验,从一开始就十分注意维护社会底层劳动者如工人、农民的利益和权利:这自然也和他们的社会主义理想有关。张炜在“我的社会改革观”里,就提醒北大学子,在思考中国改革时,首先要问:“工人、农民现在想得更多的是什么?”“他们要求快一些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并要求有多一些自己能行使的政治权力,……他们的目标看来是十分浅近的,但与改革的大方向是完全一致的”。这显然是一个警示:知识分子只有“将自己的远见卓识和工农的浅近的目标结合起来,才能共同组成改革社会的巨大力量”;[48]如果改革不能满足工人、农民的要求,甚至损害他们的利益,剥夺他们的权利,那改革就会变质。

  杨百揆也发出了同样的警告:“竞选者呼吁‘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毫无疑义,这抓住了人的民主权利的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但是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方面,不是每个人都看到了,这就是人身自由!”他提醒人们注意:“20多年的高度集中、统制(计划)的经济结构,造成劳动者的人身半依半附状态。领导者对被领导者,在能否就业、经济收入、工作性质、人事调动,甚至婚丧嫁娶方面都握有极大的权力。农村的宗法经济和‘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的口号更加剧了这一状况。”因此,他认为,通过经济改革,发展“统一市场”、“社会主义商品化”,从根本上改变“劳动者的依附状态”,获得人身自由,民主才有根基:这是中国改革的关键。[49]

  夏申在“改革的主要措施”一文里,首先提出要维护工人的权利:“企业的自主权应该由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掌握。职工代表大会有包括决定任免工厂主要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在内的职权”;“制定合理的工会法,工会应是与工厂党和行政部门相独立的工人组织,其职责是维护工人的各项基本权利,并促使工人的利益的实现”;“制定合理的劳动保护法,以保障工人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的不断好转”;“制定合理的失业保险和救济制度,国家有责任为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和救济,并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失业人员找到职业”。 [50]应该说,这四大权利是抓住了要害的。到了今天,其意义就看得更清楚了。

  杨利川在其“主要观点介绍”里进一步提出:“整个社会的民主改革,必然是以直接生产者的民主自治为主体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产生社会团体的民主自治与地区的民主自治,这些又通过逐步的自治联合,达到对整个社会的民主管理”。[51]

  这正显示了“自下而上的改革”的根本意义:它所要促进的是基层的民主。也就是说,改革,不仅要有自下而上的广泛参与,而且其核心是实现自下而上的民主权利,这样才能为改革奠定坚实的民众基础。

  1980年北大竞选人关注的另一个重心,是知识分子的地位和权利诉求。房志远在被问及“你怎么看待知识分子的作用”时,明确提出:“知识分子是一个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它今天已经独立登上历史舞台”。这一论断代表了竞选人的共识。这自然是有针对性的:因为1949年以后的中国根本不承认知识分子的独立存在,还说这是马克思的观点;对此,杨百揆如此分析:“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没有把知识分子看作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力量,是由于历史条件所限。19世纪工人在生产中显示出巨大的威力,知识分子的‘建设’劳动刚开始发展”,“马克思、列宁把未来的社会设想得简单了,他们认为国家和经济由武装的工人群众和仅仅识字的人管理就可以了,没有看到现代社会政治和经济都是科学,没有高度的科学文化知识是不能管理国家的”。“过去科研成果总是在工农业中经多年积累而抽象出来,而现在可以在实验室里直接出成果,反过来推动工农业的发展,科技成了主导工农业发展方向的部门。随着它的独立,经济管理、文化部门也相应独立,最终是知识分子再生产部门教育界的独立”, “知识分子作为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异军突起,他们正以新世界的缔造者的姿态投身于社会改造的历史潮流之中”,正是出于这一全新的知识分子观,思想、言论、出版的自由权也当然具有首要的意义,因为这是知识分子自由发展的前提条件。[52]

  3、以权利制约权力

  胡平在“论言论自由”一文中特意提到,“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任何国家政权都有摆脱人民的监督控制,由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的趋势”。由这一“规律”引出的结论只能是一个:必须用广泛而有效的人民民主权利来制约国家、政权的权力。也就是说,要在人民自治与政府权威之间形成一种张力:“凡是需要权威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种对这种权威的制约;凡是需要权力集中与强制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种相应的牵制与平衡”。

  但中国政治中所缺少的正是这样的“牵制”、“制约”、“平衡”的观念,以及民间公共力量对政府的“压力”作用;权势集团所追求的,始终是无限的、绝对的权力。如胡平所说,“一直有人公开和暗地里认为专制比民主更为可取,尤其是在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迅速起飞的过程中,一小批坚强有力、富有远见、紧握大权的领导者,通过‘强迫把羊群赶进牧场’的专制手段,较之于听任那些不懂得自己真实利益所在的芸芸众生漫无节制的要求、变化无常的意见,更能取得成功。这种见解曾经是很流行的。我国长期以来对民主建设的轻视无疑和这种见解大有关系。研究近代史的同志指出:在近百年中国人民的民主革命过程中,要求民主的呼声总是被要求富国强兵的呼声所淹没”。——这里所说的,岂只是历史:在中国始终存在着这样一条以专制的手段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的改革路线,这就是后来终于成为主导的所谓“开明专制”的路线,其所追求的,就是不受监督,不受限制的绝对权力。正如胡平所指出的,“对于这样一种权力,人民既没有力量纠正它早期不严重的错误(除非这个无限权力自己愿意纠正),更没有力量阻止它后来的扩张。这样一种无限权力排除了一切通过人民的力量以正常程序进行自我调节的可能性,人们几乎只能坐视它把国家引向任何地方。”

  胡平说:“历史上有过那么多悲惨的先例”,其实这也正是他和他的支持者的隐忧。事实上这样的危险正在逼近,在某种意义上,胡平们是在还可以说话的时候抢先说出他们的忧虑与呼喊:“为了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权力变质;同时也为了权力更加有效地发挥其应有职能,我们必须明确权力的行使范围。其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确认言论权利不容侵犯”。[53]

  用权利制约权力!——这一条最能显示1980年的北大校园竞选所要推动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运动的本质。

  4、支持自上而下的改革,推行和平的、渐进的改良

  1980年的校园竞选还有另一面,即对自上而下的改革的响应与支持。

  张炜的竞选宣言开篇就说:“党正在反省错误,政治、经济正在进行全面改革。我参加竞选,以表明我对改革的拥护”。[54]当16位竞选人被问到“是否坚持党的领导”时,有10位回答“是”,有5位作了有保留的肯定式回答(“现阶段坚持党的领导是正确的”,“原则上坚持”,“从根本是来说是应该(坚持)”,“要怎样坚持”),只有一位提出:“领导一词,含义不清”,而未作正面回答。[55]

  “党的领导”确实是现实中国政治生活,也是1980年竞选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竞选人不同程度的肯定性回答,不能只看作是一种策略,而是有其真实内容的。首先,竞选之所以能够在阻力不太大的情况下进行,具有合法性,确实是当时的中共领导推行的自上而下的政治变革的一个成果。三中全会也正是党内改革派和社会民主力量相互配合的结果。尽管在1979年曾发生过对民间民主运动的打压,但1980年下半年政治体制改革问题的再次提出,确实引出了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的改革与自下而上的改革相互结合的新的可能性:这是一切立志改革者必须抓住的历史机会,尽管它已经预伏着危机。

  而我以为,更重要也更内在的原因,还在于这一代民间民主运动的推动者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思考“文革”以后中国所选择的改革道路。如王军涛(他是公认的竞选人中的“激进派”)所说:“我国的改革就其任务而言,无疑是一场质的革命,但其方式应尽可能地缓和与稳妥。在今天的国内外环境下,一系列的‘改良’,远远胜过一次惊天动地的‘革命’”。[56]胡平在“竞选宣言”中说,这一代人所理解、把握、推行的“政治”,已经不是前一代人的“革命政治”,而是“现代政治”:“政治是科学,它是一门关于在这个由有缺陷的人们组成的现实世界,怎样逐步改革得比过去好一些,再好一些的学问。” [57] 正是从这样一条理性的、渐进的、改良的路线出发,因此,即便是他们中的激进派也并不试图挑战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如前所述,他们的着眼点,不是“权力”,而是“权利”,即在现行权力结构下,力争扩大人民的权利以限制权力,并影响权力的运用方向。这样,他们在共产党的存在与领导问题上,也必然采取现实的态度。

  当然,正如王军涛所说,“领导一词,含义不清”,同样承认或不否认“党的领导”,是包含了不同的理解的。所以有人追问“是什么样的领导”,是在不否认“一党专政”前提下的,依然建立在党的不受限制与监督,并且是不可分享的高度集中的权力基础上的绝对的一元化的领导,还是在接受权力限制、监督,权力分立、分离、制衡前提下的,作为执政党行使对国家的领导?这同时也就内含着一个“党和政府的自上而下的改革”与“民间社会的自下而上的改革运动”之间的关系问题:是以前者居支配地位,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吸纳后者(民间力量)的参与、咨询,实际处于统战对象的地位;还是承认民间运动的独立自主性,对于党和政府主导的改革,既有支持,参与,又发挥监督、制约与压力的作用?——不过,在1980年的校园竞选的具体条件下,是不可能这样明确提出问题的;事实上竞选者之间的分歧,也没有充分的展开。当时的主导力量是希望参与改革,推动民间民主运动,并达到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结合。

  这种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的改革的结合,是中国的改革者一直追求的梦想。1957年,当毛泽东发动“整风”运动时,北大的热血青年曾以为那是一个历史良机,希望实现“自上而下的整风运动和自下而上的民主运动的相互渗透”(谭天荣),互相支持,制约,以共同解决中国的“三害”(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主观主义)及背后的体制问题。[58] 1980年的北大新一代的热血青年,又抓住了邓小平发动政治体制改革的机会,试图再次推动上下结合的改革,又有什么结果在等待他们呢?

  其实,我们这里说的1957年的悲壮努力,1980年的竞选者当时并不知道——这正是前文提到的“强迫遗忘”的结果。而真正给他们以启示的,是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运动。南斯拉夫、波兰创造了自下而上的改革范例。在北大校园竞选前夕的1980年7月,波兰发生了以团结工会为中心的民主运动,房志远在竞选人联合演讲会上特意赞扬了波兰工人的觉悟与战斗精神,并这样提出问题:“在苏联,在东欧,各个国家的政治、经济体制大致相同,但为什么波兰的工人就能够团结起来进行斗争,而其他国家的工人就做不到这点呢?答案只有一个,这就是波兰工人的思想比其他国家思想要解放。波兰的工人有战斗性,他们有战斗的传统,战斗的勇气,最重要的是他们有战斗的觉悟”。他的这段讲话嬴得了热烈的掌声,[59]足见当时大学生们对波兰工人民主运动的关注与共鸣。在一次答辩会上,也有选民这样问道:“波兰工人求得自由工会,我们是否也应该搞?” [60] 1957年的“5.19民主运动”也有类似的国际背景,同样是中国大学生对1956年的匈牙利事件和波兰事件的回应。结果就触犯了中国政治那根最敏感的神经,引发了形势的急转——历史仿佛正在重演。

  四、“我们的改革应该是全面的改革”

  北大竞选人的改革观至今仍值得我们深思。

  王军涛在《我的社会改革观》里如是说:“我国的改革应该是全面的改革,而不应是局部的、片面的,中国现存的不合理结构有各方面的弊病,它们错综复杂地结合在一起,牵一发而动全身”,“政治、经济的改革必须并肩前进、相互配合”[61]——这大概是能够代表竞选人的共识的。

  但如胡平所说,作为一个改革运动的推动者,必须善于抓住社会变革中“最关键的一环”,这样就能像阿基米德所说的那样,“给我一个支点,我能举起地球”。[62]那么,在1980年代中国的改革中应该抓住的“最关键的一环”,那个能撬动整个改革运动的“支点”是什么呢?

  在这个问题上,竞选人各抒己见,出现了对中国思想、政治来说已久违了的真正的平等、自由,生动、活泼的争鸣。房志远将其概括为四种主张的争论,即“发展生产力是当务之急”论,“经济体制改革”当先论,“干部制度改革,政治体制改革”优先论,以及“思想解放(第一步是言论自由)”为前提论。[63]正是在这种自由争论中,中国问题的各个侧面都得以呈现,并引发深入的思考,为当时以及后来的中国改革提供了许多富有创造性和启发性的思路,具有相当的思想价值。

  1、“论言论自由”的理论贡献与实践意义

  首先要提到的是胡平的“论言论自由”。胡平是唯一当选的区人民代表,这并非偶然。一份有关竞选人评价的《北大民意调查测验表》表明,在“谁的理想最深刻”、“谁的知识最全面”、“谁的见解最切合实际”、“谁的口才最好”、“谁的答辩效果最好”5项中,胡平均居第一。[64]早在“文革”后期,胡平就写出了“论言论自由”的初稿,曾张贴于成都街头,可能因其理论性较强,当时并未引起注意。这次在竞选运动中,他加以修改补充后重新发表,产生了很大影响。全文显示出他对民间民主运动有充分的理论准备和深入成熟的思考。“论言论自由”堪称1980年以北大为代表的中国校园民主运动的理论代表作,而且可以看作是自70年代末开始至今中国民间民主运动的主要理论成果之一。

  在我看来, “论言论自由”的理论贡献与实践意义主要有三方面:

  首先是确立了“言论自由的含义与价值”。

  文章开宗明义指出:“什么是言论自由?那就是发表各种言论的自由。好话、坏话、正确的话、错误的话,统统包括”——胡平在这里讲的其实是常识,在西方政治学理论,在中国现代思想、政治史上胡适、罗隆基、储安平(后两位都是1957年的“右派”代表人物)等先驱的论著中都有深刻的阐发;因此,在竞选中就有人写大字报“评胡平的‘言论自由’讲演”,认为其观点是“穆勒《论自由》的翻版”。[65]但批评者却忽略了胡文是总结了1949年以后,特别是1957年以后,包括“文革”在内的中国政治、思想史的经验教训的结果,并且也是对1980年代中国政治、思想改革提出的问题的一个回答,里面包含了许多新的思考,新的理论因素。

  他首先要澄清的是自1949年以来经长期灌输所形成的两大“言论自由观”。

  第一个误区是:言论自由就是“领导倾听和容忍批评意见”。

  这是典型的毛泽东的言论自由观,一直延续和影响到今天。胡平的批判可谓一针见血:这不过是“封建社会的进谏纳谏之说”,而绝非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言论自由,“因为臣民的言论范围实际上是被帝王的意志决定的。由于各个历史条件的不同及各个帝王个性上的差异,这个范围有时稍宽,有时极狭。但无论如何这种限制毕竟是存在的”。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一个国家有无言论自由,不在当权者是不是愿意倾听和容忍批评意见,而在于他们有没有权力惩罚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由此确立的标准是:“只有在当权者没有权力惩罚不同意见者的人时,才有言论自由;只有在人们的言论权利无须善良开明的君主保护也能独立存在时,才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只有在人们学会了抵抗权力对言论的干预企图时,才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

  第二个同样影响深远的理论误区是“区分‘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和‘无产阶级言论自由’”。

  胡平对此作了严密的考析。他指出,“所谓‘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可能意味着以下两种情况:一,只允许资产阶级有发表意见的自由;或是二,只允许发表从根本上不侵犯资产阶级利益的意见的自由。前者是限制发言者的身份,后者是规定言论的性质”,“这种情况其实都叫言论不自由,而不叫什么‘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实际上,“民主制的一些最基本的原则,例如言论自由,本身并无所谓‘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分”。言论自由“固然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而得到传播,但它本身是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我们不能把这笔遗产拱手相送给资产阶级”。

  而“论言论自由”的辨正中心,是所谓“思想罪”、“言论罪”的问题,这是1949年以后,特别是1957年以后,被弄得极为混乱的一个理论问题,也是造成一系列严重后果的实践问题。毛泽东1957年给右派定罪时,本人就陷入了极大的混乱:忽而说右派“不但有言论,而且有行动,他们是有罪的,‘言者无罪’对他们不适用“;忽而说“另有一种右派,有言论,无行动”,“错误的言论一定要批判干净”,“但应允许他们保留自己的意见”;最后又说,“所有上述各种人” “仍然允许有言论自由”;还宣布一般“不必办罪”,“累戒不改,继续进行破坏活动,触犯刑律,那就要办罪”[66]。那么,“右派”到底有没有“触犯刑律”呢?而事实上所有的“右派”又无一不被定罪办罪。“反右”运动的后果之一,就是确立了“言论有罪”、“思想有罪”的原则和法律(规定了所谓“反革命罪”)或不成法之法(最早还应追溯到所谓“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文革”将这样的“思想罪”、“言论罪”推向极端,制造了无数耸人听闻的冤案。“文革”结束以后,“言论罪”、“思想罪”依然是当局镇压不同意见者的有效手段。1979年10月北京市人民检查院起诉魏京生,所加罪名之一就是“进行反革命宣传鼓动”。[67]此后1981年对民间民主运动的大镇压中,对徐文立、王希哲等也是横加“反革命言论罪”。这样的“罪名”至今还是悬在中国知识分子头上的一把剑。如果将1980年胡平在“论言论自由”里的讨论置于中国的政治背景之下,就不难理解其意义了。

  他所要做的,首先是再次进行理论上的澄清。

  其一是“千万不可把言论与行动混为一谈”:“我们说宪法不可违犯,意指人们的行为;我们说宪法可以反对,意指人们的言论”,“只有言论直接与行动相关时,言论才可以作为一种犯罪,所谓诬陷、诽谤、煽动就属于这一类,我们必须对诬陷、诽谤、煽动作出明确的定义,提供切实的标准”,“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

  其二,胡平指出,“理论上最大的混乱在于:我们不给反动言论自由,而发表反动言论的人就是反革命”。这不仅混淆了言论与行动,而且隐含着“强权即真理”的逻辑,逆我(不同于我)者即“反动”。“反动派”(实际是“反对派”)是“客观存在”,“要否认也否认不了”;但能否允许反对派,特别是政治上的反对派公开存在,却是判断是否有真正的民主存在的一个重要标志。不允许反对派存在,禁止发表“反动言论”,其实就是限定发表意见不能超过当权者允许的范围,其结果就既堵塞了言路,也拒绝了监督,必然导致权力自身的腐败。

  胡平还澄清了第三个理论误区,即“国家要统一,必须有赖于人民的信仰的一致”,因此,绝不能给怀疑、批评和反对马克思主义的言论以自由。胡平指出,“马克思主义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在人口中只是一个少数”,“一个国家倘若坚持用信仰与非信仰去区分公民和敌人,势必缩小自己的基础,无异于为渊驱鱼”,“历史证明,凡是否认持不同政见的人有可能在法律基础上共处,势必造成分裂和内战”。

  胡平要追问的是对言者判罪的内在理念与心理:这是他的思考特别有意思之处,而他的剖析相当犀利:“一,当权者认为自己是唯一神圣的,它把一切批评它的人都视作‘罪犯’”;二,当权者“还认定,每一个人对这种正确性都会自然而然地有坚定的信仰”,“那应当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因此,凡是对这一套加以思考、怀疑,加以探求,讨论,产生不同和相反意见者,必然是居心叵测,怙恶不悛。所以除了以重刑伺候,恐怖威胁外,别无其他选择”;“三,当权者承认,有一个相当数量的人们是反对自己的,至少他们认为,如果允许反对意见公开发表,那么很可能就造成一个相当的多数。所以有必要使这些潜在的敌人感到恐怖而实行杀一儆百”;“四,当权者对于和反对意见展开辩论,赢得人心方面没有自信心,所以才采取这种不诉诸伸张理性而乞灵于封锁理性的手段”,这样做,一方面是将自我(个人及集团)的思想“绝对真理”化,执掌的权力也成了“天赋神权”,于是就产生了垄断思想言论,进而垄断真理的冲动;另一方面又极度虚弱,不敢面对任何挑战,哪怕只是不同的言论:这大概就是一切专制、集权统治的共同特点,而不管打着什么旗号。

  因此,限制和禁止言论自由,必然要“愚民”。因为它“把人们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占有一切真理,另一部分则只应张着嘴巴来接受。它让我们怀疑大多数人的认识能力,却又让我们必须无限信赖一小部分人的绝对正确。一部分人永远是保姆,一部分人永远是婴儿”。另一方面,它又“认为了解反面意见只会动摇正确的信仰,认为反动的思想比正确的思想更有力量”,其逻辑结论必然是:“要纯正必须无知,要正确必须愚昧,要坚定必须痴呆”,这正是“纯正的愚民政策”。其结果就必然造成国民心理、民族性格与精神的严重损伤。胡平引用马克思的话指出:在动辄“因言获罪”的社会气氛下,人民“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于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胡平说:“不幸的是,这番话多像是对我们自己状况的一个预言!”

  实行愚民政策的结果极大可能是,权力者否定言论自由的逻辑成为全民的逻辑,于是就形成了最广泛的人民参与,全民共犯:这或许是最为可怕的。这也是胡平的一大发现,他指出:“历史一再证明,镇压言论,总是从那些被当时大多数人真心实意地认为是反动的言论开刀。这样,大多数人不仅意识不到这种剥夺的非法,反而会支持、去主动参与与实现这种剥夺。没有大多数人自动充当工具,这种剥夺本来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一旦人民参与了这种非法的剥夺,就意味着言论自由原则被冲开了缺口。从此后,这种剥夺便会日甚一日。人们既把非法的刑罚加于他人,就使自己处于失去了法律确保的可悲境地”。而“当代专制主义的逻辑之一便是不容许中立,所谓‘不站在革命一边就必然是站在反革命一边’,无情地强使人们成为其统治的全部行动与罪恶的帮凶。这样,即使在专制主义者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大部分人心的时候,他们仍然可以在表面上成功地控制住局面。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因此镇压和威胁人民的暴力工具,却也还是由人民自己组成的”——胡平的这些论述,在专题答辩会上引发了热烈的讨论,“成为后来‘胡平问题’争论的中心”。[68]可见是抓住了中国体制下言论自由的一个实质性问题与要害的。

  现在我们再来讨论胡平的第二个贡献:他对“民主与现代化关系”的思考与探索。

  胡平在总结近现代中国民主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时,有两个重要发现。一是“权力的异化”:“由人民自己组成的力量反过来成了压制人民自己的对立物。在这个异化的过程中,垄断言论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这一点,在前文论述“以权利限制权力”以及“言论罪”问题时已有讨论,不再赘述。前文的讨论中也已涉及胡平的第二个发现:“在近百年来中国人民的民主革命过程中,要求民主自由的呼声总是被要求富国强兵的呼声所淹没”,但未及展开。因此,需要在这里再作讨论。

  胡平这样提出问题:为什么人们,包括“喜欢民主的改革派”,都“认为应把富国置于民主之先”呢?于是,胡平注意到,“不少人习惯于低估以至否认民主本身的价值,仅仅当作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来刺激经济的一种手段,这就导致了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奇怪现象:每当经济处于困难时期,民主就讲得多一些,一旦经济恢复了,‘左’的思潮就会喧嚣起来,民主就又遭冷遇或厄运。”更有许多人“把民主的巩固与发展寄希望经济发展之后”,有人甚至主张“放弃民主去换取经济进步”。这背后的理念,除了前文已经提及的“用高度集权的手段实现落后国家的经济起飞”的“开明专制论”以外,还有一个“经济决定论”。其要点有三:一是“现代化”的目标是“富国强兵”,因此,“现代化”就是(或主要是)“经济现代化”的“经济唯一”观。二是“在一定的经济水平上,只可能有一种唯一的政治形式与其相适应”。有人因此认为“鉴于我国目前的生产水平,现在的民主已经是非常之完美了,而进一步的民主要求都是不合时宜的,当务之急是安心搞四化”。三是“经济发展能解决一切问题”,经济现代化“必然”带来政治、思想的民主化——应该说,这里所讨论的,已经不仅是历史的经验教训,更是现实问题,而且是1980年中国改革中所面临的最大危险:这样的“开明专制论”与“经济决定论”不仅在思想文化学术界大有占据主导地位的趋势,而且因为它最符合当权者的利益与要求,有极大可能被接受为中国改革的指导思想:而以后的历史也就是这样发展的。

  正是在这样的关键时刻,胡平在“论言论自由”里发出警告:“放弃民主去换取经济进步,必将贻害无穷!”他从学理与事实上,围绕“民主与现代化”关系问题,进行了以下三方面的讨论。

  他提出“必须澄清的问题”是:“人类是否仅仅追求经济的发展?抑或还有其他的、甚至更高的要求?民主不但有促进生产的好处,而且它本身便有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性的全面和谐的自由发展并不是一句空话”。这里所要强调的是,民主不仅是手段,其本身就是目的,民主,以及人的尊严、权利、人性的和谐自由发展,这都是现代化的目标,而且是更带根本性的。

  胡平同时指出:“一定的经济水平,决定了政治变化的上限和下限。在给定的区间内,选择仍是非常重要的”。这就是说,我们承认“民主是一个过程,民主的实现程度与生产力发展程度有着极密切的关系”,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陷入“在一定的经济水平上,只可能有一种唯一的政治形式与其相适应”的“机械论”。“从历史上看,那些最早奠定民主制形式的国家,当初的生产力水平都并不发达,那里的工业革命都发生在民主制建立之后而并非之前。相反,很多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却依然保留着一种专制形式”。

  胡平所要强调的是,经济发展固然有利于民主的发展,但经济现代化与民主制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没有充分的根据相信: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就注定会更民主而不是更专制些”。他提醒人们注意另一种“现代化”:“历史告诉我们”,存在着一种“具有效率的专制”,在这样的“专制下,实现现代化并非不可能。而且,还曾经一度被不少人认为是更简洁更有效”。“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无疑是历史上最极端的专制政权之一,但它却迅速地造成了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当代的苏联,从很多方面都应该认为是现代化了,但它的政治很难称得上民主”。

  胡平对专制体制下的没有民主的“现代化”作出了这样的批判:“专制造成的经济发展是痛苦的,因为它势必伴以残酷的迫害;是畸形的,因为它总是倾向于为了虚荣而牺牲繁荣;是短暂的,因为它不利于调动人们的首创精神。它缺乏有效的自我调节,因而到头来总是日益加强了那个越来越异化的专制机器。这种发展方式的最高成就是造成一个军事强国,而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却总是处于远远不相称的水平,它必然导致日甚一日的停滞与腐化,或者通过一场对外冒险,或者是勉强维持一个外强中干的架子,最终仍是走向自己的反面”。

  胡平提醒人们注意这样的危险:“经济改革的一时成功,(会)掩盖了政治体制上的弊病,甚至强化了这些政治不民主的因素,从而准备了下一次危机”。[69]

  今天重读胡平1980年的论述,想到的依然是他当年的那句话:“不幸的是,这番话多像是对我们自己状况的一种预言!”

  2、政治体制改革的讨论与各种设想

  这里有几个调查数据:一份《北大民意测验》表明,在被调查的500多选民(理科258人,文科224人,研究生53人)中,对国家政治生活“很关心,积极参加”者占47.3%,“不十分关心,但积极参加”者占45.2%,“不关心也不参加”者仅占5.6%。[70]——这显然是关心、参与政治程度较高,政治意识较强的一代人。

  在对16位竞选者的调查中,问及“目前中国政治生活的核心问题”时,有10位的回答是:“民主改革”(“建立完整的分权的民主政治体制”,“民主的法制化”,“扩大民主,反对官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显然是关注的重心。

  《答辩会选民问题分类统计表》中,“竞选人个人情况”占第一位,占第二、三位的就是“民主与法制”、“社会政治制度”问题。[71]

  如“如果将大陆与台湾,北朝鲜与南朝鲜,东德与西德作比较,如何理解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优越?”“我国现在是否存在被剥削现象?工人的劳动成果是否与工人阶级相异化?”“为什么共产党执政的国家都出现个人迷信的问题?都出现接班人的问题?”“你是否认为今后的阶级对立将产生于官僚主义集团与人民大众之间?”“你认为应该如何对我国现今社会进行阶级分析?这些阶级之间关系如何?”“在日本、美国,你骂总统,宣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都是自由的,可我们就没有这种自由,这不说明资本主义比社会主义更自由吗?”“中国作为一个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半文盲的国家,在多大程度上放松中央集权能够保证国家的完整和统一?”“你讲到军队只能对宪法负责,但军队只是一个工具,它怎么能独立呢?谁掌握军队,谁才能掌握国家,请把军队的领导问题讲清楚”,“应该由党领导军队,还是政府领导军队?”“你是否关心过工农差别,城乡差别?社会主义国家工农为什么不能平等?你认为合理吗?”“在当前政治、经济条件下,你认为民主改革是否应有某种限度?如何判断和估计这种限度?”“‘党领导一切’与‘民主’是否相互矛盾?‘领导一切’不成了‘党主’(与‘民主’相对而言)吗?”“你认为宪法是否应该写上指导思想?如果要,那么全国人民都要统一的思想吗?如果不要,会不会思想混乱?”“现在普通老百姓最需要的是什么?是钱还是民主?”“请解释前一个时期提‘四个坚持’是否起了禁锢人们思想的作用,是否把十年动乱后人们稍微放松了一点的思想又抽紧了?”“中国应一党专政还是多党轮流执政?”“共产党对政府也应绝对领导吗?”“文艺是否应脱离党的领导而独立存在?而不仅仅作为政治的附属品?”“你是否认为我们现在的工会是党的傀儡?应如何改革?”“你不认为党会在87年再反一次右,96年再来一次大斗争,2006年再作一次深刻检讨,号召实现八个现代化吗?只要是一党专政就不可避免吗?”对四人帮的审判“感情高于法律”,“没有很好地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态度进行审判”,违背了《刑法》有关“与被告人有关系的人不能作为审判官”的规定,“由法庭处理党内斗争”,“开了随意解释法律的先例”,审判“本身也破坏了法制,你承认这一点吗?”“如何切实保证新一代的充分思想自由与学术自由?”等等[72]——这些提问涉及中国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是一份不可多得的思想资料。

  正是在这一代人对现实政治生活的群体性关怀、质疑、思考、探索的基础上,竞选人提出了他们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与设想。几乎所有的竞选人都认为,急需对“党的一元化领导”的以“高度集权化”(垂直、单向控制;行政式干预;缺乏有效监督)和“高度一体化”(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三位一体;对整个社会实行严格控制)为特点的政治体制和国家制度,进行根本的改革。一方面,“还权于民”,全面实现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建立“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国家制度”,[73]同时把政治体制引入“一个富于弹性、善于自我调节的政治民主轨道”。[74]

  依据前述和平、渐进的改良路线,竞选人又在不挑战共产党执政(领导)地位的前提下,[75]提出了一系列“分立”、“分离”、“分权”、“分解”为原则的改革方案[76]。

  其一是有步骤的、全面的“分权”:(1)“建立和改善党内民主制”,实行党内“分权”(“废除个人集权制,成立中央委员会、检察委员会、顾问委员会三个独立机构”;“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保障党内外言论和出版自由”)。(2)“实行党、政分家”(“首先在经济组织中取消党委负责制”;“取消党委对同级政权机关的直接干预和领导,改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党团来体现执政党的作用”;“实行基层党务工作专业化,高级党务机关工作经费要用党员交纳的党费开支)。(3)“在政府内部实行分权制”(“政企分开”;“三权(立法、行政、司法)分立”;“舆论独立” [77] ;军队中立,“不得直接干预政治”)。[78]

  其二是有步骤的全面“赋权”。除“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设成最高国家权力机关”[79]之外,还有“实行社会群众团体(工会,农会,学生会,科学文艺社团)的民主自治”,“实行地区的民主自治”,“通过逐步的自治联合,达到对整个社会的民主管理”,“加强社会对政府的监督和反馈”。[80]

  3、经济改革的讨论与设想

  张炜提出了不同于胡平、王军涛等人的另一条思路。[81]

  他提出:“用牺牲‘民主’来求得暂时的稳定和繁荣无异于作茧自缚,这种繁荣不属于人民,而且肯定是不可能持久的”;可是,“的确有不少试图施用‘民主’政体的国家,都出现了社会的混乱和经济的停滞”,我们应从中吸取什么教训呢?

  由此,张炜提出了“民主化是一个客观的过程”这一基本观点,以此作为他思考中国改革的基点。首先,他指出:“不同国家的人民和同一国家不同时代的人民,对民主的要求是不同的”,绝不能“否认这种历史的‘时间差’”;“几十年来,我们吃尽了照搬各种‘模式’的苦头”,因此,他提出对“只懂得西方民主模式而不懂得中国民主进程”的改革者应有所警惕。其二,他又强调:民主化进程是受到客观条件制约的,“这个条件就是各国的经济发展程度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国民教育制度”。他问道:“个人、企业没有经济上的权利,怎么可能有相应的政治权利?没有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国民教育的普及,人们又怎么能去很好地掌握这种权利?”他的结论是:“政治民主和经济民主是一个统一体”,“经济的民主是内容,政治的民主是形式”,“政治改革要以促进社会的繁荣和稳定和人民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为目的”。显然,这是一个“以经济发展、经济实力、经济民主、人民的经济利益为基础和中心”的发展思路。

  他反复申说一点:“我们要根据我国的情况负责任地提出切合实际的要求和措施,否则不仅不能争得应有的民主权利,反而会带来动荡和倒退”;“我们要努力寻找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结合点(他在文章里指出,工人农民“要求快一些得到更多的经济利益,并要求有多一些的自己能行使的政治权利”;这样的看似“浅近的目标”却是中国的改革必须首先满足的,也是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个客观制约条件),并分清将来能办的和现在就办的两类事情。否则就不可能得到大多数人的民主,而只会给少数新贵族以投机的可能”。[82]

  张炜的“经济改革中心”和胡平、王军涛等的“政治改革优先”,代表了对中国改革道路的不同设想;[83]但张炜所强调的要“充分保障工人、农民,大多数老百姓的经济利益与民主权利”,警惕“新贵族”的争夺利益,以及“注意改革的切实可行性的务实态度”,也反映了1980年校园竞选的共同追求与精神。而张炜视为基础与中心的经济问题,也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发展”问题,而包含了“经济民主”、“经济利益的分配”等更为丰富的内容。具体地说,1980年校园竞选中提出的经济改革设想中,主要包含了三方面的诉求:(1)反思“计划经济模式”,要求建立“健康的市场机制”,推动“完善的商品经济”,“用价值规律调节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2)“分权”,改变“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一是向企业分权,扩大企业自主权,逐步建立企业法人所有权;二是向“地方”分权,“国家对地方和企业的指令性计划向指导计划过渡”。[84](3)推动“经济民主”。如“各级经济决策的民主化”;“职工代表大会掌握企业自主权”;“职工自由选出工会,代表职工的个人利益,它与董事会一切磋商谈判工资、福利等问题”;“劳动力自由流动,成立职业介绍所”;“制定合理的劳动保护法”等等。[85]

  4、“一切为了人”

  这是北大竞选中一个十分响亮的口号。率先提出者夏申有如下说明:

  “改革的起点和动力是人,改革的归属点和目的也是人。现在的中国人,广大工农、知识分子和一般干部都不同程度地感受社会的压抑。他们渴望经济上的物质利益,政治上的民主权利,思想上的自由发展。他们的要求是全面的,只有社会整体的改革,实现整体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政治民主化、思想现代化——才能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这里提出的“整体现代化”的概念,反映了前文所说的“改革应该是全面的改革”的要求。而将其归结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则是点睛之笔。几乎可以说,1980年的中国校园民主运动的主旋律,就是“一切为了人”。贵州大学哲学系1978级学生罗布龙在其“竞选宣言”中提出:“人,是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86]。这样的南、北呼应,边远地区和中心地带的相互呼应,绝非偶然,它是80年代人道主义的时代思潮在年轻一代的心灵回应。它的提出,承载了历史的反思:“多少年来,我们一直听着(一种说教):为了革命,为了未来,为了社会--,为了这一切,人们(必须)牺牲了他们的个性,他们的情感,他们广泛的生活欲望。为了这一切,人们心甘情愿地被铸造成和自我改造成一个革命的工具。人们为了自己不是一颗闪光的螺丝而惭愧,为了自己某种享受的欲望而内疚,为了人性的自然流露而自责。然而人们最终还是要问:革命,未来,社会--这一切,又是为了什么呢?只应是为了人,首先是为了活生生的、现实的人”。而且人们终于懂得:“放弃了当代人的发展和幸福,鼓吹为终极目的牺牲现在的利益,是对人的一种愚弄”。

  可以说,1980年的校园民主运动就是一个新时代的“民主启蒙运动”,它确实与发源于北大校园的“五四启蒙运动”遥相呼应。于是,就有了对那个时代最响亮的“四个现代化(工业、农业、科技、国防现代化)”和“小康社会”的目标的“质疑”。

  首先要问的是:“当我们的卫星升上高空漫游的时候,广大农民正使用着中世纪的镰刀和石滚;当我们的导弹飞越数千里坠落太平洋的时候,我们的农业生产率竟落在印度的后面。这种农轻重、国防、科研各方面严重不平衡的畸形结构,难道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吗?”

  更要追问的是,“产生(这样的)现象的根源在哪里?”

  问题在于,发展生产,实现四个现代化,建设“小康社会”的“目的”是什么?“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为了满足整个社会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但我们在‘四化‘中正好找不到人的位置,‘四化’口号恰恰忽视了社会的主体——人,忽视了社会生产的根本目标——人的需要”。“人是物的主宰,但在这里,人却要为物的丰富而生产;‘四化’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要的手段,而我们却在为手段而奋斗”,“既然人的需要被忽略了,那么,生产人民需要和消费资料的部门——农业、轻工业也很自然要被忽视,从而导致经济的畸形发展”。

  结论只能是这样:“社会生产出来的物质产品的多少不是(经济)政策的最终目标,平均每人得到的物质产品数量,也不是衡量‘人的幸福’的根本标志”,“忽视了社会体——人的‘四化’口号,绝不是人民应追求的经济目标”,“小康社会并不等于现代化”,因为“小康社会不等于小康之家”,“小康之家才是人民生活的富足”,而这也“只能满足人们物质生活方面的要求”,“而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善于思维,精神需求,创造性劳动等等仍受忽视”。因此,无论是“四化”,还是“小康社会”,都“不但不是我们追求的经济目标,也不是人民应追求的社会目标”。[87]

  这些话抓住了要害,其批判锋芒直指“四化”、“小康”之类口号背后的“富国强兵”的现代化道路和改革路线。这里所指的“经济的畸形发展”,以及以后中国推行的“单一的经济改革”,都是这条“富国强兵”的现代化道路、改革路线的外在表现。

  问题正是在这里:是推行“全面的改革”,实现“社会的整体现代化(经济现代化,政治民主化,思想现代化)”,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还是以“富国强兵”即以“国家的物质的富有与军事力量的强大”为发展目标,推行单一的“发展生产力”的“经济改革”,其结果必然是物质丰富的同时,又造成新的对人的奴役:分配的两极分化,人民民主权利的继续被剥夺,以及全社会的精神危机?

  可以说,1980年的中国,正处在这样的十字路口。

  结语:未完成的历史任务

  中国改革的“决定性的逆转”,发生在1980年12月16日的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在这次会议中,邓小平作了《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报告,提出:经济方面的调整,“在某些方面要后退,而且要退够”;在政治方面,也是“要后退,而且要退够”。“退”到哪里?退到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的“四项基本原则”,即坚持“一党专政”,“绝不允许任何人加以动摇,并且要用适当的法律形式加以确定”,也就是要用专政的手段来维护“一党专政”。

  邓小平一方面宣称党内只是有“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并且“已经在陆续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根本没有也不可能有所谓‘官僚主义者阶级’”,另一方面,又将所谓“非法组织、非法刊物的积极串连,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公开发表”,定性为“敌我矛盾”,或“阶级斗争在人民内部的不同程度上的反映”,宣布要进行一场“政治斗争”。[88]

  从此,中国的改革就从两方面开始根本后退,一是将政治体制改革这一本已迫在眉睫的历史任务悬置,把人们所期待的“全面改革”、“整体现代化”变成单一的“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的片面的经济改革”;一是将民间的社会民主运动完全排除,历史又错过了一次“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的机会。中国的改革变成完全由共产党主导的,没有任何监督、制约的,以“富国强兵”,巩固“一党专政”为目标的国家主义的改革运动,可以说,中国的改革失去了底层民众、民间力量的参与和社会监督,也就失去了自己的群众基础。这才是真正致命的。

  1981年2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处理非法刊物和有关问题的指示》,宣布“所谓非法刊物和非法组织,就是违反宪法和法律,以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为宗旨的刊物和组织”,“他们采取的策略,是尽量利用合法的形式掩护非法的活动,打着‘民主’、‘自由’、‘改革’等旗号,进行反对党反对社会主义的活动”。在这样的精神下,1980年的校园竞选自然也是少数“自由主义分子”“利用合法的形式掩护非法的活动”,遭到根本否定。接着而来的是1981年4月开始的对民间刊物负责人的大逮捕;北大选举的唯一当选代表胡平,也长期不予分配工作,遭到了封杀。

  对民间社会民主运动的残酷镇压,其实是一把双刃剑,它同时也是对自上而下的改革运动的一种伤害。可惜的是,仍然在坚持自上而下的改革的党内改革派,以及主张改革的中国知识分子却没有看到这一点,在邓小平及党内极“左派”镇压社会民主运动时,他们令人痛心的沉默甚至是默认了。

  1980年中国大学校园竞选运动所提出的中国改革的诉求、目标与路线,虽然被拒绝与践踏,但它作为一项未完成的“历史任务”,必然要一次又一次地提到中国改革的日程上。

  *《开拓——北大学运文献》,田园书屋(香港),1990年出版)

  【注释】(略)

  原载:《当代中国研究》2008年春季号

星期四, 七月 10, 2008

《毛泽东执政春秋》序二

作者:余英时

单少杰先生费了多年功夫写成这部《毛泽东执政春秋》,而且不计个人的利害得失,毅然刊布,充份体现了孟子所谓“大丈夫”的风骨。仅此一点,已使我钦佩无已。但本书的价值还远不止此,单先生是哲学家,具有思想的深度。我匆匆读过原稿和〈关于本书写作理念〉,才懂得他的用心之苦。他不仅仅是写一部当代的信史,而是要重建价值系统,使中国人能恢复辨别善恶是非的能力。作者服膺康德哲学,他所处理的不但是历史知识问题,而且也是道德问题。思辨理性和实践理性,真与善,兼收而并蓄,是本书的一个最显著的特色。他所用的“春秋”两字取自孔子的原义。《春秋》是中国史学的大宗,两千年无异辞。清代中叶考证学大兴,褒贬之说渐受冷落,但章学诚仍然大声疾呼曰:

史之大原,本乎《春秋》,《春秋》之义,昭乎笔削;笔削之义不仅事具始末,文成规矩已也。以夫子义则窃取之旨观之,固将纲纪天人,推明大道。(《文史通义》卷五〈答客问上〉)

二十世纪以来,中国史学受西方实证主义的影响甚大,几乎没有人懂得《春秋》的深刻涵义了。但陈寅恪先生在1964年〈赠蒋秉南序〉中说:

欧阳永叔少学韩昌黎之文,晚撰《五代史记》,作“义儿”、“冯道”诸传,贬斥势利,尊崇气节,遂一匡五代之浇漓,返之淳正。(《寒柳堂集》)

陈先生中岁以前,治史也极尽客观实证之能事,但晚经患难,终于回到《春秋》的传说,于欧阳修仿《春秋》而写成的《新五代史》特致推重如此。《春秋》之义在今天仍在史学上表现出生命的跃动,于此可见。

司马迁在《史记·孔子世家》中说:“《春秋》之义行,则天下乱臣贼子惧焉。”但他又在〈自序〉中引董仲舒的话,说《春秋》之旨在于“贬天子,退诸侯,讨大夫”。这是公羊家口传的孔子“大义”,可以说明《春秋》批判对象并不限于“乱臣贼子”,“无道”的“天子”也同样在孔子“口诛笔伐”的范围之内。历代皇帝对于史官的畏惮便是《春秋》确曾为中国人维护正义的显证。所以近代史学大家柳贻徵先生也十分重视史官直笔,而迳以“史权”两字称之。(见柳贻徵《述实录例》,《国史馆馆刊》第二卷第一期,1949年,页1-9。)虽然过去有人怀疑过《春秋》究竟能不能发挥“乱臣贼子惧”的功用,但史实俱在,是无法否认的。让我举一个后世的例子为证。《晋书》卷82〈孙盛传〉云:

《晋阳秋》(按“阳”字即“春”字,因避讳而改)词直而理正,咸称良史焉。既而桓温见之,怒谓盛子曰:枋头诚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说!若此史遂行,自是关君门户事。

可见桓温多么怕《晋阳秋》的“词直而理正”,以至要通过孙盛的儿子,以灭其一门为威胁。这个桓温不是别人,他留下了一句名言:“既不能流芳后世,不足复遗臭万载耶!”(《晋书》卷98桓温传)可见他嘴上虽说“遗臭万载”也足以自豪,心里还是怕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作者为了维护《春秋》的褒贬传统,曾对黄仁宇先生的观点反复质疑。黄先生早年在密西根大学写明代运河的博士论文时,我恰好赶上做他的论文指导人。论文完成后,我又介绍他到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继续作研究,写成了《明代的税制》一书。甚至他在纽约州立大学的教职,也是由我一力推荐的。我和他的关系很深,不能不说几句话。黄先生比我年长十几岁,他是军人出身,三十多岁才在美国上大学,勤苦奋斗,著述不辍,是一位极可敬佩的学人。他深受中国文化传统影响,最初坚持以“师礼”待我,但我坚决拒绝,因为在西方担任论文指导的名义只是一形式,即使有所商榷,也是彼此都有进益。我引戴震不肯接受段玉裁、姚鼐为弟子的话,主张不妨“交相师”。他不得已而让步,但仍引傅君剑赠胡适句:“文章风义友兼师”。因此我和他的关系可以说是“在师友之间”。但是他对中国史的看法和我颇有不同。这在西方是十分正常的事,我们之间也并未因之而减少互相间的尊重,一直到他逝世前都是如此。

黄先生是研究经济史出身,他的《明代的税制》引用了《明实录》中大量的统计数字。这是他“数目字管理”说的来源。他大概又受到法国《年鉴》派的社会经济史的影响,重视长期性的结构,这样便形成了“历史的长期合理性”的观点。所以他的看法是有坚强根据的,绝非兴到乱说。这一点我必须为他辩护。但西方史学早已进入多元化的阶段,不再有统一的史观。多元并存是正常的现象,而且恰恰显出史学界的活力。经济史家与传统派史家的争论更是屡见不鲜。十几年前美国著名的经济计量史学家(cliometrician)佛格尔(Robert W. Fogel)和英国传统巨擘厄尔顿(G. R. Elton)的激烈辩论曾经轰动一时。佛格尔引用大量统计数字研究美国南方黑奴,其结论曾引起不断的争议,他并因此而获得经济学的诺贝尔奖。佛氏是反对在史学中表达个人观点和价值判断的,厄氏则持相反的意见。但理性争论的结果则是双方都作出必要的让步,也更理解对方持论的根据。(可看他们两人合著的《Which Road to the Past?》,Yale University Press, 1983)黄仁宇的论点接近佛格尔,这是由于他们研究的对象相同所致。

最后,我愿意指出,西方虽然没有《春秋》褒贬的史学传统,但西方史学史上所谓“道德判断”(“moral judgment”)也是一个争论不休的问题。十九世纪以来,西方史学主流在实证主义、甚至科学主义的笼罩之下,依照自然科学的模式处理人文现象,各式各样的决定论主导著史学家的思路,不承认个人有真正的“自由”,个人与“物质分子”(molecule)完全相等。在这种认知之下,道德判断自然无从谈起。但另一方面,在二十世纪的史学实践中,我们发现,想把史学变作自然科学同类的东西在事实上是不可能的。西方史学家,特别是犹太籍的,写到希特勒统治下的纳粹德国,使用的语言恰恰符合《春秋》笔法。五十年代以来,不少有慧见的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已突破了决定论的牢笼,坦率地指出:在历史寻找所谓“规律”或“因果律”是徒劳无功的。这种努力过去不曾成功,现在没有成功,将来也不会成功。伯林(Isaiah Berlin)在五十年代初所写的《历史必然性》(“Historical Inevitability”)那篇长文,尤有划时代的意义。西方史学传统的褒贬(“praise and blame”)语言又在他的笔下复活了。由于诠释派人类学进入了史学领域,以及新马克思主义者放弃了所谓“下层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荒谬划分,许多史学家今天已从追寻“规律”转为追寻“意义”。孔子所谓“其义则丘窃取之矣”的话于是又获得了现代的诠释。

1993年哈佛大学俄国史大家派普斯(Richard Pipes)刊行了《布尔什维克政权下的俄国》(《Russia under the Bolshevik Regime》)一书,他在书末提出了这样的问题:面对着这一场空前的灾难,史学家是不是应该还是保持冷静,像科学家面对著自然现象一样,不动一丝感情?他所给予的答案是彻底否定的。他先引一位19世纪德国史学家的话:“我认为写史必须带著愤怒和热情”;再引亚里斯多德《伦理学》上的话:“对于应该愤怒的事情而不发怒的人,我们只能以愚人视之”。派普斯最后更提出了一个有力的反面论证:拒绝对历史事件下判断其实也是根据一套道德价值的系统。沉默等于承认一切发生过的事情是自然的,因而也是对的。这是为历史上所以胜利者做辩解的一种说辞。(页509-510)毛泽东和斯大林第一次见面时,有下面这一段有趣的对话:

斯大林非常激动,对毛主席赞不绝口,说:“伟大,真伟大!你对中国人民的贡献很大,你是中国人民的好儿子!我们祝你健康!”毛主席回答说:“我是长期受打击排挤的人,有话无处说……”毛主席言犹未竟,斯大林却把话接了过去:“胜利者是不受谴责的。不能谴责胜利者,这是一般的公理”。(见师哲〈陪同毛泽东访苏〉,收在《毛泽东轶事》,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页336)

斯大林最后一句话是所有共产党人都接受的“公理”。这条“公理”在西方可以追溯到黑格尔的名言:“凡存在,即合理”(“Whatever is right”);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陈亮(1143-1194)的观点也可以与之相印证:“功到成处,便是有德;事到济处,便是有理。”试问:如果我们真的拥抱这一“公理”,真、善、美一切价值还能在人间找得到一隙存在的余地吗?

我特别引派普斯《布尔什维克政权下的俄国》和单先生《毛泽东执政春秋》(明镜出版)相印证,因为这两部书恰好遥相呼应。派氏全书终于这段历史的“道德涵义”(“moral implications”)正相当于单先生的“春秋”。派氏引康德“人是目的,不是手段”的经典之论,又引波普尔(Karl R. Popper)的名言:“每一个人只有为自己可选择的志业而牺牲的权利,但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去鼓励别人为一个理想而牺牲。”康德和波普尔不也是单先生最欣赏的哲人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于此见之。

读了派普斯这些议论,单先生也许会感到“吾道不孤”吧!

单少杰 著《毛泽东执政春秋》 经联出版事业公司 2001年12月初版

星期五, 五月 18, 2007

不饮历史这杯苦酒,必将重蹈覆辙

作者:何清涟 2007-05-02 17:15:31

“他人的生活”因获得奥斯卡奖而走向世界,在国安部门日益深入渗透民众生活的中国,这部影片引起的共鸣非常强烈,尽管官方媒体只字未提此片获奖的信息。

德国近年来一直在发掘共产党统治这段历史的黑暗面,涉及这一题材的还有“再见,列宁”等影片。但一直以出“思想家”著称的俄罗斯不仅在历史反思中缺席,脆弱的民主体制更是风雨飘摇。在其它东欧各国,曾在社会主义专制政权中安全部门任职者,想登上政坛困难重重,只有在俄罗斯,这一经历反而成了领袖魅力之源。

我曾就此问过两位俄罗斯的知识精英,其中一位答复是因为民主化带来的结果不如原来预期的好,反而使俄罗斯失去了世界超级大国的地位;另一位则解释说因为苏联统治时期长达70多年,尤其是精英群体几代人均受其惠,如果否定这段时期,就等于否定自己以及父辈乃至爷爷辈的一生,所以大多数人都不主张掀开这段历史的黑暗面。这位知识精英还谈到,正因为如此,所以俄罗斯现在展示的前苏联历史是相当不完整的,有十月革命但没有列宁;有苏联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卫国战争,但没有斯大林。

正因为没有清算社会主义制度的累累罪恶,所以在社会主义革命的发源地俄罗斯,人们对社会主义制度曾经带给他们的痛苦假作不见,只有对失去原有世界地位的悲哀叹惜,只有对俄罗斯经济萧条的扼腕绝望。也正是在这种期待中,前克格勃官员普京才能毫无障碍地登上总统宝座,并被俄罗斯人以“彼得大帝第二”相期许,他本人亦以此为其政治生涯的最高目标。

清算历史罪恶时,制度与人的关系,以及个人应该对那段历史负什么责任,这确实只能因时、因地、因民情而异。不过只要不过分短视,就应该明白至少应该有个原则,那就是俄罗斯固然可以接受前克格勃官员普京做总统,但对克格勃这一专制政权用来钳制民众思想政治自由的工具,却必须要从道义上和政治上加以清算。

而俄罗斯正是因为没有清算这段历史,因此经济走出低谷,但政治上的倒退却非常明显,比如为了钳制不同声音,打击对立势力,特别是打击那些控制舆论的经济寡头,以求控制舆论;撤掉原来的安全总署,按克格勃的风格重组新的国家安全部;控制杜马,并让它为自己所用;越来越多地使用原克格勃人员作为重要官员;个人崇拜又死灰复燃――这一切已经使俄罗斯本来就异常脆弱的民主制度命若悬丝。

俄罗斯的一些知识精英对此的解释是,为了稳定(其实是经济状况改善),为了俄罗斯再次成为超级强国,他们甘愿在政治上冒险。而普通公众则希望普京的统治使他们的生活既像在前苏联时期那样轻松,同时又享受当年所没有的自由。而普京创造的“俄罗斯经验”此刻还有一个国际知音――中国,因为普京,中国当局又找到了一个“威权体制能够保证经济发展”的范例,所以不管俄罗斯与中国如何同床异梦,中国吹捧普京都全力以赴。

但普京所利用的手段,只不过是彼得大帝、叶卡捷琳娜、斯大林等政治强人的专制铁腕的翻版。不仅如此,普京在经济政策上模仿中国政府,加强国家在经济发展与资源分配方面的作用,强化国家调控体系,使俄罗斯经济成为“可控制的市场经济”。

但俄罗斯人显然有意忘记一点,那就是普京的经济复苏是国际石油市场价格抬升给了他良好机遇,不完全是他的政治手腕在起作用。仅仅据此再加上所谓“中国经验”,就贸然断定专制手段有利于经济发展,显然太过轻率,因为至今为止,人类已有的经验仍然证明,只有以公正、透明、制衡、监督为特征的民主政治,才能保证一个国家长期稳定的发展,并让人民有尊严地生活。

反思历史从来是苦涩的,但忘记历史却注定要受到惩罚。可以肯定,俄罗斯如果退回到苏联时期,恐怕俄罗斯人既不会得到苏联时期的轻松,又享受不到目前这种脆弱的民主体制下的自由。这一道理于中国也一样:怀念毛泽东时代并让中国退回到那个时代,中国人连哭泣的资格都将丧失,因为第二次重犯旧错无法令人同情。

--原载:《华夏电子报》第189期,2007-04-26

星期六, 四月 28, 2007

中国民运人士杨建利服刑五年出狱

VOA记者: 张光华 北京 2007年4月27日

5年前被以非法入境和间谍罪名判刑的中国民运人士杨建利星期五刑满出狱。他的辩护律师说,杨建利并没有得到公正的判决。

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民主运动活动人士杨建利星期五离开了监禁他5年的一所北京监狱。杨建利的妻子、小孩和母亲目前在美国。据到监狱帮助他办理出狱手续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表示,出狱是按照正常手续办理,杨建利的个人物品、例如信件书籍都得到退还。他说,杨建利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回到山东去扫墓。

*想回老家扫墓*

莫少平说:“他特别想回老家去给为他父亲扫墓,这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他完全可以回去的。因为家里边也都非常希望他能尽快回到美国,他也在积极办理这方面的手续吧,比如他在尽快跟美国使馆…看看有关他在美国方面的长期居留证等等这方面的那些证件,都在恢复。在扫完墓之后他应该是尽快回到美国。”

2002年4月,杨建利因为得不到中国驻美领馆签发延期他的护照而使用朋友的护照入境中国,在昆明被警方拘留时被查出。随后受到以假证件非法进入中国和到中国从事间谍活动的指控罪名被判处5年的监禁。杨建利的辩护律师莫少平认为,虽然事情过去5年了,他还是没有改变5年前为杨建利辩护时的观点。

*辩护律师初衷不改*

莫少平说:“我当时还是认为指控杨建利所谓犯有间谍罪,还有非法出入国边境这个罪本身,我认为都是证据不足的。所以尽管他已经是服完刑了,我作为他的辩护律师,我并没有改变我原来的辩护意见。”

2002年杨建利被判刑之后,在美国的中国民主运动人士和组织以及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议员多次批评中国的人权情况,并且呼吁中国政府当局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释放杨建利,但是都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杨建利被判刑后服满了整个5年刑期。

美国之音

星期五, 四月 27, 2007

外界希望借助奥运会推动中国变革

VOA记者: 艾德 华盛顿 2007年4月26日

现在距离2008年北京奥运会还有一年多的时间。中国希望把这次奥运会变成一次公关机会,这一愿望似乎已经在影响某些问题的政策。同时,人权活动人士,甚至好莱坞都把这次奥运会作为在中国这个专制国家推动变革的契机。

随着中国的国力和影响力的增加,中国对内和对外政策也日益受到外界的瞩目。

*国际社会在苏丹问题上聚焦中国*

目前正在努力缓解苏丹达尔富尔地区人民疾苦的人权活动人士,已经把他们的注意力转向中国。中国与苏丹有着密切的经济联系。直到最近,中国一直不愿意和国际社会一道呼吁喀土穆结束对阿拉伯民兵的支持。外界指责阿拉伯民兵制造了达尔富尔的大部份暴力事件。

好莱坞电影演员和活动人士米娅.法罗呼吁抵制她所说的在北京举行的“种族灭绝奥运会”。本月早些时候,她在美国国会众议院举行的一次听证会上说,苏丹卖给中国石油的收入被用来向政府资助的达尔富尔民兵提供资金。

法罗说:“中国通过提供资金已经卷入达尔富尔的种族灭绝。没有石油收入,情形将会完全不同。”

法罗说,中国在联合国安理会上支持苏丹政府。她说:“苏丹在联合国安理会中收买了为他们服务的监督人中国,致使安理会提出的每一个决议都不具约束力。”

但是,中国官员说,批判人士对于北京在达尔富尔问题的立场一无所知。最近,中国开始改变其在达尔富尔问题上的态度。自从反政府武装在2003年发动叛乱以来,已经有20多万人死于非命。喀土穆被指控支持阿拉伯民兵镇压反政府武装的暴动。

*北京在达尔富尔问题立场有所转变*

在胡锦涛主席今年2月访问达尔富尔时,他敦促喀土穆跟反政府武装进行对话。本月早些时候,中国向暴力猖獗的达尔富尔地区的3个村庄派遣一个特使。

波士顿大学国际关系教授傅士卓说,一些因素致使中国政府发生明显的改变。

他说:“或许是诸多因素导致中国政策的改变。我认为,这一变化在逐渐纳入中国的外交政策日程。当然,来自中国外部的不同团体的抗议,来自联合国的压力,来自美国的压力,都使中国认识到,中国在苏丹问题上的立场并不像以前那么站得住脚。”

*北京关切在奥运期间国际形像*

傅士卓说,中国对其在奥运会期间的形像的关切起了相当的作用。

他说:“当然奥运会是中国相当关注的一个问题。中国不希望很多记者在奥运会期间批判中国在苏丹问题上的立场。”

作为奥运会展示努力的一部分,中国聘请了美国电影导演斯蒂芬.斯皮尔伯格担任策划奥运会开幕式和闭幕式的顾问。

斯皮尔伯格在最近写给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的一封信里谴责达尔富尔地区的族群灭绝行为,并且敦促中国使用在那里的影响力。斯皮尔伯格的发言人利维说,导演最近才获悉中国在苏丹的影响力。

利维说:“在那时,他感到需要这样做,特别是因为他是北京奥运会的顾问,能够以一种积极的方式做一些事情,因为他在那里已经具有某种能力。”

分析人士看到中国其它方面的政策也在改变。最近,中国放松了对外国记者的限制,就人体器官交易实施了新规定,并且授权中国最高法院核准死刑,采取步骤减少死刑。以前是省级法院拥有这种权力。

人权组织估计,中国每年处死的人比世界其他国家处死的总数还要多。确切数字不得而知,因为这是国家机密。人权观察驻香港研究员贝科林认为,国际媒体的关注帮助加快了两个案子中被关押人的获释过程。另外,中国对其在举办奥运会期间的形象的关注也在推动这类改变。

*奥运是人权组织施加影响机会*

贝科林说:“ 这是核心问题。这也是为什么奥运会是人权活动人士的一个重要机会,因为这个正在设法通过奥运会展示自己的国家清楚地知道,它的人权记录是这个形象的一部分。”

**

弗里德伯格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国际关系教授,他说,华盛顿推动中国对达尔富尔施加影响一直很难,其他国家和好莱坞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弗里德伯格说:“我认为,的确大有好处,因为中国政府不喜欢被孤立,曝光,尤其不喜欢遭到道义方面的批评,它们喜欢在道义上站得住。我不知道这是否足以迫使中国改变在苏丹问题上的立场,因为中国在那里有许多利益。但是,这是中国会感觉到的东西。”

弗里德伯格说,好莱坞和欧洲的压力有帮助,因为在对中国的日程表上,美国政府已经列入了其它问题,从来没打算把苏丹问题放在这个日程表的首要位置。

美国之音

星期二, 四月 24, 2007

《论言论自由》 胡平

作者说明:

本文第一稿写于1975年7月,1979年2月成第四稿,发表在当时北京的一家民办刊物《沃土》特刊上。第五稿完成于1980年初,在1980年11月北京大学竞选期间曾抄成大字报张贴并以油印形式作为竞选文件而广泛流传于北京大学;该油印本辗转传到海外,香港《七十年代》(即后来的《九十年代》)在 1981年第3、4、5、6期连载。1986年,这篇文章第一次以铅印形式在大陆公诸于世,登在武汉的《青年论坛》1986年7月号和9月号上。其后,北京的三联、广州的花城和湖南出版社都打算出单行本,但因反自由化运动兴起而胎死腹中。1987年我赴美留学,该文又在《中国之春》杂志连载。我在1988 年出版的《给我一个支点》(台北,联经)将《论言论自由》全文收录。1990年出版的《开拓――北大学运文选》(香港,田园书屋)里有该文的节录本。现在的这个电子文本是由一位在北京的朋友P君根据《青年论坛》版本打出,其中的缺漏部分由纽约的一位朋友L君补充。

序 言

本文旨在论证言论自由,这一工作具有某种别致之处。在完全没有言论自由时,进行这种论证恐怕是不可能,然而,在完全实现了这一自由时,论证它似乎又成为不必要。这个特点常引起人们的误解:以为言论自由问题是一个取决于当权者意志的问题。这种误解导致了对于在理论上讨论言论自由这一工作的忽视,其结果是完全窒息了言论自由这一原则的价值和活力,这种不幸的误解是如此之深,以至于当我们提出这个极为重要、极为敏感的课题时,很多人以为那是令人厌倦的老生常谈,是无济于事的书生空论。事实上,一个国家如果没能实现言论自由,原因就在于那里的人民对言论自由缺乏觉悟。因此,在健全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工作中,澄清言论自由的含义,阐明它的价值就成了一件头等重要的事情。

第一章 言论自由的含义与价值

1 “给我一个支点,我能举起地球”

公民的言论自由,是宪法上公民各项政治权利的第一条。一个人失去了表达自己愿望和意见的权利,势必成为奴隶和工具。当然,有了言论权利不等于有了一切,但是,丧失言论权利则必然导致失去一切。众所周知,在力学中,支点的作用是何等重要,仅管支点本身不能够做功,但唯有在它之上,杠杆的做功才成为可能。据说,杠杆原理的发现者阿基米德说过这样一句话:“给我一个支点,我能举起地球。”在政治生活中,言论自由不正是这样的一个支点吗?

2 言论自由的含义

什么是言论自由?那就是发表各种意见的自由。好话、坏话、正确的话、错误的话,统统包括。如果说言论自由仅止于以当权者意志许可范围之内为限,那么试问,古今中外,还有哪一个国家的言论是不“自由”的呢?这样一来,我们神圣宪法上的言论自由条款,岂不成了最无聊的废话?

3 对“自由”一词的说明

也许有人会反驳我们的定义,他们说,把自由理解为不受限制是很肤浅的,应该理解为对客观必然性的认识。因此,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胡言乱语,它必须遵从事物发展的必然性。

一句反问就足以指出上述批评的漏洞了:因为,显然,人们遵从事物的必然性而行动也无疑是正确的,那么宪法上为什么不写上“行动自由”一条呢?可见,作为 “言论自由”概念中的自由这个词的含义,并不能与那个著名的哲学命题---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中的自由含义混为一谈。在“言论自由”中,我们恰恰是在“自由”这个词的最简单的含义,即摆脱外来限制的含义上使用它的。

至于人们平时所说,任何自由有其限制,那是指事物本身内在的规定,非指外来的强制。我要自由的开怀畅饮,但我的酒量本身就成为自由畅饮的一个限制,所以这一点丝毫不影响我们对言论自由的定义。

顺便一提,有人把“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看作是无政府主义,这是把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等量齐观。不错,“想怎么干就怎么干”会导致无政府状态。但是,如果连“想怎么说就怎么说”都加以禁止,那就变成了专制主义。今后,我们要反对什么主义一定要对它有一个较为明确的定义,再不能重犯过去反对修正主义时犯过的那种错误了。

4 关于“言者无罪”

中国有句老话,叫做“言者无罪”。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既然只有当权者才有可能对别人判罪,而当权者们当然不会对他们所赞同的言论兴问罪之师。所以,非常明显,言者无罪尤其是肯定了唱“反调”无罪。这再次证明了我们在第三节中关于言论自由的定义是完全正确的。

5 不可把言论与行动混为一谈

有人说,任何一个国家的统治者都不允许人们从根本制度上否定它的政权,所以那种针对根本制度的反对意见应该禁止。

这又是一个言论与行动不作区别的典型论调。试问:《资本论》难道不正是从根本制度上否定资产阶级统治的吗?它为什么能够在许多资本主义国家公开出版呢?可见,在谈论政治问题时,千万不可把言论与行动混为一谈。

6 关于遵从义务

“但是,难道可以不遵从公民的基本义务了吗?”

并非如此。不过,我们务必要明白什么叫遵从义务。显然,履行义务是指行动,不是指思想、言论。义务这个概念的意义就是应该从事的行为,把“义务”一词加之于思想,本身就是不通。

把某种事情规定为义务,这意味着,不论单独的个人对该事持何种态度,他必须予以实行。既然当个人的看法与规定的事情相一致时,实行会是理所当然,那么,履行义务尤其是指当个人不同意这一事情时,他也应该实行。可见,规定义务所以必要,正是因为大家看法不一定一致。反之,在众人意见永远完全一致之处,便无需规定义务了。简言之,规定义务就是在承认意见可能有分歧的基础上,要求行为的一致。因此,它当然允许人们在行动上实行的前提下,对规定为义务的事情本身提出不同意见以致反对意见,把提出反对意见视为违反义务,这是根本没懂得“义务”这个词的含义。

7 宪法也是可以批评的

有一种批评意见可能需要给予较多的注意。有人说,言论自由因为上了宪法而成为神圣,当然宪法本身就神圣。所以,人们虽然有发表各种意见的权利,但是不允许从根本上批评宪法。

这种责难似乎使人们陷于自相矛盾的境地:一方面,根据言论自由的定义,它不能排除批评宪法的言论在外;另一方面,根据宪法反对宪法又是不可思议。其实,这种自相矛盾还是由于混淆言论与行动之间的界限造成的,我们说宪法不可违犯,意指人们的行为,我们说宪法可以反对,意指人们的言论。法律本来就是为了统一人们行为准则而设,之所以人们的行为需要一个共同遵从的准则,正因为他们的思想并不总是一致。宪法的权威性、强制性,本身就体现在对持异议者们行为的约束力,因此它并不否认人们持异议的合法性。民主原则不仅要求在行动上,少数服从多数,同时也要求保护少数人坚持己见的权利。任何承认民主原则的法律,包括宪法都不应排斥或限制言论自由。相反,它必须以真正的言论自由作为它们产生和存在的根据、前提,同时作为必不可少的调节,以矫正可能出现的错误,防止可能的弊端,并为今后改进与发展提供余地。

但是,有人会争辩道:宪法是全国人民所公认的,怎么能允许批评反对呢?这种指责是空洞的。一个全国人民都赞同的原则,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人批评反对;只要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哪怕只有唯一的一个,提出了反对意见,那就表明这个原则并没有受到全体人民的赞同。所以,这里的问题依然是少数人的意见与多数人的意见发生冲突的问题。

事实上,宪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被每一个公民所完全赞同。何况,对于第一代人所一致同意的宪法,对于第二代人、第三代人来说,首先是作为一个既成事实,在未经他们思考,因而就谈不上经他们一致同意以前就已经存在,就对他们具有效力,他们当然有权进行新的思考,表示新的意见,只要遵从一定的义务。人们可以对宪法提出各种意见,包括反对的意见,这正是宪法本身所赋予的。

8 续 前

上节那种批评意见的错误,关键还在于他们习惯于把党的问题,与国家的问题不加区别,对党章与宪法的意义不加区别。

一个党员有权利批评党的某项决议,批评党的某些领导,甚至批评党在某一时期的路线。但是,他无权批评党章规定的基本纲领,因为加入政党出于自觉的选择,它以事先承认党章的基本纲领为前提,所以,不赞成党章基本纲领的人就不应成为该党的党员。然而,宪法对公民的关系就不是这样。个人成为某一社会制度下的公民,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是自觉选择的结果。既然不存在有意识的选择,我们又怎能以某种信念去强求于他们呢?他有服从宪法规定的行为规范的义务,但并没有承诺赞同宪法纲领的责任,所以假如他仅仅通过言论去批评和反对宪法的纲领,并不构成撤消公民权的理由。马克思早就指出:惩罚思想方式的法律不是国家为它的公民颁布的法律。

其次,党员所以必须承认党章的纲领,不仅因为他入党出于自愿、退党可以自由,还因为党章并不制裁非党员。如果我们硬是不准公民批评宪法,那么,我们就必须不仅给予人们加入和退出国家的自由,而且还必须取消宪法对不承认其纲领的人们的惩罚职能。到头来还是言者无罪。这无异于把宪法变成党章,把国家变成了党。结果必然是,为了协调承认宪法纲领的人们与不承认宪法纲领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我们不得不再制定一套只涉及行为规范,不涉及思想方式的新条约,这其实就等于又建立一套宪法,而先头那部惩罚思想方式的宪法是不适用的。

9 言论与行动是有明显界限的

言论与行动是有明显界限的。这点必须一再强调:有些人把公开谈话、发表文章都算行动,显然是一种诡辩。难道说,宪法上堂而皇之的言论自由条款,人们长期流血奋斗所追求的那种神圣权利,到头来竟然仅仅是背地发牢骚,私下写日记吗?

10 关于诬陷、诽谤与煽动罪

只有当言论直接与行动相关时,言论才可能作为一种犯罪,所谓诬陷、诽谤、煽动就属于这一类,我们必须为诬陷、诽谤、煽动做出明确的定义,提供切实的标准。

诬陷罪的定义是:意图陷害他人受刑事处分而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作虚假告发。注意:诬告必须是指向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虚假告发,其目的是使被告人受刑事处分,所以诬陷罪的标准是很清楚的。

诽谤罪指散布虚假的、足以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论的行为。这里,可能引起混乱的是“侮辱”一词。所谓侮辱人格,是指有损于我们社会公认的共同生活准则,不能以被害人本人的主观意愿来评断。但是,什么又叫做“有损共同生活准则”呢?搞得不好,“恶毒攻击罪”便会借诽谤而还魂。为了防止有权势者滥用“诽谤罪”,我们在此提出一种考虑:因为一切公民,至少是一切革命同志,不论职位高低,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所以要断言某种言辞属于侮辱,那必须适用于一切公民;同样的言辞,倘加之于平民百姓头上算不得侮辱,那么加之于领导者头上就同样构不成犯罪。采取双重标准,“礼不下庶人”是必须禁止的。记住这一点,诽谤罪就不那么容易遭到滥用了。

最后,什么是煽动罪?煽动罪是指促使人们从事某种非法行动。此处须注意两点:一、是促使人们从事某种行动,而不是促使人们相信某种事物。没有这一条,谈不上煽动。二、所促成的行动须是非法行动,而不是合法行动。没有这一条,构不成犯罪。二者缺一不可。

比如说,凯恩斯的《通论》一书,虽是直接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大毒草,但该书却不属煽动;又如,号召集会游行,虽是明显的煽动,但并不构成犯罪,因为集会游行都是合法行动。

煽动罪并不只限于反革命性质一种。比如为了泄私愤而煽动斗殴也属于煽动罪。

需要提醒的是:作为法律用语的诬陷、诽谤、煽动等罪名,与日常用语中的诬陷、诽谤、煽动等词汇,含义有些不同,前者要狭窄一些,这也是不可混同的。

11 驳所谓“资产阶级言论自由”

我们已经阐明了言论自由的确切含义。现在唯一可能招致的责难之辞,是批评我们提倡“资产阶级的言论自由。”这种批评也许最容易答复,因为批评者们自己就说不清楚究竟什么叫“资产阶级言论自由”,什么叫“无产阶级的言论自由”。

所谓“资产阶级言论自由”,可能意味着以下两种情况:一、只允许资产阶级有发表意见的自由;或是二、只允许发表从根本上不侵犯资产阶级利益的意见的自由。前者是限制发言者的身份,后者是规定言论的性质。不过,这种情况其实都叫言论不自由,而不叫什么“资产阶级的言论自由”。众所周知,在当今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国家里,这两种情况都并不存在,既然如此,认为有一种与之相对立的“无产阶级的言论自由”又是从何谈起呢?

在一个稍有现代国家观念的人看来,当权者对持不同意见者的镇压乃是最粗暴地滥用权力,即使这个人坚决反对那个持不同意见者的观点,然而,照那些受封建专制主义影响太深的人看来,当权者对持不同意见者的镇压是最自然不过的权限之内的应有之举,即使他心里对持不同意见者的观点深表同情,他们也倾向于肯定这种镇压是“合理的”。可悲的是,不少同志头脑里,根本没有关于任何权力都应受制约这种最起码的认识,根本不懂得什么叫公民权利,不懂得政府权力只能用来保护公民权利,而决不允许用来侵犯公民权利。尤其是有些人还把这种幼稚的见解贴上马克思主义标签,用含糊混乱的词句代替对复杂事物的深入分析。一方面,他们并不很懂得什么是资产阶级的;另一方面,他们则又把他们所不懂的一切统统冠之以资产阶级之称。所谓“资产阶级言论自由”与“无产阶级言论自由”的杜撰,不过是这种偏执闭塞的一种典型的表现而已。

12 关于资产阶级民主的欺骗性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去认识资产阶级民主的欺骗性呢?必须看到,民主,正如列宁所说,是一种国家形式,决定国家实质内容的是它的经济结构,是它的生产关系,简言之,是它的生产资料所有制,资产阶级民主的欺骗性就在于它用形式掩盖了内容。法国进步作家法郎士有句名言,颇为辛辣的揭示了这一点,他说:“我们的法律是平等的,百万富翁和叫化子都不准在桥洞下过夜。”从形式上看,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国家里,劳动人民和资本家一样享有各种政治权利,然而,从实质上看,由于广大劳动人民身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剥削,就使得他们的政治权利没有真正坚固的物质保证,显然,一个失业者是没有办法竞选总统的,虽然他名义上享有这种权利。

民主制是一些最基本的原则,例如言论自由,本身并无所谓“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之分。资产阶级民主制与无产阶级民主制在某些形式上有类似之处,否则,为什么都称为民主制呢?但是,由于他们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完全不同,所以一个叫资产阶级民主,一个叫无产阶级民主。另外,民主的某些原则,如言论自由,固然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而得到传播,但它本身是全人类的共同的精神财富,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优秀成果。我们不能把这笔遗产拱手送给资产阶级。事实上,在民主革命时,我们就把争取言论自由作为一个斗争任务;新中国一成立,我们就把言论自由毫不犹豫地写进了共和国的宪法,可见言论自由本身是正确的。不要忘记,马克思在登上政治舞台的最初几篇论文中,就有两篇以上论及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诚然,当时他还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但是,没有一八四二年,就没有一八四七年,(注)一个仅仅停留在坚持言论自由这一观点上的人,当然还不够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但是,如果一个人连这一立场都未曾达到,甚至还反对言论自由,他就更不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

毕竟,马克思主义产生于资本主义西方,作为深受东方专制主义熏陶的中国知识分子,往往很容易理解和接受这个学说中对西方文化的批判和否定的部分,不容易理解和接受其中的继承和肯定的部分。在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后的今天,我们还不得不对封建专制思想进行一次再扫荡,这个严重的教训难道不足以提醒我们,有必要从更全面的角度出发去进一步认识马克思吗?

(注;一八四二年即马克思发表出版自由问题论文的年代,一八四七年为《共产党宣言》发表年代。)

13 言论自由不是封建社会的广开言路

正如上面所说,言论自由原则主要是通过资产阶级革命得到深入传播的。由于中国没有经历过成熟资本主义形态,致使不少人对言论自由的真正含义缺乏理解。事实上,某些同志所理解的民主,不过是一种开明的专制,他们所理解的言论自由,不过是封建社会的进谏纳谏、广开言路,这里我们有必要指出这一点。

封建社会的进谏纳谏之说,并非真正的言论自由,因为臣民的言论范围实际上是被帝王的意志决定的,由于各个历史条件的不同及各个帝王个性上的差异,这个范围有时稍宽,有时极狭。但无论如何,这种界限毕竟是存在的。一个国家有无言论自由,不在于当权者是不是愿意倾听和容忍批评意见,而在于他们没有权力惩罚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

有些帝王,出于草创基业的广揽人才,出于初坐江山的兢兢业业,出于虑及后世的远见卓识,出于声威显赫时的宽大胸怀,都可能对批评意见甚至某些反对意见表示宽忍。但是把这种态度称为言论自由,那就是犯了实质性错误。这只是开明的专制而已。某些帝王能够比较明智的使用权力,并不会改变封建帝王权力的无限性这一本质。并不意味着人民已经享有了不可剥夺的言论权利。这种开明专制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始终是罕见的例外。而且,它们几乎总是一种极端的专制破产后的结果,同时又总是下一场极端专制来临前的准备。风筝飞得再高也不是自由的,因为线的另一端控制在放风筝者的手里。专制下的言论路子再宽也不是自由的,因为控制言论的权力在帝王手里。

只有当权者没有权力惩罚持不同意见的人时,才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只有在人们的言论权利无需乎善良开明的君主保护也能独立存在时,才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只有在人们学会了抵抗权力对言论的干涉企图时,才有了真正的言论自由。

14 毛泽东同志关于言论自由的论述

毛泽东同志对于言论自由有过不少正确的论述。这里,我们打算再次引证它们,以唤起更多的注意。

毛泽东同志指出,要让人讲话。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只要是不违反纪律,不组织秘密集团的,都要允许人家讲话,讲错了也不能罚,不能搞“一言堂”,要搞 “群言堂”,要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要实行“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的三不主义。他明确指出,即使对于发表了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人,只要无破坏性行为,仍要给予言论自由。意识形态上的铲毒草是一回事,整人是另一回事。如此等等。并且,他还对实行这些原则的意义作过很多说明。然而,遗憾的是,长期以来,这些原则未能实行,其中既有理论上的混乱,又有心理上的原因,很值得玩味。理论上最大的混乱在于:我们不给反动派言论自由,而发表反动言论的人就是反动派。下面我们将会谈到,这种说法实际上包含着逻辑上的循环论证,它必然导致“强权即真理”。多年来,善良的中国人民却干起了自相残杀的蠢事,整个政治文化生活中经历了一场空前的浩劫,上述那套似是而非的逻辑实在是起了莫大作用,批倒这一谬论实际上是论证言论自由的一个焦点。

心理上的原因就在于所谓“恐右症”。留心这些年中国政治生活的人们不难发现这么一种怪现象:毛泽东同志的某些话,即使片言只语,被人们热切地视若神明,连怀疑一下都是大逆不道;而他的另外一些话,即使是三令五申,也被人视若无睹,连讨论一下都是自找倒霉。一般说来,凡是比较左的,凡是可能被人用来很方便地显示自己“革命坚定性”的词句,属于前一种命运;凡是比较中肯的,凡是可能被人反驳为“立场有问题”的那些话,则属于后一种。

“要文斗,不要武斗”的“最高指示”未能阻止住全面内战,“言者无罪”的精神没有减少“思想犯”、“言论犯”的庞大数目。在言论自由问题上,至今仍是不甚了了,此说彼说,莫衷一是。还是有些人违心地发表赞成言论不自由的主张。这不能不一再使人想起安徒生童话《皇帝的新衣》。那里面,人们由于怕被别人说成“傻子”而宁肯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我们这里,人们则由于怕被别人说成“立场不稳”而宁肯不相信自己的理智。历史毫无例外的证明,除了过分强大的外敌入侵外,任何一场民族灾难都含有自作自受的成份在内,而有意地违背自己理性的呼声则构成悲剧的开端,但愿我们今后不要重蹈覆辙了。

15 必须全面阐明言论自由

引用权威的言论,目的有二:一是证明某论点出自某权威、或证明它为某权威所首肯;二是利用权威的地位,唤起对方对该论点的重视。但是,引用权威的言论不一定能代替说理,我们不能也不应该指望单靠权威的名字去使对方心悦诚服。简言之,权威并非论据。因此对于言论自由问题,我们还必须给予进一步的论证。这绝不是向风车宣战的多余之举。事实上,它是一个非常现实非常迫切的理论任务。我们深知,有不少人,其中包括一些有头脑并肩负重任的人们,从内心深处对言论自由是不以为然的,在那些喜欢言论自由的人们中间,对于这个原则所凭借的理论根据和实践基础不一定就了解得很充分;最后,在言论自由的热烈赞同者里,对于这一原则的致胜之道即它的力量来源,也未必都很明确。为此,我们将充分重视他人的一切考虑,力求作出一个详尽无遗的论证。澄清一切可能的混乱,说服一切可能的论敌,这肯定会使文章变得很长。但是鉴于这个问题的严肃意义,读者也许会有看完它的耐心。为了使我们和我们的子孙后代再也不为因言治罪的恐怖所威胁,为了彻底搬掉这座压在中国人民精神上的罪恶之山,我们倒是担心,恐怕我们还议论的太少,太不充分了呢。

16 言论不是法律惩罚的对象

首先,言论不是法律惩罚的对象。这是实行言论自由的第一个原因。我们在一段时期内剥夺某些人的言论权利,那 是根据他们剥削和压迫别人的行为,根据他们破坏法律的行为,并不是根据他们的思想或言论。法律只能惩罚外部的行为。马克思指出:“凡是不以行为本身而以当事人的思想方式作为主要标准的法律,无非是对非法行为的公开认可。”“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我的行为就是我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因为行为就是我为之要求生存的权利、要求现实权利的唯一东西,而且因此我们才受到现行法的支配。”他还指出,那种追究倾向的法律,即那种“要惩罚我所想的,不管我们的行为如何”的法律,是“对公民名声的一种侮辱,是威胁着我的生存的一种阴险的陷阱。”经验告诉我们,惩罚思想的法律实际上是把一切公民都看作嫌疑犯。一个人诚心诚意地追求真理,但是他无法担保自己就不会陷入谬误。他可以在行为上谨慎,却不能在思想上不大胆。有人说思想解放无禁区,有界限。这些人忘记了,思想本身就是无限的,像宇宙一样,当你发现了界限,就意味着你已经超越了这种界限;这些人忘记了,认识界限便意味着要对界限两个方面加以思考;这就是说,我们必须考虑,什么是不应该思考的。各种原则,不论正确与否,只能是思考的结论,不可能作为思考前的先天戒令。惩罚思想的法律企图给思想划一道界限,本身就是自相矛盾。其结果只会导致思想的僵化与窒息。所谓“守法”就是在法律范围内行动,这是办得到的。然而,难道可以要求一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思考吗?难道可能做到禁止人们想其所想吗?思想是自由的,它不可能不是自由的。“我想”就是说“我想我要想的”, “我想我所想的”,就是说“我想怎么想,我就怎么想”。这与“我想怎么干,我就怎么干”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每一种行为都来自一定的思想,但是,每一种思想却不一定导致一定的行动。古人云“三思而后行”,语言是思想的外在表现,不一定都是行动的信号。人们越是充分运用语言工具自由的交流思想,越是能达于正确的认识以支配较为理智的行动。因此,镇压言论往往不是防止错误的行动,倒是防止了深思熟虑的行动。其结果必然是,假如压力有足够大,人 们则消极被动;假如压力小了,人们就任意乱动。这就是说,限制言论并不是限制了行动,而是限制了思想,严格说,是限制了思想的交流,限制了思想的成熟,限 制了思想的发展,从而扼杀了理性。

既然惩罚言论并不是惩罚行动而只是惩罚思想,那就是认定某种思想有罪。如果有反动思想就足以判罪,那么我们为什么只以公开发表的言论为依据呢?为什么不可以在一切家庭中安放窃听器?为什么不可以拆阅私人信件、检查个人日记?另外,思想有时候还可以通过语气,通过表情,或是通过沉默来表示,为什么不可以惩罚那些“非法的哭”、“别有用心的笑”和“反动的一言不发”呢?的的确确,这一切法西斯丑行在全面专政旗号下都发生过,实行过。因为它们确确实实都是惩罚思想的合法逻辑的引伸。这一切劣迹昭著的做法,不过是“思想有罪”这条蜥蜴身上的尾巴,只要我们保留了 “思想有罪”的躯体,那么仅管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砍掉那根可恶的尾巴,它还是要长出来的。无怪乎年轻的马克思对于“思想罪”这一套是那么愤慨了。

同时,言论不像行为那样便于事后查证,除非是见诸文字。捏造事实进行诬告还可以核实,捏造某句话进行诬告几乎永远无法确证。前些年间,因诬告某人说过什么话而将他人判罪的冤案那么多,即便实行了“反坐法”,我们也不能搞清楚这类事情是否属于诬告,其结果只能是继续增加冤案的数目。

也许,有些坚持要惩办言论的人会说,我们要重证据,我们反对个人生活的非法监视,我们只是要对那些证据确凿的公开发表反动言论的人处罚。诚然,这样做会较少地激起人们的反感,但是它所依据的理由,如果被说穿的话,是加倍的可耻。首先,如果思想反动就必须专政,那么放弃对个人生活的监视检查便是十足的失职。其次,按照这种说法,我们所惩罚的并不是一切思想反动的人,而只是惩罚了那些愿意公开的、愿意负责任的发表自己反动观点的人。我们惩罚老实的人,却放过狡猾的人;惩罚那些多少还相信我们的人,放过那些完全敌视我们的人;惩罚那些愿意讲道理,因而便可能承认真理的人,放过那些拒绝一切对话的人。事实上,我们是鼓励了人们搞阴谋,怂恿人们当两面派。这难道不是更应当遭到谴责吗?

17 即使言论可以惩罚,其标准也无法确定

其次,惩罚言论还有一个无法解决的难题,即确定标准的问题。注意这个标准不是用来鉴别是非,而是用来区分敌我。所以“六条标准”显然不适合这个目的。再者,这是一个付诸刑罚的法律标准,所以就不能使用意义不确定的政治标准。换句话,我们必须确保,违反这个标准的必定是自觉的反革命;还要确保人们在使用这个标准时不会发生歧义。制定这个标准,可以有两种考虑:一种是使它趋于严格、确定,另一种是使它趋于灵活、全面。前者拘泥于字句,后者则追究倾向。可惜的是,这两种方法都不中用。

按照第一种考虑,我们明确地规定那些字句是禁止的,否则便是反革命。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执行起来不会有歧义,因而可以避免权力滥用和造成冤、假、错案。缺点是太死板,很容易被人们钻空子,几乎完全不能起到禁止的作用。人类的语言是那么富于变化,奥妙无穷,躲过几个字的忌讳,避开几句话的障碍,人们照旧可以表达一切思想,不同的词句可以表达相同的意思,一样的词句可以造成不同的效果。因此,若是根据这种标准去实行,便注定毫无用处。

第二种方法同样经不起推敲。一个追究倾向的标准,其本身必定是不具体,不确定的,它必须通过执行者的理解能力来实现,这就导致了人治而取消了法治。众所周知,暧昧模棱的法律不成其为法律。如果同是真心拥护法律的人们对于同一法律的含义可以做出各种各样的解释时,法律就会无效了。

譬如说,我们规定:禁止一切反党反社会主义反人民的言论。这似乎是不错的,但,怎样判断一种言论是否属于这种类型呢?除非是一个人直言不讳的表明这一点,不过那只可能是极为罕见的。因此,他们必须根据他们的认识能力对各种言论加以鉴别。可是,多数的意见未必就是真理的标志,领导者也不是绝对正确的上帝,在众说纷纭的情况下,谁有资格充当至高无上的仲裁人呢?追根结底,只有那些人数更多、权力更大的一方把自己的判断强加于对方,这就是“强权即真理”的逻辑。且不说坏人掌权,指鹿为马,就算是好人掌权,仅仅是一时的鉴别不清,就足以造成扼杀真理的可悲后果。事实上,不管我们怎样真诚地表示,我们要禁止的是那些真正反动的言论,然而我们实际上所禁止的,总是那些在当时当权者看来是反动的言论,未必就是真正的反动言论。在这里,主观上的良好愿望、负责精神都是不相干的,只要我们承认还没有穷尽真理,还不是全知全能,那么就没有任何理由采取这种武断的态度。

现已证实,在过去二十年间,我国曾经有过惊人数量的冤、假、错案,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因言治罪所致。这些错误的严重后果远远超出一般人的估计。古人说:“杀一儆百”,现在看来不对,杀一实在可以儆千、儆万,以致更多。天安门事件不过错抓了三百多人,还不及全国十亿人口的三百万分之一,就足以造成全国性的白色恐怖!从过去的错误中,我们应当吸取什么教训呢?至少有一点,那就是再也不要搞因言治罪了。

18 续 前

不过,有少数人不这么看。他们说今后只要注意更加严格地区分就行了。这种议论实在令人啼笑皆非。这岂不是说,过去所以发生那么多冤、假、错案,都是由于当时人们主观上就不想“严格区分”造成的吗?是的,要干工作,难免不犯错误,不能因为可能犯错误而不去干工作。但因言治罪不在此列。实行因言治罪并不是革命的必要;取消因言治罪也不意味着取消思想斗争。“杀敌三千,自伤八百”,在革命事业中,自己队伍的战士遭受一部分牺牲也是常事。但牺牲有两种,一是死于前方的锋矢,一是死于后方的冷箭。如果那些冲在最前面的勇士,仅仅是被猜想为其间混有几个坏人,后方自己营垒中便向他们发出一阵毫不留情的扫射。这难道也是可以辩解的吗?

19 给言者判罪不符合判罪的正当意义

有人力主对言者判罪,但是很少去考查这种判罪的意义。在本节中,我们不妨对此也略作分析,或许有助于加强言者无罪的论据。

一般说来,判罪是为了起到以下作用:或是抵偿,或是改造,或是隔离,或是威胁潜在的罪犯。杀人偿命,贪污罚款,这是抵偿,但是,抵偿总是以相同的性质的事物相抵(除了在没有相应的事物时)。据此逻辑,对于一种言论的抵偿就应该是另一种言论。既然如此,在一个各种意见都可以自由发表的地方,既允许批评,也允许反批评,那就不再存在用其他手段进行抵偿的根据了。把说了某种话的人抓到监狱里去显然就不是为了抵偿。可见,从抵偿的角度出发,因言治罪是没有道理的。

谈到改造,言论属于思想问题,只能说服。通过判罪强行压服绝不能改变人的认识。须知,改造的理论立足于通过改变环境和生活方式而达到促成思想转变的目的。因此,它只对于生活在必然产生坏思想的那些坏的环境及坏的生活方式的人们才适用,这对于一个从事正当职业,过着与平常人一样生活方式的而仅持有不同看法的人就毫无意义了。

至于隔离,由于言论一经发生,便具有独立的生命,而判罪只能隔离言者,不能隔离他已经发出的思想。一个见解倘若被众人所摒弃,隔离言者就没有必要,倘若被人接受,隔离言者就没有用处。有人说,隔离言者能够防止他把某种思想进一步扩散,所以还是有意义的。然而,错误思想不是毒草,不是子弹,它们不能主动地伤害别人的意识。除非一个人认为某种见解确有道理,否则这种观点对这个人就毫无影响。特别是,这里所涉及的见解都是不占支配地位的“非正统”见解,它们就完全没有强迫他人注意和接受的势力,如果这种处于劣势地位的见解也能引起影响他人意识的作用,那必然是别人在将它们与官方的意见仔细比较后,确实为前者所说服,这往往是该见解含有新鲜真理的标志。换句话,真正荒唐的言论无需乎防扩散,而那些倘不禁止就会征服人心的思想往往是正确的思想。

当然,有人会说,群众大多有一种好奇心,所以特别容易对非正统的见解感兴趣。但是,我们要说,除非是在一种“一言堂”的气氛下,人们才会专对任何一种不同意见格外重视。只要各种意见都能自由发表,人们就不会专去注意那些反对意见了。必须看到,那种依靠刺激人们好奇心而取得影响的意见,是建立在它们缺乏正常发表机会的前提下,一旦反对意见的发表成为习以为常的事情时,人们对它的好奇心就自然消失了。因此,有人指出,压制不同意见往往是替它们作反宣传,并非没有道理。

再者,防扩散的意图无非是禁止人们接触错误思想,它完全是出于把群众当成阿斗的监护人立场,出于把群众视作孩童的“父母官”立场,在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培养出一批“单打一”,见不得世面的教条主义者。也许有人会说:我们还是愿意让群众接触一些反面东西的,以增强免疫能力。不过它们必须经过我们的选择,同时,我们还是必须把发表反面意见的人抓起来;可是,如果他们选出来让群众提高认识能力的反面教材,先就印上了“供批判用”的字样,那么他们这种可嘉许的意图就差不多没法达到了。单单为了驳斥一个人的观点而读他的著作是不会有什么收获的,那正像看一场错综复杂的反特电影,事先就告诉了观众谁是特务,结果对观众思维的推理能力不会有任何帮助。尤其是,假如我们同时又把发表了反面意见的人抓起来,效果就会更糟。那不是在启发人们辨别什么思想正确,什么思想不正确,其实是在警告人们,什么是你们可以想,可以说的,什么是你们不准想、不准说的。那不是在解放思想,而是在设立禁区。不是在提高认识,而是在压抑理智。所以,实行隔离的政策不仅必然会压制真理,而且必然会促使广大人民智能衰退。

事实上,有些人一直欣赏一种“善意的”愚民政策,出于一种自称是为了人民好的愿望,采取一切力量进行控制人民思想的愚民工作。为了使人民思想纯正,宁可使他们头脑简单。其结果,只能造成一个停滞、呆板,起码是进步特別缓慢的社会。这样一个贫乏、单调、静止的社会形态,也许正是某些人心目中的“理想国”。但是, 人民是不会喜欢它的,并且,它必将在今天这样高度变化迅速发展的世界中遭到无情的淘汰。

最后,我们再考查一下,对言者判罪是不是为了威胁潜在的罪犯。如果正是出于这种目的,那无异于默认以下几点。一、当权者认为自己是唯一神圣的,他把一切批评他的人都看作“罪犯’。二、当权者们不仅把自己所奉行的一套方针看作是绝对正确、唯一正确,而且他还认定,每一个人对这种正确性都会自然而然地有坚定的信仰,干脆说,那应当是与生俱来的天赋观念,因此。凡是对这一套加以思考、怀疑,加以探求、讨论,产生不同或相反意见者,必然都是居心叵测,怙恶不悛。所以除了以重刑伺候,恐怖威胁外,别无其它选择。三、当权者们承认。有一个相当数量的人们是反对自己的。至少他们认为,如果允许反对意见公开发表,那么很可能就造成一个相当的多数。所以有必要使这样潜在的敌人感到恐怖而实行杀一儆百。四、当权者们对于和反对意见展开辩论,赢得人心方面没有自信心,所以才采取这种不诉诸于伸张理性而乞灵于封锁理性的手段。这里的主要之点在于。这种恐怖所施加的对象是言论,是思想,因此它就绝对不能证明自身是正当的。一个当权者镇压了某种行为,怎样判断这个镇压是否正当呢?可以根据人们赞成或反对意见之多寡来衡量,但是如果所镇压的不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观点,那就无法证明了。一切不同意见者都被看作潜在的罪犯和罪犯的帮凶,他们正是被叫去看杀鸡的猴子,只有赞成者才可以直抒己见,在这种前提下,指鹿为马又有什么做不到的呢?不错,这种恐怖有时确能巩固权力者们已有的地位,但它不是通过扩大人民对自己的信赖与忠诚去达到这一目的,相反,它则是以增加人民对自己的隔阂与敌意去达到目的。所以,这种政策,对于那些立志与人民为敌的政权来说,可能是必须的,仅管其效果等于饮鴆止渴。但是,它对于一个真诚地为人民谋利益的政权,则是完全有害的,哪怕在某些时候。这种手段似乎不失为一种快刀斩乱麻的应急措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对言者判罪的做法,完全不同于对于犯罪行为的惩罚,是完全没有任何理论根据的。

20 实行不实行言论自由的利弊比较

下面,我们将对实行言论自由与不实行言论自由各自的优劣利弊作一全面的比较。

20.1 实行言论自由有利于认识真理

首先,实行言论自由有利于认识真理,发展真理。这又包含两层意思,其一是说,在实行言论自由的条件下,新真理不会因多数人的一时反对而扼杀在摇篮中,其二是说,在各种言论自由发表的地方,人们会更乐于思考,思力会更敏捷,因而更容易发现新的真理。

任何真理,在成为众人的认识之前,往往先从少数人的认识开始。真理发展,并不像竹子,新长出来的竹节总是承续着旧竹节,它倒像灌木,常常要从侧面生出枝条,有时甚至从地里另冒一丛,因此,即使对于一个掌握了很多真理的人,他也不能武断的宣称,从今以后的一切新真理,必然都是他们所掌握的旧真理的简单的向前延伸,所以,他也无权充任衡量真理的最高法官。因此,压抑一种我们认为错误的意见,可能是在压抑新鲜的真理。

有人说。真金不怕火炼,真理想禁也禁不住的。这话不一定正确。须知,真理象火一样。是完全可以扑灭的,只不过它又可以重新点燃而已;历史上有的是真理被封锁而使人类文明倒退的悲惨先例。尤其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根据真理最终会战胜迫害为理由,证明迫害“独特见解”是正当无害的,似乎迫害成了一个筛子,似乎对一切我们一时认为反动的观点予以禁止,只会消灭掉那些该消灭掉的毒草,并不能消灭有生命力的真理,甚至还有助于让真理发出更大的光芒。这显然是一种诡辩,是一种对暴政的阿谀。不错,人类进步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但是,我们不仅关心进步,而且还更加关心进步的速度。任何导致阻滞,延缓进步速度的事物,都必须坚决反对。

只有在对真正的反动言论也不判罪的情况下,新真理才有茁壮生长的可能。真理的天鹅在其初期常常被人视为丑小鸭。如果我们一方面鼓励人们畅所欲言,一方面又宣 布对“恶毒攻击”者严惩不贷,那就好比一个司机,一只脚蹬油门,另一只脚同时猛踩刹车。西汉路温舒说得好:“鸟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 后良言进。”(此处的诽谤作批评、攻击解,不应与法律概念中的诽谤相混。)这是很有辩证思想的:那些坚持要给言论定一界限的人,不论其动机多么虔诚,也无 论这个界限本身多么正确,它也必然会压抑言论,封锁真理,扼杀理智,阻止进步。

勤于用脑和勤于用手一样。是习惯的产物,有赖于长期的鼓励与培养。在因言治罪的气氛下,唯不动脑筋者最安全,这本身就意味着对理性的惩罚,对思想的惩罚。它极大地束缚了智力的发展。在最理想的情况下,它所能达到的也无非是造就一大批头脑简单,思力薄弱,缺乏创造精神的好人而已,依靠这种人是千秋万代也搞不了现代化的,是迟早要把整个国家弄到“开除球籍”的地步的。

试想一下,假如有这样两个不同的社会。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唯恐不能标新立异,唯恐在发现新真理上落后于人,而另一个社会则相反,人们唯恐发表了什么与众不同的见解,唯恐思想走在人前而被人非难打击。在前一个社会,即使最胆小的人也不在乎坦率地说出自己的一得之见,在后一个社会里,就连最勇敢的人在发表自已最有把握的新观点时,也不得不犹豫再三,那么,哪一边会百花齐放?哪一边会百草凋零?哪一边会生气勃勃?哪一边会死气沉沉?哪一边人们会越变越聪明?哪一边人们会越变越麻木?岂不是再明白也不过了吗?

实践证明,凡是实行因言治罪的国家,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停滞与腐化。 其程度恰与因言治罪的程度成正比。这些年来的人类智慧的绝大多数新成果,大至科学中的新理论,小至服装上的新样式,都诞生于言论自由的国度。这能不引人深思?有人会攻击我们美化资本主义。也许我们更懂得社会主义的优越,正由于这一点,我们才格外注意到实行言论自由等民主的巨大意义。一方面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加言论自由,一方面是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加言论不自由。目前的局势是,在发展经济科学文化等方面,后者甚至还表现出种种差距。答案无非是两种:凡是认为言论不自由比言论自由好的人,他只能把后者目前的不发达状态归之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大大不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以,即使加上一个很好的言论不自由也无力扭转差距。凡是认为言论自由胜过言论不自由的人,则可能把后者的落后归之于言论不自由上面。因此,这些不喜欢言论自由的人,内心深处才是迷信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呢。照我们看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有极大的优越性,但由于我们长期忽视政治民主化建设,不实行言论自由等等,致使有优势而得不到发挥,反而落到了后边。由此可见,把我们赞赏言论自由说成是美化资本主义,实在是不合逻辑。

20.2 实行言论自由有利于真理发展

第二,实行言论自由,真理可以从与谬误的斗争中吸取很多有益材料。

众所周知,一个基本上谬误的思想,其中也可能包含有部分真理,至少它常常含有能引起进一步思考的有价值的因素。不同思想间的相互影响关系,有时是非常奇特、事先难以料想的。马尔萨斯的《人口论》恐怕不是真科学,可是它却是刺激达尔文发现自然选择原理的一个诱因。抛砖可引玉,谬误可以引出真理,唯心主义可以引出唯物主义,反动思想可以引出革命理论。这一点在哲学史、科学史上屡见不鲜,人们都是承认的。不过某些同志似乎有一种奇怪的逻辑,即这种向对立面吸取和补充自己的情况只发生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在批判地吸取西方资产阶级理论后创立的),似乎从一八四七年马克思主义正式诞生后,全世界的资产阶级便一齐成了傻瓜,再也拿不出半点有价值的思想来了。这种把马克思主义看作是包含未来世界一切答案的天书,显然是宗教崇拜的一种表现。事实上,革命导师历来都是提倡向资产阶级学习、向资本主义学习,当然不是学习他们的一切,而是学习其中有价值的东西,包括对错误的东西加以分析批判。但是,不实行言论自由则显然会失去这些好处,这些年来,我们闭关自守,似乎真理都在我们这里,干了不少蠢事,走了不少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弯路,不正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吗?一个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国家,就是在研究马克思主义方面都落在了别的许多国家之后。这应该怎么解释呢?一是由于不实行言论自由,不让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有正常表现的机会,从而使马克思主义失去了向不同思想吸取、补充和激发自己的种种好处;二是由于不实行言论自由,把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新阐释、新理解,更不用说对某些观点的重新评价,统统斥之为修正主义,压于阴山之下,其结果是常常混淆了是非,败坏了信誉;从根本上窒息了马克思主义的无限生机。

20.3 实行言论自由有利于造就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第三,即便对于我们深信不疑的某些真理,也应当允许别人批评,这正是造就真正马克思主义者的途径。

就人类的认识过程而言,不存在着任何天赋自明的真理。任何一个理论在没有充分研究以前,就声称你信仰它,显然是自欺欺人。接受真理必须经历一个怀疑、比较和研究的阶段,毛泽东同志早期相信过无政府主义,鲁迅当初欣赏过尼采,人们都不觉得奇怪,那么,我们又怎么能要求今天的人们从一开始就要信仰马克思主义呢?凭什么根据可以断言,那些对马克思主义表示怀疑、动摇甚至提出反对的人,尤其是青少年,就一定不是出于认识上难免的错误,属于正常认识的必经阶段,而必然都是罪大恶极,反动透顶,非加以判刑以致处死不可呢?

知识不能遗传,信仰不能遗传,前一代人通过长期实践而获得的知识,通过正反两方面经验而建立的信仰,就算它们完全适合于下一代,但下一代人倘要接受,也必然经历一番他们先辈们经历过的那种探求过程。在先辈经验的帮助下,这个过程可能会短一些,但无论如何不会不存在。然而,因言判罪恰恰就是某些人把他们所认识到的真理,强迫那些尚未认识到的人。强迫后来的子子孙孙,作为一个先天性的公理加以无条件地接受,这既不符合客观的认识规律,又很难不引起理性尊严的反抗。评剧《刘巧儿》就是一个有力证明:巧儿反抗她父亲包办的婚事,并不是因为她父亲指定的对象柱儿不好。其实,巧儿后来自已选择的爱人不是别人,恰恰就是柱儿。巧儿反抗的是父亲的包办做法。即使父亲是出于好心,即使父亲指定的对象是好人,这种包办的做法也是完全错误的。并不是巧儿不尊重她父亲,而是她父亲完全不尊重巧儿。在包办态度下,只有那些懦弱无能、毫无主见,注定没有出息的人们才会一味顺从。真理也是如此。强迫别人接受真理,强迫别人无条件地接受我们自以为正确的信仰,必然会引起理性的反抗,破坏真理的声誉,使真理走向自己的反 面。人类认识事物自有其客观规律,无视这种规律,不论出于何等真诚善良的动机,也是要遭到惩罚的。

我们要造就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这就要求真正实行言论自由。人们只有在充分了解不同见解之后,才能确立对真理的信仰。人们只有在能够与错误思想进行平等论战中获胜时,才算是真正掌握了那门理论。剥夺了对方的发言权后再去批判对方,很难避免武断、简单化与强词夺理。这不但有损于坚持真理,有损于批评谬误,更重要的是它会彻底破坏人类的理智能力,残害人类追求真理的崇高意向。失去个把真理并不那么可怕,然而,失去了获得真理的能力就太可怕了。这并非故作危言。事实上,我们已经造就了一批自己长着脑袋但却需要别人塞进“思想”的人,他们只习惯于“一言堂”的空气,一旦各种不同意见都摆在他们面前,他们就会无所适从。因为这时候没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权威出来宣布哪一方是真理,而他们自己则从不懂得用自己的头脑来思索。这些人既没有兴趣去真正理解上边规定的信仰、观点究竟是什么意思,甚至连它是对是错都懒得去问,只要是布置一套唯一的教义就好,最怕有不同观点的争论,一见争论,便惊呼“思想搞乱”了,似乎那倒是头号的罪过。去年的一期《历史研究》不过是刊登了两篇观点对立的学术文章,立刻就有人深感不安,写信抗议道;到底以哪一篇为准呢?

英国大诗人密尔顿说得多好:“在圣经里,真理被比喻作一道潺潺的泉水,假使它的水不许永恒的流动,那水就会腐化为一个顺从和因袭的泥泽。一个人在真理的上面可能是异端者,假使他相信事物,仅仅因为他的牧师是这么说的,或者因为国会是这样决定的,再也不知道别的理由了,那么虽然他的信仰是真实的,他所坚持的真理本身也就变成了他的异端。”

朱熹诗云:“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真理之根必须深扎于现实的土壤之中才能永保生气。人类社会是一种生长性的机体,穿不得一件束缚发展的紧身衣。作为正确反映社会发展规律的真理也必然是不断发展的,精神自由、言论自由则是保证这种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

有人会说,芸芸众生并不需要深明哲理,但是他们却必须有正确的信仰,为了使他们的信仰正确,我们就应该把一些原则作为不容怀疑的公理教给他们,为了使他们信仰坚定,我们就应该禁止那些敌对的观点。这种说法至少有三种错误:一、它借口迁就那些落后的,对真理不求甚解的群众,而压制和打击那些愿意探索真理的先进群众,它不是把落后的人们尽量争取到先进的人们的水平,而是强迫先进的人们降低到庸人的水平,它不是促进人们不断成熟,而是封闭了人们走向成熟的一切道路。二、它意味着把人们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占有一切真理,另一部分则只应张开嘴巴来接受,它让我们怀疑大多数人的认识能力,却又让我们必须无限信赖一小部分人的绝对正确。一部分人永远是保姆,另一部分人则永远是婴儿。三、它认为了解反面意见只会动摇正确的信仰。认为反动的思想比正确的思想更有力量。要纯正必须无知,要正确必须愚昧,要坚定必须痴呆。这种观点与马克思主义绝无共同之处,这是一种纯粹的愚民政策。宁夏共产主义自修大学的青少年为什么惨遭毒手?就是因为他们愿意研究共产主义学说,而照那里的“红衣主教”看来就是大逆不道!共产主义不是真理吗?信仰就是了,何须研究?既然想研究,一定是别有用心,这便是某些人的逻辑。不错,世界上确实有一批懒得思考,宁愿把终身信仰什么学说的选择推卸给他人代庖的人。这种谢惠敏式的人,倘生在中国便自称信仰毛泽东思想,倘生在苏联便会拥护勃列日涅夫主义,倘生在印度就会是一个佛教徒,倘生在利比亚就会是一个穆斯林。这类人虽然未必都是废物,至少算不得精华,即使不曾盲目从恶,起码不能自觉为善,可能无须乎谴责,但绝不应当提倡,如果根据他们的长度制成克罗克拉斯提之床,理智就完了,真理就完了。没有头脑的人将摇头晃脑,有头脑的人倒会失去脑袋,残酷的清洗将永无休止,文明的进步将遥遥无期。

真理无敌,真理的标准之一便是它能在与谬误的斗争中获得胜,赢得人心。赞成言论自由由的人都是出于这种对真理的力量无限信任的乐观主义者,这也是古往今来一切具有民主主义思想的人们的共同观点。墨子说:“光至影亡。”杰弗逊说:“真理是伟大的,如果听其自然,它也会传播开来的……当真理得以任意对抗错误时,错误就不再具有危险性了。”当初,莱茵省会中反对出版自由的辩护人有过这样一种论据:他们认为,坏的出版物有如“万恶所宗的妖女之歌”,能对群众起强大作用,对好的出版物而言,“它如果不是绝对不可克服的障碍,至少也是很难克服的障碍。”对此,马克思辛辣地讽刺道:这岂不是说,好出版物是无能的,坏出版物则是全能的,好出版物和无能的出版物是一个东西,这岂不是说,好就是无能或无能就是好吗?另外,众所周知,马克思还有句名言:“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

结论是很清楚的,如果我们不实行真正的言论自由,不允许对马克思主义真理进行批评,我们就不能造就出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

2 0.4 实行言论自由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第四,实行言论自由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反之则有害于这种团结统一。

马克思早就指出:“追究倾向的法律取消了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平等,所以它不是团结的法律,而是一种破坏团结的法律。”乍一看去,这正好与某些同志的常识相反,人们不正是出于加强团结和统一的目的,才去惩罚异端邪说的吗?不少同志一向认为国家要统一必须有赖于人民的信仰的一致。这种观点并不正确,首先它不现实,马克思主义者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在人口中只是一个少数,社会主义方向被大多数人所拥护,但不能说毫无例外。一个国家倘若坚持用信仰与非信仰去区分人民与敌人,势必缩小自己的基础,无异于为渊驱鱼。如果我们把不信列为首恶,那么自然要把清洗看作必须。文化大革命中人们打派仗,有一个错误的支配思想,那就是不承认不同观点的人们可以和平共处。历史证明,凡是否认持不同政见的人们有可能在法律的基础上共处,势必造成分裂和内战。就这点而论,文化大革命中的派仗倒很有些类似于中世纪的宗教战争。在安定的目标下,导致了连年的混乱与内战;在统一的目标下,导致了日甚一日的分裂与内讧。最后的结局,不但没有促进人民坚定一致的信仰,反而造成了多数人对一切教义信条的怀疑、厌倦和漠不关心。这一点肯定是发起者始料未及的吧。

团结,本身就是说要和不同意见者团结。统一,倘就其广泛意义而言,并不强求信仰上的一致,而只是要求对一个共同法律的服从。必须看到,一个守法的不同政见者于整个社会的统一有积极意义,至于它所带来的消极意义,如果硬要用强权予以镇压,无疑会得不偿失。培根说得好:“有时医疗比疾病还坏。”事实一再证明:镇压言论,且不说它丝毫无助于改善不同意见者的思想,完全无补于赢得中间派的人心,单以这种行为在自己营垒所引起的争论就足以说明它是促成分裂,猜忌而不是促成团结统一的了。最糟的是,镇压者为了平息自己队伍中的批评意见,常常不得不进一步扩大镇压的范围,形成一种在滥用强权方面逐步升级,欲罢不能的危险趋势。这种起先以镇压不同信仰的有限打击,常常演变到镇压不同策略的地步。它所造成的分裂与破坏,比起最初几个不同政见者的批评来,不知要大多少倍。人类社会,尤其是现代社会,是异常复杂的,凡是想凭藉强权的力量取缔一些我们看不顺眼的事事物物,非陷入难以自拔的泥潭不可。所以,实行言论自由,其实有利于国家的团结与统一,不实行言论自由,反而有害于团结和统一,事物的辩证法就是如此。

20.5 实行言论自由与巩固政权

第五,实行言论自由与巩固政权。

毛泽东同志说过:我们不怕公开的反对派,我们只怕背地的反对派。这当然不是说我们愿意有反对派,但是,党外有党,党内有派,历来如此。反对派既是客观存在,要否认也否认不了,那么与其将他们赶入地下,不如将他们请到前台。

允许反对派公开存在,至少有两个好处。一是有利于我们从正面批评他们,二是能够从他们的反对中学会少犯错误。这都有利于巩固我们的政权。

第一点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前面也有所提及,此处无须细论。我们重点要讨论的是第二点。因为,反对派为了反对我们,除了提出他们的一套主张外,他们必定要特别注意抓住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大做文章,以此争夺人心,他们一定会特别注意发现和利用部分群众对我们某些方针政策的不满进行渲染,这就对我们大有好处。敌人总是选择我们的薄弱环节进攻,这就促使我们注意到自己的不足之处,从而采取办法改进。一个聪明人从他的对手那里学到的东西,有时比从他的朋友那里学到的还多。如果我们惩办这些不怀善意的持反对意见者,会无谓地造成部分人民的猜疑与恐怖,而且也失去了这些于我们未必无利的反面教员,从而加深了犯错误的可能性。

历史毫无例外地证明,禁止含敌意的批评就保证一定要犯错误。伟大的列宁所以能一直坚持一条正确的路线,这是和他不取缔反对派的英明措施分不开的。列宁以后的无产阶级领袖大都在不同程度上离开了这一列宁主义的原则,因而或多或少地都犯过一些错误。这一点应当引起人们的深思。

一个奉行改革方针的政权尤其要注意充分实行言论自由。可惜的是,偏偏是这些政权最爱忘记这一点。由于一个政权只有在能够有效地运用权力时才能进行改革,所以它很容易把一切批评或反对意见视为大敌而想方设法予以压制,殊不知这样做才是最有害的。伊朗巴列维国王的失败就是一个最近的例子。巴列维要建设现代化的经济,这就得罪了传统的习惯势力;他又采取不民主的传统统治方式,这就又得罪了具有较多新思想的知识分子与青年。他不认真实行言论自由起码招致了三个方面的祸害:一、无法了解所制订的措施是否实际,不知道自己能够安全行事的范围到底有多大;二、不能调动那些赞同改革的人们的积极性,三、没有来自下面的独立的舆论,不能真正有效地牵制与纠正各级官吏们的腐化与怠惰。因此最终两面受敌,遭致全盘失败。

古人说。“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雍则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的确,言论自由是一切不满情绪的渲泄剂,是预防动乱的溢洪道。人民,尤其是中国人。决不会天生爱闹事的,除非当他们的痛苦无人过问,自己的要求无人理睬,而且连他们诉说自己的意愿都受到压制,从而差不多没有正常手段可以用来维护自己的最基本的利益时,才有可能闹事。允许人民自由地发表自己的一切意见,能够表明国家具有消除这些问题的意愿,从而为通过正常方式解决问题提供了前提,这就会消除或极大地冲淡部分人们的离心离德情绪,赢得他们的信任,结果自然就使局势大为缓和,使动乱失去基础。

人民通情达理无疑是国家安定进步的基本前提。而要让人民通情达理,就必须造成一个尽可能说情说理的政治条件。切切不可以为实行言论自由会破坏秩序,恰恰相反,珍视言论自由者必定珍视秩序,因为一个稳定的秩序实在是言论自由的前提。既然实行言论自由并不会破坏秩序,那么我们可怎么能以加强秩序为名去限制、去取消言论自由呢?诚然,实行言论自由会加强一部分不满于某些现状者改变社会现状的要求(这种要求可能是革命的、正确的,也可能是反动的、错误的),但是由于有言论自由等民主方式,他们之中绝大部分就一定会更乐意在尊重现行秩序的前提下进行这种改革。即使社会拒绝了这种改革要求,他们也会认为那是因为大多数人还未曾充分认识他们主张的正确性造成的。因而进一步通过言论自由去阐明自己的观点,而不会去从事破坏秩序的暴力行为。反之,不实行言论自由则会使一切不满于现状者(其中有坏人,也可能有极好的人)认定,除非打烂整个秩序。他们的要求便永无实现之日。从而真正地埋下动乱的种子,那才是真正危险的。

不过,倘若仅就巩固政权而论,我们倒并不否定实行因言治罪也有其作用。政治战略和军事战略一样,致胜的捷径是分而治之。尽管一个政权在公开的反对派和暗地的反对派二者间宁可选择前者,但是如果能够使得反对派根本不成其为一种力量,显然就更为可取。我们知道,要使具有某种思想倾向的人们形成一股政治上的力量,首先有赖于彼此交流信息——其中最基本的方式便是语言文字。因此。允许反对意见的公开发表,虽然不一定会增加持反对意见者的数量,却能够使他们凭藉语言上的共鸣,形成一种精神上的团结,从而形成一种可见的现实的力量。作为每个持不同政见者将会从这种精神上的一致中,体会到自己并非孤零零的,由此获得一种自信心和力量感。反之,禁止一切反对意见的公开发表迫使一切人们重复当局的观点,即使不能为当权者赢得多少新的真诚信徒,也不能减少内心中持异议者的数量,但确实能够使持反对意见者们彼此隔膜,互不相信,处于精神上的分散状态,这就会加强人们的相互猜忌、孤独、怯懦和恐惧的心理,促使向当局者降伏,从而根本无法形成一种政治势力。

不可否认,上述效果是相当强烈的,历史上一切丧尽人心的政权所以还能存在一时,所以还能表现出虚伪的强大,都是出于这种效果。在忍受了“四人帮”十年暴政后,中国人民都对此有切肤之感。然而回顾起来,这种因言治罪的做法不是曾经一度为多数人所认可、所推行吗?当时人们的动机不是为了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吗?这里面包含着极为深刻的教训,其中一条便是绝对不要把追求政权的巩固一事推到极限。任何一个政权,即使确实是被大多数人民衷心拥护的政权,也不能如此。追求政权绝对巩固,不可避免地造成绝对权力。而绝对权力必然会腐蚀,会变质,它势必要造成血腥的独裁,演变为人民利益的对立物。

对于上面引出的教训,我们有必要进行更详细地论证。问题在于:巩固政权不能视作目的,正如革命本身不能视作目的一样。如果为了巩固政权而牺牲了人民的自由幸福,那么这种巩固又有什么合理性呢?镇压言论,正如我们前面分析过的那样,至少也会造成停滞。因此,我们就不能藉口巩固政权而推行因言治罪。

一个政权只有在符合人民愿望时,才有存在的理由。这就必然要求,最起码的,人民可以毫无顾忌地表示对这个政权的真实态度,换言之,这个政权就决不能禁止人们发表反对自己的意见。一个有权禁止一切反对意见的政权可以担保永远被“人民”所拥护,因为它把所有反对自己的都排除在“人民”之外。请大家想一想,如果一个政权宣誓要忠于人民,但是究竟谁算“人民”,谁不算“人民”,又必须由这个政权自己来划定,而它正是以别人是否拥护自己为标准,这不是一种赤裸裸的循环论证吗?假使这套逻辑可以成立,天下就没有一个不受“人民”拥护的政权了。

由此可见,一个政权,只有在充分实行言论自由的前提下,获得了多数人的支持,它才能证明巩固自身是正当的。这也就要求,我们在巩固一个政权时,无论如何也不能搞到禁止反对意见自由发表那种地步,一旦搞到那一步。我们就失去了巩固这个政权的最后根据。

意识到上面这一点,我们就不难理解,那些在革命中诞生的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权,为什么有时竟变成了专制主义者得心应手的工具?这种现象恐怕是近代史上最严重的悲剧之一。我们不准备在此处详细论证这个问题的一切方面,我们只想指出下面一点,多少可以当作造成这种悲剧的一个基本原因,那就是,当初人民在巩固这个政权时做得过了份,他们甚至忘记给自己保留在言论上批评反对它的权利。本来,这个政权确实代表了人民的意愿,确实赢得了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很容易把这个政权应有的权力视为无限。他们既把这个政权当作是自己利益的代表,于是就理所当然地认为:反对这个政权就是反对人民,巩固这个政权的权力就是巩固人民的权力。这时,他们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他们抹煞了言论和行动的界限。他们的想法无非是与其等到敌人进行反革命活动而造成破坏,不如当他们有反动言论时就加以剿灭。这样,他们就赋予了这个政权以神或半神的性质。同时,人们又感到,作为一个个人的意志是与整个人民的意志有区别的东西,个人的意志必须服从人民的意志,而后者既然被政权所体现,那便意味着个人没有反对这个政权的权利,这里,他们又一次犯了抹煞言论与行动界限的错误,在行动上履行了服从决议的义务时,竟然把阐明和坚持自己意见的权利也给放弃了。这种逻辑的结果是:政权成了人民意志的人格承担者,而真正组成人民的那无数个个人却一个个成了无足轻重的东西。共性成了唯一的存在,个性却成了不真实的东西。换言之,政权成了人民,人民本身倒变得不一定是人民,只要他们的意见与政权不合的话。在一个“人民神圣”的地方,人民是可能被判有罪的,其罪名就是人民反对人民。

正是根据这种逻辑,一个最初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权,如果它无限地巩固自己,甚至连言论上的反对都加以禁止,就包含着走向自己反面的必然趋势。这样一种不受任何牵制的无限权力,本身就必然对掌权者产生极大的腐蚀,几乎是担保掌权者非犯错误不可,而且必然是越犯越大。同时。这样一种无限权力对于一切野心家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诱惑,它既能助长某些人的权力欲,又为那些权欲熏心之辈提供了冒险的机会。另外,根据这种逻辑,人民对政权只能拥护不能反对。起先他们确实是真诚拥护的,也难有依靠这种大多数人的诚心拥护,才使这个政权逐渐拥有了无限的权力,但是由于人民中的每个分子都把政权看作人民化身,把当权者的意见看成人民意见的完美体现,认为自己个人是不应该持有与这个“人民的意志”不同的见解,这就导致了他们在与政权意见不合时仍然采取赞同的态度,这实际上就放弃了一个公民的最基本责任。不少同志在公开发言时,几乎总是赞同领导者的意见;但在私下场合或内心深处,却又常常抱着另一些不同的见解。有人奇怪,为什么这些同志并不因其双重人格感到良心不安?原因之一便是:这些同志把自己的真实观点看作仅仅是代表个人的不成熟的见解,而把领导者的意见习惯性地当成是代表人民或大多数人的“总意志”。因此,在郑重其事的场合,他们认为重复领导者的观点才算是“立场正确”。除了在极个别的情况下,他们根本不打算把自己的真实观点公诸于世,似乎牺牲自己个人的观点就像牺牲自己个人的一点什么财物一样,非但不是耻辱,简直还是一种光荣,是一种顾全大局负责精神的表现。殊不知,如果每个人都不直率地发表自己的个人意见,那个体现大多数人意见的 “总意志”也就无从产生,正如同没有各个分力就不会有合力一样,一个公民,放弃了发表自己认为正确的观点的责任,实在是放弃了公民的最基本的义务,也是放弃了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如果我们非但不坚持阐明自己的观点,甚至一味地支持政权对一切异端言论的镇压(这二者有逻辑上的必然联系:凡是认为自己不应该公开发表个人见解的人,必然赞同对一切持异议者实行镇压),那么,一方面是促使政权离开人民,一方面是自己给自己制造恐怖。沿着这个斜坡下去,政权就会成为一种异化的力量,野心家们攫取权力就会演变成必然之势,一个最初代表人民利益的政权就会变为专制主义者手里的工具。

这里,我们必须指出;镇压不同政见的做法决不是必要的。因为这种行动一般都不是发生在革命政权真正受到威胁之时,恰恰相反,只有当这个政权已经相当巩固,它才能够进行大规模的清洗,而不致招来混乱和失败。有人说斯大林在三十年代搞“肃反”是必要的,否则苏维埃政权会垮台。这些人忘记了,在列宁在世时的一九一七——一九二四年,苏维埃政权所面临的内外威胁无庸置疑地比三十年代大得多,列宁并未进行过“清洗”,苏维政权也照样渡过了难关。所谓“必要论”又有什么根据呢?

历史证明:当一个革命政权真正面临巨大威胁时,它常常本能地意识到。必须超越信仰、超越意识形态去发展统一战线,所以,它并不搞什么因言治罪。只有当这个政权相信自己已经巩固,其中某些派别或个人出于加强自己一派一己的权力。才会把不同的政见视为大敌的,然而,在大兴“言论罪”“文字狱”时,它又必须造成一种虚假的紧张空气,从而使一些善良的人们相信它即要采取的清洗是必要的,甚至是被迫的,似乎一切不同政见,哪怕仅仅是策略上的分歧,也必须毫不留情地予以镇压,否则事业就会失败,国家就会灭亡。那种认为镇压不同意见是“必要的”一套观点,从来不是合乎事实的。

既然一个革命政权在它面临强敌时,尚且能够实行相当广泛的统一战线,那么在它掌握了更大的权力时,有什么必要去缩小这种统一战线呢?政权和人民毕竟不是一回事,在适当的范围内,加强政权是为了保护人民,但是若超过了这个范围,无限度地加强政权。就会使政权摆脱来自下面的监督,因而就可能反过来伤害人民。应该承认,确定这范围的界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这个界限显然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但是我们所提出的言论自由却无疑要坚决肯定,无论如何总不能连自由批评的权利给否定了,因为它是人民的第一个权利,是最基本的必须予以保证的权利。一个政权要是禁止批评反对意见的发表,它就没有任何理由为自已辩护了。

有一句谚语说,唯有穿鞋子的人最知道鞋在什么地方夹脚。一个政权是否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最好的判断者就是人民自己。不是说人民不能反对政权,而是说政权不能反对人民。所谓“人民”不是在这一个个个人之外。人民的意志无非是一种合力。人民的意见常常是有分歧的,也许,有些人的意见更能体现整个人民的利益,而另一些人的意见甚至可能完全违背整体的利益,但是这后一种意见仍然属于人民的意见,因为它本来就是一都分人民的意见,即使是唯一的一个人也是如此。你可以说这种意见不代表人民的意见,也就是说,不代表大多数的意见,但决不能因此就不承认这种意见也是来自人民这一最简单的事实!

必须指出:个人发表自已独立见解的权利乃是不可让渡的。一个人有权利批评一个被他之外所有人拥护的政权,而那个政权并没有权利根据他这一点就加罪于他。事实上,只有确保每个公民在自己的意见处于绝对少数时也不受罚,人们才能真正做到畅所欲言;只有在大家都毫无顾忌地表明对政权的态度时,我们才能真正看到这个政权到底是否为多数人所拥护。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一个政权实不实行言论自由,是衡量这个政权实不实行民主的最起码的标准,也是这个政权有无自信心的最起码的标准。既然人们都知道,凡有人群的地方都有左、中、右,那么,一个政权,无论它多么英明正确,也不可能在一切问题上,赢得一切人的一致赞同。所以,有批评反对意见的存在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没有公开的批评或反对意见则是最不自然的事情,一个到处受攻击的政权,当然未必是好政权,但是,一个连半点反对意见都听不到的地方,那里的政权恐怕就更不妙了。

权威和自治都是相对的,凡是需要权威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种对这种权威的制约,凡是需要权威集中与强制的地方,必然需要一种相应的牵制与平衡。言论是表达个人意愿最起码的方式,一个排斥了言论自由的政权,就是一个最彻底的绝对权力,一个十足道地的无限权力。对于这样一种权力,人民既没有力量纠正它早期不严重的错误(除非这个无限权力自己愿意纠正),更没有力量阻止它后来的扩张(如果它继续扩张的话)。这样一种无限权力排除了一切通过人民的力量以正常程序进行自我调节的可能性,人们几乎只能坐视它把国家引向任何地方。历史上有过那么多悲惨的先例,证明了拥护一个不容反对的政权是多么危险,告诫我们在拥护一个政权时,不要忘记了保留自由批评的权利。不幸的是,后人常常轻视前人的经验,后人常常有一种盲目、过分夸大的自信心理,以为自己再也没有前人的种种局限性,他们常常以为在发现新大陆,结果却每每落入旧陷井。列宁早就告诫过我们:“无产阶级不会因夺取了政权就变成圣人。”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任何国家政权都有摆脱人民的监督控制、由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的趋势。可惜这一切都被我们的同志忘得干干净净。他们总是说,“我们是无产阶级,我们是社会义国家”,似乎无产阶级就是不会犯错误的圣人,似乎社会主义国家不再是一种国家,因而历史教训对我们就往往都不适用,什么“权力的制衡”,“言论自由”一类的原则对我们就毫无意义。割断历史的人往往自以为高出历史,其实却在历史之下,谁忘记了历史教训,历史就会教训谁。就这点而言,谁能说历史不公平?

20.6 实行言论自由是全面权衡的结论

总结上述五个方面,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实行言论自由的种种好处。还须一提的是,言论自由原则是对事物的消极方面作出的一种规定,它无非是肯定了各种意见都可以发表而已,言者无罪也是如此,它只是规定了不要对言者办罪而已。允许一种意见发表,并不意味着不准对这种意见批评,对于持反动观点的人不予办罪,并不意味着不能用道德力量,舆论力量去反击,更不是说,当反动思想转化为违法行为时,我们不去制止。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但是,小人要动手,老子也动手。因而,凡是由于反动言论的发表造成的不良作用,我们应该也完全能够通过其它多种手段去有效地消除它。从这里,我们就引出了第六个方面。没有一种政策是十全十美的,每个原则都可能带来某种弊病。但哪一种原则带来的弊病比较容易纠正,比较容易由其它措施予以补充?非常明显,实行言论自由是利大于弊,事实上,它唯一的弊病就是会引起反动思潮的公开出笼。但是这一弊病我们可以通过刑罚以外的其它手段予以有效的清除,而且借此转害为利,所以实行言论自由就是非常可取的。反之,实行因言治罪,在最好的情况下,它的全部好处也不过是控制了某些毒草出笼,但是同时它势必会伤及香花,会造成智能衰退,即使在领导者英明无比的前提下。因言治罪这柄两面出锋的利剑。一定会更多地伤及自己。而且它总隐含着向自己反面转化的危险,总存在着为野心家利用来镇压人民的可能,这些都是它最明显不过的弊病,远远超过了它可能带来的好处。尤其糟糕的是,一旦发生了这些弊病。人们几乎没有任何别的方法可以补救。不实行言论自由,就是堵死了用正常手段调节社会的最后一条路子,从而迫使一切追求社会进步的人们铤而走险,暴力成为唯一的解决矛盾的手段。可见,不实行言论自由是多么地有害!

这第六方面的比较也许具有更大的说服力。我们并不奢言实行言论自由毫无弊病,并不妄称实行因言治罪一无是处。世界上没有那么极端的事情。不同意我们观点的人也许还可以指出一些言论自由的弊病,也许还可以证明出几条因言治罪的优点,但那并不足以动摇我们的基本观点。除非他们也能够同时做到以下两点。一、全面地权衡两者的优劣利弊,二、寻找出纠正可能发生的弊端的有效的补充措施。我们期待着论敌们能举出更多的理由,不过我们担心他们做不到。

21 实行因言论治罪的严重后果

最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强调实行因言治罪的一个也许是最严重的后果――它对人民心理、对民族性格的强烈影响。一百多年前,马克思针对普鲁士政府的出版检查制度提出了有力的批判。他说:“起败坏道德作用的只是受检查的出版物。最大的罪恶――伪善――是同它分不开的,从它的这一根本劣点派生出其他一切没有丝毫德行可言的缺陷,派生出它的最丑恶(就是从美学观点看来也是这样)劣点--消极性。政府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它也知道它听见只是自己的声音,但是它却欺骗自己,似乎听见的是人民的声音,而且要求人民拥护这种自我欺骗。至于人民本身,他们不是在政治上有时陷于迷信,有时又什么都不信,就是完全离开国家生活,变成一群只管私人生活的人。”对比前些年的现实,不幸的是,这番话多像是对我们自己状况的一种预言!

多年来极左思潮支配下的中国,没有言论自由。说假话象一场巨大的瘟疫,夺去亿万人纯洁正直的心,在一切公开场合,我们都听不到一句肺腑之言。说假话既不再引起内心的不安,也不再招致他人的非议。人们不再觉得说假话可耻,再不感到说假话可怪。工人们不再有自豪之感,因为他们也不敢直抒己见;农民不再是淳厚朴实,因为他们也习惯了说谎的技巧;那秉性刚直的豪杰志士,消磨了英雄血性;智蒙初开的儿童,一开始就懂得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假话不仅成风,简直成习,甚至成了某些人的第二天性。人们不禁怀疑:语言是为了表达思想,还是为了掩饰内心?是为了交流感情,还是为了欺骗对方?是为了扩展精神,还是为了歪曲灵魂?语言是人类精神自我肯定的最基本的形式。人倘若终其生都不曾公开地发表自己的见解,那就是一辈子不曾做过人。一个民族,在那么长的时间里一直不能发出自己真正的呼声,这是何等奇耻大辱!这种耻辱的经历,会给一个民族的心理刻下多深的伤痕!鲁迅先生如生在今日,一定会在阿Q身上添上说假话的劣根性,仅此一点,就足以使著名的“精神胜利法”失去“光辉”。言论自由好比空气,唯有失去它时一般人才会感到它的存在价值。言论不自由所造成的损害也正象窒息,看不见刺眼的伤口。中国人民饱受言论不自由之苦,损失之大,后遗症之深,举世罕见。如今,我们必须花极大的气力,才能彻底摆脱这一精神伽锁。言论自由就是我们必须促其切实实现的一项基本任务。唯有彻底地实行言论自由,才能重新树立起开朗正直的民族心理。没有一个健康的精神状态,四个现代化是无法实现的。

至于消极性,人们更是深有所感:压抑言论就是压抑精神,压抑精神的直接后果就是消极。这里,我们且不谈及那些已经完全消沉的人们,我们要问的是:那些对消极现象深恶痛绝的人们自己又发挥了多少积极性呢?塔西陀说:“无惰打彩这种现象本身就含有一种神秘的魅力,所以,我们虽然起初憎恶死气沉沉,久而久之,我们就会对它恋恋不舍了。”这种懒散被动的气氛,有如一个巨大的冷却设备,无言地但有力地冷却着人们的热情,而且具有传染病的扩散能力。无庸讳言,今天的中国人效率之低实在是很惊人的。不改变这一精神面貌,又怎能去赶上先进国家呢?必须看到:这种消极性首先是精神遭受压抑的后果,唯有靠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正实行言论自由才可望医治。然而,我们有些同志似乎不这么看。一方面,他们要求人民不要对国家大事发表议论,象棋子一样安安静静地服从上面的安排,不管有多少具体问题也必须默默地忍受,对于人们,尤其是年青人如此渴求精神上的解放很不以为然;另一方面,他们又要求人们在埋头生产等方面,表现出最大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显然,这又是一种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一厢情愿。人是有机的整体。只有做到了畅所欲言,才有可能心情舒畅;一个在精神上感受压抑的人,怎么能在生产或钻研技术之类上表现出意气风发呢?必须认识到这一点:精神自由不仅能产生真理,还能产生热情,只有在精神比较自由的地方,人们才能表现出较高的热情与较高的效率。没有伟大的热情,就不可能完成任何伟大的功业。

不实行言论自由,推行“善良的”愚民政策,可以赢得人民一时的迷信。但必然最终导致彻底的不信。十多年前的盲目信仰与今天的“看破红尘”,当初人们的普遍献身精神与今天人们只顾私人生活的严重倾向,形成了多么尖锐的对照!有人归咎于现在的人心不古,以为重新加强当年那一套控制言论,惩罚思想的办法便可奏奇功,殊不知目前的种种表现,恰恰正是过去那一种办法的自然后果。实践已经证明,控制言论的政策是多么缺乏远见,缺乏魄力。这种政策已经在实际上遭到了应有的失败和惩罚。历史要求我们必须采取一种大胆的开放方针。游离于世界文明发展主流之外是没有任何出路的。

22 因言治罪与进步

当英国还处于“日不落帝国”的鼎盛时期。英国人就说过,宁可失去一个印度,也不愿失去一个莎士比亚。我们并不打算对这句话进行全面评价,我们只是准备说出这样一种事实: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只有当她能够孕育出众多的天才人物,为人类增添异彩时,才称得上光荣,才称得上伟大。把达尔文的生存竞争应用到社会领域当然是错误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人类社会不存在激烈的竞争。落后必将挨打,落后必遭淘汰,这是客观规律。在思想专制的淫威下,我们民族的最大损失莫过于她的精华人物所遭受的厄运。在整个人类历史上,可曾有过什么民族,象我们已经做到的那样,以一种近乎狂热的劲头,扼杀着自己的优秀儿女,摧残着自已土地上的鲜花吗?这里边也有生存竞争,只不过是沿着相反的方向即退化的方向,加之这一切罪恶都是假人民之手,盗革命之名进行的,因而来得格外彻底,格外无情。回顾这幕悲剧的全过程,我们深感当初大多数人接受了因言治罪的错误原则,实在是引起这场连锁反应的一个最大错误。

23 自由是如何被破坏的

任何事物被破坏,总是从边缘开始。这是一个规律。

历史一再证明,镇压言论,总是从那些被当时大多数人真心真意地认为是反动的言论开刀。这样,大多数人不仅意识不到这种剥夺的非法,反而会支持、去主动参与实现这种剥夺。没有大多数人这种自动充当为工具,这种剥夺本来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一旦人民参与了这种非法的剥夺,就意味着言论自由原则被冲开了缺口。从此后,这种剥夺便会日甚一日。人们既把非法的刑罚加于他人,就使自己处于失去法律确保的可悲境地。越是参与对他人言论的镇压,就越是失去了自己畅所欲言的权利,而越失去了畅所欲言的权利,就越是裹胁参与他人运用这种权利的迫害。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果,必然是螺丝钉越拧越紧,泥塘里越陷越深。到头来会让几个篡夺大权的骗子所恣意驱使。一九七六年清明前后,全国各地的“愤怒声讨天安门反革命事件”的集会,就是这种沿斜线加速下滑到底部的标志。象这样一种亿万人民自欺欺人的集会,恐怕在整个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这场伤我民族精华、伤我国家元气的惨痛教训,难道还不足以使我们识破因言治罪的凶恶本质,下决心实行彻底的言论自由吗?

正像鲁迅《狂人日记》里的狂人,在感到自己要被人吃的时候,才终于省悟自己过去也吃过人。这些年来,因为有思想有嘴巴而身受迫害的人们,又有几个过去不曾迫害过其它那些敢讲真心话的人呢?多亏了“四人帮”的飞扬跋扈加快了“因言治罪”这一血腥原则的逻辑推演过程,迅速地暴露出它的全部本质。否则,我们某些同志,恐怕至今还把因言治罪当成一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法宝呢。正像鲁迅所说:“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这便是历史向我们提出的忠告!

第二章 言论自由的力量与实现过程

1 各国实现言论自由无不经历曲折过程

黑格尔说得好:同一句格言,从年轻人(即使他对这句格言理解得完全正确)的口中说出来时,总是没有那种在饱经风霜的成年人的智慧中所具有的意义和广泛性。后者能够表现出这句格言所包含的内容的全部力量。

应该承认,最初人们对言论自由的认识是很肤浅的。在不少人看来,这个原则既抽象又空洞;有些人压根不了解它究竟是什么意思;相当多的人则把等同于封建时代的进谏纳谏;从来不承认真正的反对意见也有发表的自由;即使在理解其含义的少数人当中,也往往低估了它的价值。今天就不大相同了。人民成熟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重又提出这个原则,就已经表达了它所包含的内容的全部力量。从历史上看,言论自由在其他一些国家扎下根来,也无不经历了一番曲折。英国一六八八年光荣革命后,民主才开始站住脚。资产阶级民主最典型的美国也是如此。含有肯定“言论自由高于一切”的宪法修正案,是在革命胜利后十五年才得到通过的。民主政治的实际推行,并不是在第一任总统华盛顿任内,而是在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任内才真正开始的,也许,一个民族只有通过自己的直接经验才能真正领会一种原则。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历来以“中央王国”自居,不善于学习他人长处,以古老文明自傲,不乐意承认他人智慧的民族。这当然不是说我们中国人对因言治罪的苦头吃得还少,恰恰相反,中国人这方面的苦头是吃得太多了。然而人们却错误地接受了教训。连绵不断的“思想罪”、“文字狱”,不仅没有促使人们追求言论自由,反而使得不少人相信言论自由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言论是必须控制的,全部问题不过是在于谁来控制。换言之,很多人相信,只有专制的方法才是唯一行得通的统治方法,区别只在于坏人专制还是好人专制而已。

2 从评法反儒看封建余毒的影响

人们自然不会忘怀前些年喧嚣一时的评法反儒,那确实从某一个侧面揭示了三千年封建专制的旧观念势力的承续性。把毫无人性的法家思想披上“阶级斗争”的革命外衣,把加强集权的专制主义说成是“巩固无产阶级专政”。从韩非的“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行”那里学会了“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全面专政”,居然还会有人相信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另外还有相当一批人,虽然在理论上也厌恶这一套杀气腾腾的王霸之道,但可悲的是,他们又竭力说服自己那是“必要的”。自命为最新的人却有着最旧的思想。正因为这种思想是最旧的,所以它很容易获得习惯势力的有力支持;正因为这些人以最新的面貌出现,所以他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近代文明的优秀成果(诸如言论自由)当作早已过时的玩艺儿丢在一边。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里,法家的名誉随着秦王朝的覆灭而一蹶不振,但法家的思想却在帝国儒家中取得了越来越大的优势,尤其是在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方面。原始儒家中的人道主义思想由于政治权宜的考虑,被视为迂腐之谈,在事实上被否定。这种持续两千年之久“儒表法里”的状态留下了一笔极恶劣的遗产,那就是在政治上说一套做一套,这笔遗产直到现在仍在生息。言论自由问题可谓突出一例。并没有几个人公开地出来反对言论自由,他们也并不详细地向人民阐明他们所以要实行言论不自由的种种理由和规定,他们自己也从来不对这一问题进行稍微深刻一些的思考。然而,他们从内心深处则始终认为言论自由不过是在台前说的,在台后则应该是另外一套。这些人的思想方法,从本质上讲,仍然处于封建时代的政治思想公式之内。只是通过这十多年的动乱,这份遗产才开始受到了真正的批判。因为这套口是心非的理论受到了自食其果的惩罚,这柄两面出锋的宝剑,本来以为是对付别人的,结果却大大伤害了自己。这时,人们才意识到言论自由是多么具体,意识到真正的建立起一套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规是多么重要!一个国家要巩固、强盛,有赖于坚定不移地执行富于远见的、有魄力的方针。就连资本主义世界的情况也毫无例外地证明了,那些实行言论自由的国家比起不实行言论自由的国家要更稳定、更长命些。难道我们还允许让一种目光短浅、为了一时权宜而牺牲长远目标的慢性自杀政策继续下去吗?

3 法律与权力

在一个长期缺乏法治传统的社会里,人们通常看不到法律的意义和力量。一些当权者们通常不愿意让权力受到法律的制约,一些人们则通常不相信法律能够制约住权力。今天,不少领导者,尤其是自己身受无限权力之害而又重新担任要职的领导者,大都从自己的切肤之痛中感到了用法律制约权力的必要。他们重新掌握权力后便着手进行限制权力的工作,这是真正的英明。但是,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我们还没有理由认为所有的领导者们今后就都知道谨慎地使用权力,也没有理由认为只要当权者自觉地防止不滥用权力,民主便算是有了保障。因而我们必须论及事物的另一方面,也许是更重要的方面,那就是法律能不能制约住权力,以及怎样才能制约住权力的问题。

“四人帮”任意践踏法律的暴行使人们深感我们法律存在的种种缺陷,但它却更使人怀疑法律究竟有没有力量。比起“无法可依”来,“有法不依”乃是更严重、更本质的事实。如果“有法不依”的现象不能有力地制止,解决了“无法可依”也是枉然。更完善的条文毕竟只是条文,如果没有强制力就一文不值。因此,我们必须严肃地考察法律的作用和力量。

众所周知,强权并非公理。然而,遗憾的是,公理也并非强权。人们不能单凭公理,不要力量便会克敌致胜。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的条文不是神符,它不能自动地起保佑人们的功用。归根结底,这些条款的力量在于人民对它的一致领悟和实行它的坚定决心。因此,要健全民主和法治,我们必须认识到下面几点:

一.民主和法治是可以实现的;
二.理解民主原则的确切含义;
三.养成用法律眼光观察问题的习惯;
四.具备捍卫民主和法治的意义和勇气。

4 当代专制主义的奥秘

首先,我们必须坚信,民主和法治是一定可以实现的。长期的专制统治容易使一些人民丧失对自己力量的信心,这种消极悲观心理反过来又成了实现民主的极大障碍。要消除这种悲观的心理,关键在于指出专制统治的秘密所在。当代专制主义最重要的特点是,它不是像古代那样,公开作为人民的敌对力量而存在,相反,它倒是以最直接地表达民意作为自己存在的理由。它的统治的奥秘,与其说基于暴力,不如说基于欺骗。因为它的暴力工具,归根结底,也是依靠对组成这种暴力工具的人民进行欺骗的结果。过去的专制主义者则有所不同,沙皇治下用以对付内部的暴力工具,一是靠由特权阶级子弟组成的近卫军,一是靠野蛮凶残的哥萨克骑兵;拿破仑三世的暴力工具成分则主要是流氓无产阶级。用这类枪杆子去镇压人民是不大需要编造“保卫人民民主”之类的藉口的。

所谓欺骗,有两层意思,其一是说,在专制怪物最初崛起之时,它骗取了一个占多数的人民的真心支持。读过《第三帝国的兴亡》的人大概都不会怀疑,当初的德国人,尤其是青少年,确实是非常狂热地拥护希特勒的。回顾林彪、“四人帮”发迹之初,中国人也犯过类似的错误。这一小撮专制魔王把自己打扮成“最高举”的“旗手”,利用人们的幼稚、轻信和不清醒的热情,一时间确实很有力量。由此应该看到,“权力”从来就不是什么超自然的东西,它不是一种异于我们自己力量的敌对之物。近代大部分政治学理论承认,权力的来源只有一个,那便是一个相当多数的人们的自觉支持。既然如此,那么为什么当这伙专制魔王的反动面目越来越暴露时,他们还是显得很有力量呢?为什么当绝大多数人民从心里都反对他们时,还是拿他们毫无办法呢?这就是第二层欺骗:那便是通过禁止言论自由的手段隔断了人们交流经验的途径,从而造成一种他们继续为多数人所拥护的虚假外貌。认识事物总是需要一个过程,真理最初总是在少数人手里,当最先觉悟的人们起来反对专制主义时,由于大多数人民的不觉悟,反而会把他们看成“反革命”,于是,专制主义者便利用因言治罪的手段成功地扼杀了最早起来反抗的人。由于专制主义者垄断着一切言论阵地,他们很容易做到歪曲事实真相,在被镇压的勇士头上泼污水,不仅迫害这些先知先觉,而且有效地防止了真理的传播,从而大大推迟了广大人民觉醒的过程。根据同样的道理,专制主义者还可以借人民之手镇压第二批、第三批觉醒者。随着事态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自己的亲身经历中,不得不逐渐有所怀疑。但是,他们之中不少人会犹豫,因为一个人(除了特别坚强,特别有见识的少数人外)在没有和其他人交换认识前,是很难对自己的某一观点有多大信心的,而在言论不自由的气氛下,这种交换认识又是不可能,所以就决定了不少人虽然从心底怀疑、反感,但未必敢于正式表明自己的观点。专制主义者长期以来推行愚民政策,宣布一种理论,在抽象地肯定“人民神圣”的动听词句下,动摇每个个别人的自信心,力图使他们每个人都感到自己的判断是靠不住的。另外一些人,虽然识破了他们,但由于看到前面那批反叛者的命运而不得不感到畏缩,他们摸不清力量对比而不敢有所表示。除了上述几种人外,社会上毕竟还有一批善良而愚蠢的人们继续蒙在鼓里,每当受骗者的行列里站出来几个觉醒者,就总会又有一些新的更年青的上当者加入进去。此外,每个民族当中都有一批只求自己苟安,根本不关心国家命运的糊涂虫。并且,在强力压制思想的前提下,随着怀疑思潮的蔓延,社会上还会流行一种“看破红尘”、玩世不恭的遁世主义或犬儒主义。所有上述人等,尽管差别很大,有些事实还构成对专制主义消极怠工,但是他们都仍然不得不按照当初他们真正拥护专制主义者时无形中订下来的卖身契行事,即是说,他们必须按照那批专制主义者的命令去斗争、去镇压那些敢于公开站出来反抗的人。因为当代专制主义的逻辑之一便是不容许中立、所谓“不站在革命一边就必然是站在反革命一边”,无情地强使人们成为其统治的全部行动与罪恶的帮凶。这样,即使在专制主义者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大部分人心的时候,他们仍然可以在表面上成功地控制住局面。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那个用以镇压和威胁人民的暴力工具却也还是由人民自己组成的。

当代专制主义这套统治术的登峰造极的杰作就是一九七六年四月七日、八日全国各地出现游行集会,在当时“四人帮”丑态毕露。凶相毕露,党心、军心、人心都不在他们一边,然而他们仍旧导演了一场“举国上下亿万军民愤怒声讨天安门反革命事件”的大闹剧。是“四人帮”手中有法力无边的魔杖吗?是那个印把子能抵挡千军万马吗?不是,说穿了,那全是一种自我威胁、自我恫吓,权力的异化莫过于此了。由人民自己组成的力量反过来成了压制人民自己的对立物。在这种异化过程中,垄断言论是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认识到这一点,就是认识到了当代专制主义的奥秘。

杰出的革命民主主义者潘恩说过一段富于哲理的话:“愚昧的性质是很特别的,一旦被扫除之后便无法再起。……虽然可以使人保持愚昧,但却没法使不愚昧的人变得愚昧。”只要我们从亲身体验中,懂得了专制主义的根源,我们就再也不怕专制主义这个怪物了。

5 民主是我们时代的本能

粉碎“四人帮”后,越来越多的人们提出了民主和法治的问题,这本身就是一个光明的标志。民主是可以实现的;因为大多数人民身受了不民主之苦;法治是能够实现的,因为大多数人都迫切地感到了它的必要。民主仍然是我们时代的主流,而且它比过去的时代还更深远、更广泛。现代专制主义的兴亡史揭示了一个具有讽刺意义的事实,当成千上万的人民为专制主义的磨上加水时,他们还以为是在准备“真正的”民主呢。这件事实既说明了民主在当代世界是无人敢于正面挑战的强大势力,又说明了专制主义百足之虫的死而未僵。它提醒我们从理论上阐明民主的确切含义,对于实现民主是何等重要,同时它也告诉人们,民主毕竟是整个时代的呼声。也许,我们顶好把民主比作我们时代的本能。它有着永不衰竭的力量,它可能由于缺乏经验而找错了实现自己的对象,但它很快就会发现这种错误,从而迅速地转向另外的对象,一直到它在正确的目标中获得了满足为止。民主的原动力就是人民要求主宰自己命运的愿望。但这愿望只会随着物质财富的增加精神交往的频繁而日益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几十年内就会使专制主义者们的一大法宝――隔断全人类之间的思想文化交流――变得无从施展。新的一代比老的一代总是表现出更多的自主意志,几乎每一代人都能够在比自己小十岁的那一代人身上发现不少自己所不熟悉的倾向。综观二十世纪世界政局,有两个显著之处,一曰变,二曰快,多少王冠滚滚落地,人类几度绝处逢生。很多事物,在昨天还是不可想象,到今天就成了不可避免。人民在迅速成熟,进步毕竟比灾难跑得更快。这一切都使人们有理由对民主和法治的前途怀抱更大的信心。

6 宪法的作用

宪法的作用何在?就在于为一切爱好民主的人们提供一个集合点。比如说言论自由,一旦更多的人们理解了它的确切含义,那就等于为他们的统一行动确立了共同纲领。只要发生了权力侵犯言论的事情,一切爱好民主的人们就不约而同地,在禁止权力压制言论一事上采取共同的立场,尽管他们对面临取缔的言论本身可能持有极不相同的看法。如果一个人只有在自己的言论受到压制,才想起言论自由,而当别的言论,特别是那种刚好为他所反对的言论遭到压制,他就不去抗议,甚至推波助澜,那当然是不能保障言论自由的。言论自由的要求恰恰是:无论你同意或反对某种见解,你都应当承认那种见解有发表的权利,你都应当捍卫发表那种观点的人,离开了这一点就无法做到保证少数,就无法阻止权力镇压真理。伏尔泰以其特有的锋利写过这么一句话,应当引起一切真正热爱民主的人们的思索:“我坚决反对你的意见,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这话的权利。”只有这样,权力镇压言论才能被有力地制止。宪法规定的各项公民权利条款,妙就妙在它是一些不可歪曲的简单原则,人们一旦理解它的含义,就能够完全准确的地实行它。文化革命中提出的要用毛泽东思想衡量一切,但那仍是每个人按照他所理解的毛泽东思想去衡量一切,因此不但不能有统一的认识与行动,反而必然引起彼此都诚心信仰毛泽东思想的人们的自相残杀,反而让“四人帮”之流借机爬上高位。世界上的好人多坏人少,然而好人却常常让坏人欺负,原因就在于好人们不善于找到一个集会点,一个共同点,致使他们彼此相残,坏人坐收渔人之利。实行法治正是为了克服这一悲剧。实行法治要求人们用法律眼光衡量一切,由于法律条款的明晰性,保证了一切诚心拥护法律的人们获得共同认识,保证了人们在重大问题上采取比较一致的立场,而使他们之间的分歧放在一种更符合理性的基础上去逐步解决。

比如说,根据法治精神来对待李一哲事件,问题有什么不好解决的呢?首先根据言论自由,无罪释放,至于大字报是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人们尽可争论。如果有些同志确实认为那是“反革命言论”也可以的,只是他们无权根据这一点而对李一哲判罪,须知,在一切判断之上,还有最高的权威――法律,那些逮捕李一哲的人才是真正地犯了法,才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法治。

7 必须从法律观点观察问题

应该承认,养成法律眼光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与其说是改变观点的问题,不如说是改变态度的问题。乍一看去,法律似乎是不偏不倚,它与人们出于是非之心而形成的好恶之感似乎显得很不协调。那些热情有余、冷静不足、缺乏阅历、没有远见的人,很容易把法律看成是坏人的避难所,是虚伪的中立区,是束手束脚的障碍物。至少,也是一种大可不必象书呆子一样信守不渝的纠察线。比如说言论自由,既允许发表革命言论,又允许发表反革命言论,照这些人看来不是太岂有此理了吗?当然,他们也会说,对于发表反动言论的人确实也没有必要非抓不可,但是就是抓了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这就是他们的想法。要文斗不要武斗的道理恐怕比言论自由更容易领会,但在“文化革命”中,它却从来没有被严格地执行过。在那“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这句话连半点也不灵,你说怪不怪?原因就在于,当时不少人认为打坏人有什么不可以?就算是不合政策也无损于大方向;相反,你批评我们打坏人才是虚伪,骨子里是反动。在这种思潮之下,老奸巨猾者(如林彪、“四人帮”)故意火上加油,投机取巧者存心做得过火,意志薄弱者宁“左”勿右,致使武斗之风愈演愈烈,几乎不可收拾。相形之下,言论自由的原则本来就更复杂些,当然更难以实行了。且不说一些幼稚的人根本不知言论自由为何物,且不说不少似懂非懂的人总是固执地认为言论自由,不包含反动言论在内,就连那些明白言论自由原则含义的人当中又有多少人认为必须严格执行不打折扣呢?这倒不一定都归因于人们诚心漠视法律,事实上,他们不了解法律的重要意义也是一个极重要的原则。之所以人们不去坚持不折不扣的执行言论自由,是因为他们未曾意识到它的全部意义。“四人帮”利用大多数人的这种幼稚,通过践踏法律把自己造成无限权力,干尽了伤天害理的罪恶,为人民提供了大量的反面经验。这使得今天的中国人民有了最好的机会来认识法律的价值。是的,一个民族只有通过自己直接的痛苦经验才会获得教训。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单凭痛苦经验本身就一定能担保大家都汲取教益,那恐怕就失当了。如果单凭多灾多难的经历就确保了民族的聪明成熟,我们中华民族早就该位于世界最前列了。这里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前提:那就是我们必须善于总结这些历史教训,从理论上给予深刻的分析与概括,并且坚持不懈地把这些教训传播下去。

8 不重视让言论自由深入人心是过去民主运动的重要缺陷

这里,我们不得不又一次回顾历史。回顾百年来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女进行的英勇斗争。后人指责前辈是不恰当的,但后人既然站在前辈的肩膀上,理应看得更远一些。从康有为、梁启超起先进的中国人,在为了使祖国强盛的努力中没有一人不曾考虑过民主。百年来的革命斗争,包括那些不彻底的妥协或改良,无一不包含有争取民主的内容。这些争取民主的斗争曾经取得了那么巨大的胜利,我国人民在享受民主方面曾经走了那么远。然而,一九七六年的清明节却迫使中国人民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已经完全失去了民主!人们不得不苦苦思索,这是为什么?

一座大厦,既经建成,一般来说就是很难摧毁的。但是如果它的地基本来就十分不稳固,那么只要不费多大力气破坏了地基,大厦就会完全倒塌。民主也是如此,对于整个民主而言,言论自由就是它的基石。如果大多数人对言论自由的含义和价值都缺乏认识,整个民主结构就无异于建在沙滩上的大厦。

事实正是如此。我们的前辈们在为民主而斗争的时候,犯下了一个致命的错误,他们没有能让民主的最基本原则――言论自由,深入人心。既然大多数人们都不懂得言论自由的完整含义和重要作用,包括一些很有知识很有能力的人都是如此,这就为专制主义者提供了最有利的突破口。从我们在前面几节的分析中,人们很容易发现:如果人们始终享有真正的言论自由,那么专制主义者就一定不能干下那么多的罪恶;然而,如果人们一开始就懂得言论自由的全部内容,他们就决不会放弃这种最起码的防卫权利;只要他们开始时不去主动参与对他人言论自由的剥夺,他们自己也就不会受到那个由他们之手所造成的无限权力的威胁。言论自由既是民主的第一个要求,又是它的最后一道防线。当人们能够公开地为民主而战时,差不多都有了某种程度的言论机会,于是他们就很容易忽视巩固这项原则并使之深入人心的工作,结果却遭到了釜底抽薪的致命一击而全军覆没。也许,他们以为言论自由的原则太起码了,但唯有最起码的东西才有最重要的意义;也许,他们以为言论自由的原则太呆板了,但唯有最呆板的东西才是最牢固的东西;也许,他们以为言论自由的原则太简单了,但唯有最简单的东西才容易被大多数人领会。民主的力量源泉只有一个,那就是人们的觉悟。最严峻的事实在于:我们已经为民主斗争了一百年了,但就是在今天又有多少人懂得了言论自由的真正的含义和价值呢?无怪乎封建主义可以几度复辟了!结论是:正是由于言论自由原则最起码、最呆板、最简单,我们就最急需让它深入人心,最急需让人们了解它的全部内容,全部根据,全部价值。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理论一经掌握群众,就会变为物质力量。请想一想:假如大多数人都真正懂得了言论自由原则,那么不管他们在其他方面的认识有多大差别,但是在反对权力镇压言论上将会采取共同的护宪立场,这就可以给权力施加一种最必要而又最重要的限制,给理性的进步提供一个最基本而又最关键的途径,给人民的权利赋予一个最起码而又最根本的保证。有了言论自由这个眼,民主这盘棋就全活了,民主化的过程就会保持不可逆行的趋势。这就要求我们在当前,不厌其详地、坚持不懈地向人民阐明言论自由原则。难道这是条件不许可的吗?难道这是办不到的吗?难道这是一件可有可无的工作吗?仅管我国目前的政治民主还不十分完整,但无论如何,我们毕竟有条件进行这种阐明言论自由的理论工作。

9 过程与歧途

民主既是一个过程,我们当然就不能指望它一开始就抓住最基本的东西。有经验的教练在培养初学的新手时,他并不要求运动员每场必胜,因为那不现实:但他必须对运动员的击球姿势及对技术要领的领会,从严要求,否则便难避免走歪路。这就是说,当前我们必须充分重视对民主与法制的基本原则的研究与讨论,其中言论自由又是这一系列基本原则中最基本的,所以必须置于更先的地位。

被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热情称赞过的美国人权宣言,提出了一种值得借鉴的观点,它指出,为了保护民主所赐予的幸福,就绝对必须“经常回到基本原则去”。这意味着民主的保存在某种程度上要取决于人们对民主的存在根据具有领悟并取得一致见解。所谓“经常回到基本原则去”就是指批判地认识我们赋予民主的基本原则的意义。正是如此,言论自由的原则的前途在某种程度上的确要依靠我们澄清这一名词的确切含义。这基本上是一种理论任务,也许比起其他的众多理论任务来,它是更为基本的。在这项任务尚未完成前,人们几乎不可能完善地解决好任何一个其他理论任务。事实上,这项任务的解决就意味着为其他任务铺平道路。历史已经惩罚过我们一次了,因为我们的前辈忽视了这项最基本的任务,如果今天我们不吸取教训,不去详尽地阐明言论自由原则的意义,让它真正地深入到更多的人们心中,历史必将再一次惩罚我们。

也许有人会嘲笑我们的议论是空谈, “言论自由诚然好,但要是当权者不实行又怎么办呢?”我们说,如果有谁发出这种责难,那表明他还完全没有了解我们的思想。我们特意指出:一个国家有没有言论自由,不在于那里的当权者愿意不愿意实行,而在于那里的人们会不会坚持。众所周知,在许多不发达国家,政变简直是家常便饭;然而在真正具有民主传统的国家,发生政变甚至是不可想象的。这一对比有力地表明了决定一个国家能否采用民主的关键,不在于当权者的信念或素质,而在于人民对民主的意识程度。有些人对我国目前民主化的程度不很满意,另外一些人反驳道:假若换上别的一些人掌权,情况难道不会更糟吗?我们不能认为这种反驳是很好的,但平心而论它也含有部分真理。换句话说,我们目前在民主化方面取得的种种成就,是和领导者执行一种较为正确的路线分不开的。假如这条路线变了,从目前状况看,再发生倒退并非不可能,依目前人们的民主觉悟程度,恐怕还不足以抵御这种倒退(如果它是自上而下的话)。这种假想也许更有助于促使我们认识到:进一步提高人们的民主意识,首先是让更多的人确实领悟言论自由等原则的含义与价值,是一件多么迫切的任务。这既是防止倒退的根本措施,又是保证继续进取的必要前提。一切关心我国政治民主化前途的人们,恐怕都要注意到这一点。

10 新兴国家“有法不依”现象的历史原因

差不多每个新兴国家都自称为民主的、共和的,他们都有一部大体完备的宪法。然而,如果查阅他们宪法实施的记录,大部分国家恐怕只有不及格。那些具有较深的民主传统的国家则不同,那里,任何人,直至总统、总理,也不敢公开破坏法律。为什么法律条文在一些地方形同废纸,而在另一些地方却胜似神符,其中原因值得深究。

原因之一是:新兴国家一般都没有经历那种相应的发现经验的过程。好比一群热衷于踢足球的人,在别处看到了正式足球场地的各种界线,回来自己也照样画了一个,但是他们(至少是大多数)却并不懂得那些界线到底是什么意思,一踢起球来自然还是照老样子。那些界线的存在意义不是给完全忘却,就是按照势力大的一方加以任意解释。别人那里则不一样,那里的人们本来就是尝够了没有规则乱踢一气的苦头才相约要定个规矩的。在那里每一条线的作用和意义都是经过争论后由多数意见决定下来的,不仅是运动员,包括大部分观众都很懂得这些界限的意义。因而在那里,人们踢球时都不得不注意不去违反有关章程,一旦谁违反了势必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连自己方面的运动员都不敢包庇伙伴的犯规行为,这不仅与自己方面大部分人的正义感有关,更重要的是受着深明规则的观众的制约而不得不如此。

以言论自由为例,美国宪法最初并未规定人们有言论自由,在第二任总统亚当斯执政期间,甚至还通过这样的法令:凡发表反对国会议员之类官吏的言论者应该判罚。当时,以杰弗逊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派提出言论自由的主张,因此人们自然都明白,所谓言论自由就是包括批评攻击国家领导人的自由。经过长期激烈争论,言论自由的意见获得了胜利,并于不久之后写进了宪法修正案。由于美国人民经历了这样一种发现言论自由原则的经验过程,所以言论自由原则在大部分美国人心目中就是含义分明的,他们自然就能够在权力侵犯言论时采取共同立场,这就使得任何当权者也不敢公然地实行因言治罪。

新兴国家一般就没有这种发现言论自由原则的经验过程,他们只是简单地把言论自由的条文抄过来了事,致使大部分人对这一原则的确切含义和重大价值都不明白,既然如此,那又怎么能保证它不受忽略,不受歪曲,不受践踏呢?当吴晗写作《海瑞罢官》而惨遭迫害时,全中国有几个人意识到这是践踏言论自由,这是侵犯公民权利,这是违反宪法,从而是一个民主共和国的领导者可能犯的最大错误,必须坚决反对?大部分人的反应恰恰相反,很多人压根就没有从这个朗如白昼的权力镇压言论的事件中联想到宪法上还写着一条叫做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不少人咬定镇压这个反动言论非但不是违反言论自由,倒是最好的保卫和运用真正的人民言论自由;一部分好心肠的人虽然看不惯这种残酷,但他们总是竭力说服自己“不要书生气十足”,在严酷的阶级斗争面前,怎么还想到那些温良恭俭让的规则如言论自由之类的迂腐空谈呢?大多数人想法既是如此,我们怎么能反过来抱怨言论自由原则没有用呢?

11 民主革命不彻底的后遗症

新兴国家的民主革命大都煮成了夹生饭,由此带来不少后遗症。最大的麻烦莫过于,人们拟定了法规,但并不理解那些法规的确切含义与重大作用。这样造成的危害是多重的:

一、由于大部分人不懂法规,所以在实际事务中还是不循章法。

二、但是由于形式上有法规存在,因而造成了词句与现实的巨大差距,引起不少有头脑的人们的幻灭之感,产生“有法无用”的失败主义情绪。这些聪明人本来可以成为推进法治的积极因素,但是由于自暴自弃,甚至常常扮演那种向积极努力者泼冷水的消极角色。

三、这种尴尬的情势也往往使得愿意奋斗者找不出适当的方式。不错,要使纸上的东西变为现实,必须经过斗争。但是,如何斗争呢?我们并不缺少敢于大胆发表不同意见的勇士,过去的事实是,他们差不多都为其所坚持的观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遗憾的是这些牺牲所换得的进步并不十分显著,其中原因并不复杂,当多数人还认为因言可以治罪,当权者在垄断全部言论阵地时,发表大胆的不同意见会不会遭受惩罚,显然就是几乎完全取决于当权者信念与素质的问题。多少仗义执言的人们就是由于忽视了这一点而尝尽了苦头。即使后来错案得到纠正,被纠正的往往只是其几个具体的观点,同时并不妨碍他们在对待新的不同意见时积极搞因言治罪。至于群众,由于他们永远只有在案子翻过来后才可能知道事情始末真相(这是权力垄断舆论的结果),所以总是很难判明被指控的“反动言论”究竟是什么性质,他们的注意力总是集中考虑那种观点是否反动,而对于问题的要害――可不可以因言治罪――却常常不去注意。简言之,这种以大胆发表不同意见的方式去争取言论自由,事实上是以运用言论权利争取言论权利,无形中假定了大家已经懂得了言论自由的意义,把尚未解决的问题当成了已经解决完毕的问题。因此,不能把广大人民的注意力集中到真正关键的问题上,这就起不到应有的提高人民群众觉悟的作用。

12 推进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

一旦深刻地把握住了我们的现实所具有的这种由历史造成的、或许是独一无二的特点,那么我们就不难寻找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了。

既然悲剧根源之一在于我们没有经历发现言论自由原则的经验过程,那么我们就应该补上它;既然多数人不懂得这一原则的含义与价值,那么我们就必须阐明它;既然连我们自己也不过是在这十年浩劫中尝到了木匠戴枷的滋味后才懂得关于言论自由的种种道理,那么我们就应当现身说法,用一种充分讲理的态度说服那些不明此理的人们。言论自由是需要继续争取的,所谓“争取”,它的真正意义就是让更多的人民理解它、掌握它。

夹生饭也并非全无好处。至少,恐怕没有几个人,不论其掌握多大权力,敢于公然否认言论自由。同时,仅仅凭着别人讨论一下什么叫言论自由,就剥夺他们的言论自由,确实也不容易办得到。即使有人硬是这么做了,那只会引起更多的人们对言论自由问题的关切与研究,引起相当多的正直人士的强烈不满,使得一意孤行的当权者处于十分为难的境地。最后,一朝冤狱平反,言论自由原则就会真正深入人心,广大人民获得的教益将不再是掌握某一个具体观点而已,而是掌握了言论自由本身,那或许倒会加速言论自由实现的进程也未可知。这就是推进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

言论自由权是公民的第一项权利。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懂得什么叫言论自由。一个公民,可以不懂外语,不一定精通哲学,没有必要非理解什么叫形象思维,但他必须清楚地知道什么叫言论自由。人们大可以在诸如思维与存在有无同一性之类问题上争论不休、各持己见,但是他们必须对言论自由原则有着共同的领悟。一旦发生了权力侵犯言论的事情,人们就会在反对因言治罪这一立场上表现出不约而同的一致。权力存在于何处?权力存在于共同行动着的人们之中。退一步讲,即令大部分人的反对没能通过一致行动充分表示出来(那必须依赖建立某些机构),仅仅是表现在他们内心信念的改变,换言之,即使当权者镇压言论的行为未能引起公开的一致的反对,只是造成了当权者在广大人们心中道义上的破产,那也是一个相当大的转变了。其实在这种情况下,稍微明智一点的当权者都会发现运用手中强权镇压不同意见的确是下策了,如果我们还能进一步完善各种机构,那么法律条文就更能表现出它们的作用和力量来了。人类历史已经证明用法律治理社会是可以得到的,一切悲观主义都是既无理论根据又经不起实践检验的。

13 续前 民主的悖论

上节我们指出,推进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就是让更多的人理解它掌握它。所以我们认定它是根本途径,那是基于我们对民主本身得以实现的因素进行研究的结果。

我们知道,民主的一个原则是多数决定,民主的另一个原则是保护少数。可是,这两条原则有时会产生一种矛盾,可能出现一种极为令人窘迫的情况:假若多数人通过决议,把不同意见的少数人定为反动派而加以取缔,那该如何是好呢?

这可称之为民主的悖论。经验告诉我们,那些主观上以为坚持民主、实际上背离民主的地方,常常是以这种方式误入歧途的。如果说一个可靠的民主制不应当依赖于当权者是否具有民主意识,但是,的的确确,它要依赖于大多数人民有无民主意识。所以,除非多数人能够理智地对待持不同意见的少数人,否则民主很容易走向自己的反面。令人不安的是,至今还有那么一些人,在对待他们认为是反动、有害的言论时,表现出和过去一样的极左态度,务必置对方于死地而后快。这从另外一个方面提醒我们,必须有力地推进言论自由原则。千万不可忘记,我国政治民主的基地还必须有待进一步加固。鲁迅先生说得好:“战斗当首先守住营垒,若专一冲锋,而反遭覆灭,乃无谋之勇,非勇也。”这个营垒就是言论自由。如果大多数人对于他们所赞成的观点、作品,尚不知加以保护,自然表明这个营垒根本没有筑成。可是,如果大多数人仅仅会保护他们赞同的观点、作品,而不去保护那些他们反对的观点、作品,同样表明这个营垒尚未筑成。因此,筑成一座真正守得住的营垒确实是“首先”当做之事,万万不可掉以轻心。也许,在广大人民中间深入不断地进行阐明言论自由的工作并不是很富于刺激性的事情,但是,我们必须踏踏实实地去做,这才是治本之道。

14 勇敢与明智

普希金在谈到俄皇叶卡德琳娜二世时说:如果说政治就是利用人们的弱点加以管理的艺术,那么她可以算得上一个伟大的政治家。这句话从某种意义上揭穿了专制统治的奥妙。人们的弱点是什么?高尔基有句名言:人类最大的敌人就是他自己的意志薄弱和愚蠢。反过来,我们也就懂得实现民主的秘密了,那就是勇敢和明智。

人类为了进取,勇敢是第一个品质要求。实行言论自由,就是要抵抗强权对言论的压制,这本身就是一种意志上的较量。不论法律条文多么明晰,不论政治机构如何完善,它们本身毕竟是不能行动的,它们唯一的动力就是人们的决心。既然谁也不能担保当权者永远个个懂得正确地运用权力,那么要保护言论自由的唯一手段就是:使那些企图滥用权力的当权者从亲身经历中知道,一旦他们侵犯了言论权利,一定会遭到坚决的抵抗。除此之外,我们别无其他保障。法律条文不过是为一切珍视民主的人们提供一个集合点,促使人们提高警惕、引起重视而已。民主是件麻烦事,它不能一劳永逸。它时时需要争取,历来有待争取,并永远需要保卫。如果我们面临侵犯言论权利时只是沉默而不公开表示反对,等于默认失败。即使在多数人不懂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少数懂得这一原则的人也应该旗帜鲜明地表示反对。虽然,这种反对可能总被多数票所否定,但这种反对本身就是有价值,这种促人感奋,促人思索,从而推动了言论自由原则的深入,或多或少对权力形成一种有益的牵制。由于这种反对,主要关系到权力应否镇压言论,而与那种面临取缔的言论本身并无直接联系,所以它比较容易守住自己的立场。不用说,这也是需要勇气的。我们应该想到:那些专制主义者们为了实现其奴役人民的恶毒意愿,表现出一种亡命之徒的冒险精神;难道我们热爱民主的人民就不能在更美好更正当的信念鼓舞下,表现出比对方更强的意志力量吗?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斗争的胜利,中国人民的两次解放,无一不是通过英勇顽强的斗争换来的。鲁迅说得好:要求绝对安全,监狱里最合适。爱因斯坦说得好,如果德国的知识分子都宁肯坐牢也不宣誓忠于希特勒,那么德国的悲剧就不会重演。历史一再证明,忍让决非万能,苟且未必能偷生。这种教训切切不能忘记。

民主需要勇气,但它又不能完全依赖于勇气。恰恰相反,只有在实现民主而无需抛头洒血的情况下,民主才算是有了更广泛的基础。民主制的价值本来就在于通过和平的途径,不付出或尽量少付出血的代价,去赢得必要的社会改革。因此在实现民主的过程中,明智同样至关重要。实际上,严格意义上的勇敢本来就与明智分不开。我们不仅要敢于坚持真理,还要善于坚持真理。这对于民主进程的最初阶段,意义格外重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能不能善于坚持真理,坚持民主,乃是民主能否顺利发展的关键。

要明智,就意味着必须寻找出这样一种原则,人们无需乎多少深奥的知识就能领会它,无需乎多少勇气也敢于坚持它,这个原则是那么简明、正确,以至于绝大部分人,不论他们其他见解有多少差异,都很容易一致表示赞同,并且不害怕公开表明这一点。同时,这一原则还必须具有稳步推进的特性,能够为以后的发展开拓道路。

德国哲学家康德说:“我不能说出所有我相信的东西,但是我不去说那些我不相信的东西。”这当然不是一种英雄气概,不过它却表明了一个虽然缺乏勇敢,但毕竟不失正直的人所可以采取的立场。通常人们总认为在强权面前只可能有两种选择:要么舍命反对,要么任随摆布。事实是并非如此。那正像强权本身一样,并不是只存在着要么绝对正确要么绝对错误这两种性质的强权。我们应该,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必须,为相当一部分正直、善良、具有常识,但不一定思想深刻、怀有正义却未必甘为一种信念献身的人们,提供一个原则立场,使他们能够成为维护民主的长城,而不是成为专制的帮凶,也不仅仅满足于做台下的看客。如果找不到这么一种原则,少数优秀人物的孤军奋战不过是一曲曲壮烈的悲剧,民主的实现只能靠偶然的契机,而且势必经受不起真正的风浪。

如果说专制在于利用人们的弱点,那么民主就必须发扬人们的优点。关键在于要为具有一般智力与勇气的常人提供一个他们既容易领悟,有不害怕公开坚持的原则,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个原则能够维护人们的基本权利,又能够为民主的发展开辟广阔的前景;它应该是整个民主的基础,并永远不会崩塌。依我们看,这个原则就是言论自由。

理论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的意义有二:一是揭示真理,唯有真理才能鼓起最多的人们的最大勇气;二是揭示事物的内在逻辑,唤起更多的人们的更大注意。人们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重于感情、轻于理智,只顾当时,缺乏远见,这些是他们陷于悲剧的重要原因,一旦他们懂得了言论自由的真义,看清了实行因言治罪的必然后果,他们就不会去充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中的螳螂,决不愿意扮演木匠戴枷中的木匠;他们决不会在强权的最初进攻时麻木不仁、消极顺从,更不会推波助澜,充当工具。他们就会在最容易挫败专制的时候挫败专制,在最容易保全民主的时候保全民主。在这一进程中,那种坚定、自信、理智和踏实的情绪会越来越占上风,我们就可以蔑视绝望的心情,鼓励进行尝试与努力,并哺养希望。

15 选 择

当专制主义的坚冰被打破,人民从普遍的欢欣之感中冷静下来以后,他们发现了,他们面前竟有着那么多的分歧和麻烦。如果说人们当初曾经过高的估计了“四人帮”的实力的话,那么他们后来又总是过低的估计了“四人帮”留下的苦难。思想上的纷乱是显而易见的,这正是专制主义馈赠的最大遗产。诚然,专制主义的罪恶引起了绝大多数人对民主的憧憬,但是,专制主义毕竟不是民主的预科班,在实现民主的道路上,依然是障碍重重,荆棘丛生。有些人抱怨车子走得太慢,有些人则抱怨太快,有些人担心误入歧途,有些人则力主拉回倒转。现实向人们提出的问题比人们能够即时解决的要多得多。一切有识之士都不怀疑,我国目前正处在一个重要的历史时期。历史有如人生,其关键处,往往只有几步。

回顾过去,在某些重大问题上,我们曾经做过不正确的选择,其结果有时是灾难性的,所谓灾难性,不仅在于随着时间的流逝,错误选择所造成的损失会越来越严重,而且还在于那种被误选上的结构本身,也随着时间的流逝而越来越牢固。换言之,过去的错误选择常常有这样一种奇怪的性质,即错误犯得越严重,那个导致错误的原因就越难纠正。结果差不多总是非等到错误犯到顶不可。历史有时候是不容转身的窄巷子,你只要开头选择时不小心而误入歧途,那么途中你就几乎没有改正的机会,只有沿着那条错误的胡同走到底,直到新的岔口才容你重新选择。例如三年前结束掉的那场浩劫,其原因早在二十三年即已露端倪,在这一过程中,多少志士仁人的努力都未能扭转。由此我们应当总结两条经验教训:一是要在选择关头尽量集思广益,二是力争在选定后仍留有日后改进的余地,恐怕历史已经不会再给我们以机会又去犯那种灾难性的大错误了。

这两条经验,说到底,仍是一个民主问题。这并不奇怪,民主的优越性就在于,它使一个社会富于弹性,善于变化,易于适应各种挑战,便于进行自我调节,恰恰能够避免那种一旦走错路,必须走到底的僵化顽症。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就更容易看清楚在当前的选择中,应该把民主置于何种地位了。

16 民主与现代化的关系

民主与现代化究竟是什么关系?目前不少同志认为是“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我们非常乐意这个论断是真确的。从实践中粗浅地考查,这个口号确实起到了良好作用,它促使那些仅仅想过好日子的人也注意到健全民主的必要。然而,我们倘从理论上严格推敲,这种提法便显现出种种值得商榷之处。不澄清这一点也许会留下某些隐患。事实上,我们知道,有些人对人民中要求进一步民主的呼声是有看法的。譬如说,他们就未必赞同真的搞言论自由,然而他们确实希图国家富强。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一问题略作讨论。

诚然,在“四人帮”那套封建专制下,现代化是绝对实现不了的。但是应该看到,“四人帮”型号的专制主义不仅属于最极端的一种专制主义,而且也属于最粗糙最低能的一种。历史告诉我们,还存在一些不那么极端而较有效率的专制类型,甚至还有一种同样极端、然而仍具有效率的专制。在这些型号的专制下,实现现代化并非不可能,而且,还曾经一度被不少人认为是更简捷、更有效。明治维新时代的日本,铁血宰相俾斯麦治下的德国,在作为发达国家崛起的过程中,并没有依靠一种富于民主的制度。希特勒的第三帝国无疑是历史上最极端的专制政权之一,但它却迅速地造成了相当雄厚的经济实力。当代的苏联,从很多方面衡量都应该认为是现代化了,但它的政治就很难称得上民主。尽管苏联的思想文化界状况,较之“四人帮”禁锢下的中国思想文化界,确实要开明得多。然而,就以言论自由作一个标尺吧,那里的情况显然也是很不妙的,另一方面,印度的民主至少比纳粹德国多得多,可是它却从未把自己的经济力量发展到那么可观的地步。这些事例虽然不一定普遍,但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对待。

其实,一直有人公开或暗地里认为专制比民主更为可取,尤其是在使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迅速发达的起飞过程中,一小批坚强有力、富有远见、紧握大权的领导者,通过“强迫把羊群赶进牧场”的专制手段,较之于听任那些不懂得自己真实利益所在的芸芸众生漫无节制的要求、变化无常的意见,更能够取得直截了当的成功。这种见解曾经是很流行的,我国长期以来对民主建设的轻视,无疑与这种见解大有关系,研究近代史的同志指出:在近百年来中国人民的民主革命过程中,要求民主自由的呼声总是被要求富国强兵的呼声所淹没。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然而,这种情况所带来的后果却几乎只有一种:既没有达到民主自由,也没有实现富国强兵。对于这种情况的原因及后果进行一番考查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在中国,改革的思想所以席卷全国,朝野响应,大都是基于国力衰败这一眼前人人不容躲避的直接现实。一套专制的统治方法只是在它把经济搞到一团糟的地步时才无力拒绝改革。因而在改革势力中,共同点仅在于力图国家富强,其中总有一部分人并没抱有民主的理想。

其次,尽管不少有识之士已经看到了政治上的不民主是导致经济贫弱的原因,强烈要求革新政治,但是在如何革新方面却没有一个富于战略眼光的比较一致的意见。这一点也许是致命的。改革之风最初能冲破那么严重的障碍而获得大势,本来表明它是有足够的力量可以成功的,但是这些改革却要么夭折流产,要么搞成虎头蛇尾,从而失去了前进的势头,那显然跟人们采取的计划、步骤大有关系。到后来,连许多喜欢民主的改革派都认为,应把富国置于民主之先,把民主的巩固与发展寄希望于经济发达之后,因而造成了民主的停滞。

可见,要真正明确民主与现代化的关系是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的课题。

我们并不否认历史上曾有过不民主而现代化的事例,但是对于这种现象,我们要提出以下两个方面的批评。

一.专制造成的经济发展是痛苦的,因为它势必伴以残酷的迫害;是畸形的,因为它总是倾向于为了虚荣而牺牲繁荣;是短暂的,因为它不利于调动人们的首创精神;它缺乏有效的自我调节,因而到头来总是日益加强了那个越来越异化的专制机器。这种发展形式的最高成就就是造成了一个军事强国。而人民的物质与精神生活却是处于远远不相称的水平。它必然导致日复一日的停滞与腐化,或者通过一场对外冒险,或者是勉强维持一个外强中干的架子,最终仍是走向自己的反面。历史上一切靠专制手段发达起来的国家,倘若它成功了的话,都无法摆脱这最终的命运!今天,这个规律仍然在起作用,甚至还缩短了它的运行周期。依靠专制而获得经济起飞的令人迷惑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专制能够创造效率的神话已经破产了。无怪乎今天欣赏这一套办法的人比过去少得多了。

二.还有一个必须澄清的问题:人类是否仅仅追求经济的发展?抑或还有其他的、甚至更高的要求?民主不但有促进生产的好处,而且它本身自有价值。人的尊严、人的权利、人性的全面和谐的自由发展并不是一句空话。因此,放弃民主去换取经济进步,必将贻害无穷。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不少人习惯于低估以至否认民主本身的价值,仅仅当作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用来刺激经济的手段,这就导致了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个奇怪现象:每当经济处于困难时期,民主就讲得多一些,一旦经济恢复了,“左”的思潮就会喧嚣起来,民主就又遭冷遇或厄运。不少人只是把民主视为权宜之计,视为对过分恶劣的专制加以有限的矫正。回顾从建国到“四人帮”垮台的二十余年,专制的色彩竟然是越来越浓,这恐怕就不仅仅是民主讲多了或讲少了的问题,难道它不表明我们不少同志对民主的估计是多么的不当吗?

民主是一个过程。民主的实现程度与生产力发展程度有着急密切的关系。这些都是不可否认的。但是我们应当避免一种机械论,似乎在一定的经济水平上,只可能有一种唯一的政治形式与其相对应。不少聪明人告诉我们,鉴于我国目前的生产力水平,现有的民主已经是非常之完美了,因而进一步的民主要求都是不合时宜的,当务之急是安心搞四化,等等,我们感到这个结论未免太轻率了些。

从历史上看,那些最早奠定民主制形式的国家,当初的生产力水平都并不发达,那里的工业革命都发生在民主制建立之后而并非之前。相反,很多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却依然保留着一种专制形式,那里的专制形式非但没有因工业化而有所削弱,反而借着工业化的力量变得更为牢固。单以社会主义类型的国家为例,属于发展中国家的南斯拉夫就比超级大国苏联更为民主。就以苏联自身为例,列宁领导下的,经济还很落后的早期苏联,比起今天的苏联也要民主得多。因此,我们既没有充分的根据认定:目前我们的民主就已经达到了现实生产力水平所能允许的最大极限,也没有充分的根据相信: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就注定会更民主些而不是更专制些。

一定的经济水平,决定了政治变化的上限与下限。在给定的区间之内,选择仍是非常重要的。政治不民主的因素不一定总是能通过经济增长而自行克服,相反,经济成功有时反而会掩盖住它们,甚至悄悄地强化着它们。考虑到这两层,我们有必要把句点改为逗点,再继续一番思考。

17 续前 关于步骤问题

那么,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文化状况下,应当如何处理好现代化与民主的关系呢?怎样保证我们既实行必要的社会控制,又鼓励充分的个人主动呢?这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课题。须知,一个无能的民主制并不比一个开明的专制好一些,无政府状态和法西斯独裁差不多一样坏。一位研究南斯拉夫社会主义政治经济状况的学者说:二十世纪的一个大问题就是处理好社会主义与民主的关系问题。这种说法或许值得考虑。尤其是,当前我们正在进行一场深刻的改革,那恐怕就比在平时更需要一个强有力的集中权力。加上整个国家如大病初愈,难以承受太大的颠簸。这一切都使得我们在如何推进民主时不得不进行更周密的考虑。

但,尽管如此,民主还是一定要搞的。否则,我们就是旧病复发,忘记了全部历史教训。为了不重蹈前人覆辙,出路在于切实地加强民主。我们不应该操之过切、求之过全,但我们必须为民主奠定一个立于不败之地的基础,保证民主大势能与日俱增,永不失其前进的势头。这就要求让人民真正享有一种任何权力也无法剥夺的政治权利――首先,就是言论自由。这是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无论某些人多么喜欢严格的纪律,多么爱好行为的一致,多么不愿意给地方或个人以稍多一点自由行事的机会,他都没有理由反对言论自由。因为言论自由本身并不与任何一种有正当理由的(即使这种理由还不全面)集中、计划、纪律、法制相矛盾。无论如何,在言论上的百无禁忌和在行为的强化法纪完全可以并行不悖;正如在“四人帮”治下的中国,言论上的毫无自由与实际事务中的无政府状态可以同时存在一样。所以,没有任何根据可以否认言论自由。换言之,每一个关心中国命运的人,不论在其他方面有多少意见分歧,在言论自由问题上则应该有统一的认识。

过去,我们在逐步推进民主方面是做得不大成功的。好几次以扩大民主为宗旨的运动,到头来竟以缩小民主为结局,终点居然落到起点之后的。其间原因颇堪玩味。依我们看,首先是事先对扩大民主后引起的麻烦估计不足。由于我们每一次扩大民主,都是鉴于前一段时期民主太少而造成了种种弊端,正像一个久病的人仅仅是深感体弱多病之后才决意锻炼身体,因而乍一锻炼,必然产生许多难堪的反应。虽说事先有所估计,一旦反应纷至沓来,难免不动摇畏却。出于应付临时事变的权宜之计,常常把民主置之一旁。这里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恐怕在于步骤方面:由于事先难以判断究竟可以采取哪些“放”的措施,面临突然实行民主而产生的大量反应,人们很难搞清楚哪些是正常的反应,哪些是反常的反应,于是不能确定哪些措施应当硬着头皮坚持,哪些措施应当适当修正以致撤回。正像那个参加锻炼的人不知道自己究竟是该继续坚持下去呢,还是该减少运动量?说不定他甚至还会怀疑:由于他天赋体质弱,也许不去锻炼而在家中静养才是最好的办法呢。这样,原来强大的民主潮流就可能发生分裂,一些人把麻烦归于民主还太少造成的,另一些人则认为是民主已经太多。本来就不喜欢民主的那派意见自然又会喧闹起来,在这种局面下,传统的思想便往往占了上风。道理很简单:继续以致更进一步地“放”下去,许多人心里没有底;谁知道会引出什么样的局面;而退回原来轨道或者是大部分退回原来轨道,虽然不是理想的途径,但毕竟有过去的经验在,至少有一种可以预料可以控制的稳妥之感。如果说一部分同志不顾已经取得的胜利还不巩固,仍一味向前冲的话,那么更多的同志则是在现实的麻烦面前大踏步后退,以至于把应该并可以守住的阵地也丢掉了。其结果自然是民主的势头被冲断,旧的传统力量重又站稳了脚跟,人们又一次品尝到希望破灭的沮丧。正是鉴于过去的教训,我们才不得不意识到:在确定了方向之后,步骤就成了决定成败的关键。照我们看来,言论自由就是整个进程的第一步。只要更多的同志致力于落实第一步的工作,那么我们才能有足够的把握,冲出原地兜圈子的历史徊流,稳步驶向宽阔的未来。

18 改革与限制权力

一场深刻的改革要得以进行,必须握有权力;但如果它要获得真正可靠的成功,却又必须获得独立的活力,使其在失去权力时仍旧能发展,至少也要能保得住自己,以便重新积累力量再行创造权力。特别是在一个旧传统过分悠长,保守力量过分顽固的地方。改革力量倘若不具有无需权力庇护,而仍然能生存发展的独立自主力量,几乎注定要失败的。因此,立志改革者当然要尽力维护那个将大规模改革付诸现实的权力,同时也一定要注意为自己建立起一个可靠的根据地。应该在加强权力的有效职能的同时,为防止权力的滥用而设以必要的限制。从某种意义上我们甚至必须说:改革成功的标志就在于:改革派能够不托庇于权力而存在和发展。那些不赞同改革、不赞同现代化的人,即使掌握了大权,他们也不能扼杀改革的生力;相反,改革的力量却能够通过正常的程序而不必采取非常的手段重新获得前进。

这就要求人们在进行改革时,必须时时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假如掌权者背离了正确路线怎么办?没有权力不一定就没有办法,正如有权力并不一定有办法一样。如果我们把这样一种深刻的、决非一蹴而就的改革的成功系于领导者的正确无误和权力的理想传递上,那便是系千钧于一发,把一切建筑于偶然性之上。

韩非子说:“夫圣人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把这些话从君主本位立场转到人民本位的立场上来看,还是颇有价值的。梁启超指出:“言仁政(指人治---引者)者,只能论其当如是,而无术使之必如是。”这种批评很深刻。如果我们只能说领导者应当如何应当如何,却没有实际的措施以保证领导者必须如此而不能如彼,那当然就很靠不住了。

近代史上最成功的一次改革也许要算英国一六八八年的所谓“光荣革命”了,如果说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失败的革命,那么英国一六八八年的妥协却是一次成功的妥协,根据当时英国资产阶级并不十分强大的实力来看,那场改革所取得的恐怕达到了资产阶级力所能及的最大限度。这一成就从表面上看并不显赫,但非常扎实。以后英国政治经济的直线式发展以及国内长达三百年之久的稳定,都显示了这场变革的成功,比起大革命后长期动荡起伏的法国,比起彼得一世改革后的俄国、明治维新的日本、俾斯麦之后的德国,都具有一些很明显的优越性。这场改革与众不同的特点就在于它具有强烈的的民主色彩,没有依赖,也没有导致独裁专制。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它始终注意了给权力以必要的限制。一六八九年的“权利法案”和一七O一年的“王位继承法”明确肯定了臣民的某些看来很平常、实则最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政治权利,包括言论自由。那以后,英国固然也有过一些无能或贪权的君主,保守以致反动的党派也曾统治过国会,但他们毕竟都没能改变英国资产阶级政治经济蓬勃发展的趋势。(当然,随着资本主义走向垄断即帝国主义阶段,资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全面反动,这是另一个问题了。)

没有远见的地方,其国家必灭亡。由进行改革的人们自己对那个推进改革的权力给予必要的限制,这是一个需要远见卓识的举动。对于一个我们真诚拥护的权力,需不需要监督?可不可以批评?应不应该防止其滥用权力?这确实是对我们政治远见的鉴定,也是对我们政治品质的考验。左倾思潮所以能长期风行,那是和不少人的投机心理分不开的。有些人故意采取一种过头的,超出原则的左的立场。不超出原则不足以出人头地、引人注目,不过头不足以显示立场坚定、爱憎分明。以这种廉价的、故作姿态的手段去吓唬老实的人,打击诚实的人,诬陷正直的人。历史事实毫无例外的证明:当一个政权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后,它最危险的敌人必然是来自上面那一类。一个公开的、守法的政治上的反对派都比那种人有用得多。在这种大奸若忠的攻势面前却步,放弃对原则的恪守,放弃对法制的贯彻,是一种自食其果的政策。列宁有句著名的论断:原则性的政策是唯一正确的政策。这一点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有些同志习惯于认为限制权力就是削弱权力,民主多了集中就会少。这是一种片面的形而上学的见解。须知,人世间不可能有万能的权力,任何权力都有其鞭长莫及之处,顾于此者必失于彼。限制权力,严格地说,明确权力的行使范围,当然会减少权力对那个范围之外的影响,但是它却可能加强权力对其范围之内的效能。换言之,一个明智的有限的权力,常常是更有效的权力。

这层道理并不复杂,然而十分重要。以刑罚为例,刑罚过于苛刻,人们对于它只有恐惧之心而更无羞耻之感,那么这套刑罚就再不能维持几天了。滥扣“反革命”帽子,尤其是给很多好人扣上“反革命”帽子,到头来真正的反革命就不那么臭了。如果权力忘记了自己本身是有限的,如果它只根据自己的好恶,对那些不应该或没有必要压制的事物施用威权,必然导致当压制那些应当压制的事物时,也得不到下面的自觉支持而陷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地步。然而,糟糕的是,这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局面又常常使某些当权者得出错误的结论,以为这是法纪松弛、民主太多造成的,于是变本加厉地滥用权力,形成一种真正的恶性循环。应当看到,如果权力在真正必要的场合出现,人们会拥护它,配合它,从而使权力有效地发挥职能;但是如果它在人们都感到多余甚至有害的地方出现,人们就会抵制它,至少,他们会敷衍它、欺骗它,用各种消极手段磨耗它。问题在于,如果权力总是坚持要在不受欢迎的地方出现,那么,人们就会把那套软办法应用于它出现的一切场合,包括那些真正必要的场合,其结果,权力在表面控制一切,实际上谁也没真正控制住。轮子似乎在正常转动,但汽车却根本没有前进,轮子不过在原地打滑而已,全部能量都变成“内耗”了。

斯宾诺莎早就指出:实行因言治罪,对坏蛋和蠢才的心理并无影响,对心地宽厚的人,对正直认真的人才有影响。这确是一个事实。那些假公济私、投机取巧、怠惰消沉、狡猾世故以及愚昧麻木者们,才不会去发表那些不合领导者口味的意见呢。他们有以不变应万变的万全之策,任你上边什么观点来了,他口头上一概支持,在行动则是能捞一把就捞一把,能钻一下就钻一下,能躲得掉就躲掉,实在没办法的就敷衍;企图用因言治罪来整治这些人的法纪效率是十足的无效。只有正直认真的人们才会受因言治罪的打击,只有心地宽厚的人们才会因此而愤懑不平。一旦好人遭了整,人们就会越来越蔑视法纪,以对抗法纪为勇敢,以躲避法纪约束为机智,把钻空子视为乐事,把守纪律视作无能。这都是乱用权力所必然导致的后果。不对权力加以必要的限制只能造成恶性的职能衰退。

结论是很清楚的。为了防止权力滥用,防止权力变质,同时也为了更加有效地发挥其应有职能,我们必须明确权力的行使范围。其中最起码的一条就是确认言论权利不容侵犯。有些人,一提起加强法纪治安,首先就想到镇压不同意见,用放弃“信”的办法去增加“威”,纵使见效一时,也必贻患无穷。除非我们认识到给权力以必要的限制和让权力能有效的发挥功用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否则我们必然成为形而上学的牺牲品。

19 一定要让言论自由原则深入人心

我们在这里千言万语,只是要表明一个意思:一定要实现真正的言论自由。一定要让言论自由的原则深入人心。无论人们对民主的理解还有多大分歧,无论人们对实行民主有多少审慎的顾虑,无论人们在其他方面有些什么不同的观点,在实现言论自由的这一点上,大家总是可以没有什么疑义的吧。读者不必赞同我们的每一个论据,但是希望他能支持言论自由这个总的论点。当前最重要的一个工作就是深入不懈地阐明言论自由,真正让它在中国人民心中扎下根来。

回顾这些年来,中国的禁锢言论,无论就深度、广度,还是烈度,都达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不论是政治还是科学,不论是公开会议还是私人生活,凡是人们言论可能涉及到的一切内容,有哪种不曾当作审查与惩罚的对象?从白发苍苍的老年人到幼稚的小孩子,从驰名中外的学者到目不识丁的老农,凡是有嘴能说话的一切人们,有哪一类能逃脱因言治罪的魔掌?从五花八门,层出不穷的变相专政,到法院公开宣判的死刑判决,凡是能用来摧残人们肉体与精神的一切手段,有哪一种没有向那些无非是说了几句话的人们施行过?谁要是统计一下这些年来因言获罪的总人次,那一定是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愚蠢已经到达了顶点,灾难已经达到了高峰。受难的人在思考,在思考的人又横糟压迫。普遍的迫害带来了新的和解,普遍的软弱形成了新的力量,普遍的悲观产生了新的乐观,普遍的绝望唤起了新的希望。空前的历史倒退为真正的历史进步提供了空前的机会。以致我们可以这样说:因言治罪、思想罪、文字狱,这一套血腥专制主义政策,已经演完了它的最后一幕,它已经在中国人民心目中,尤其是在年青的一代中彻底破了产!普列汉诺夫根据辩证法,提出了历史的对立原理,给我们观察人民的社会心理、揣度群众的共同情绪指出了一条科学的线索。今天的中国人刚刚摆脱了那场浩劫,伤痕尚在,血迹犹存,对专制有深切的痛恨,对民主有热烈的追求,对因言治罪这一套法西斯手段怀有极大的义愤与敏感。值得庆幸的是,人们并没有盲目乐观,以为今后就必定是千年盛世,这就足以使他们保持警惕。

是的,不应该盲目乐观。周密的理论思考必须虑及最坏的可能。历史并不缺乏机会,但是现实中却常常缺乏认识机会的人。没有什么事情是注定要实现的,除非人们为之奋斗。进步不一定能战胜倒退,除非我们抓住了事物根本一环。如果我们希图做的事情太多,很可能导致力量分散而一事无成;另外,如果我们不坚持全力去不懈地努力,那么本来可以得到的事情也不一定办得到。深入阐明言论自由,它既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简单,似乎值不得再花大力气去做;也不像某些人想象的那么复杂,似乎根本就无实现的可能。我们希望一切关心国家前途命运的有识之士,对言论自由这个问题都能给予更大的关切。

20 “这里就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

长期以来,我们在痛苦中思索着。我们思索着社会主义社会的民主问题,特别思考了“言论自由”的问题。我们怀着进行任何科学研究所必需的严肃精神,努力思考这个问题的一切方面。在思考中,我们清算了自己的种种幼稚与偏见。在研究中,我们决不回避那些令人不快的反面论据。我们得出了上述结论。我们深信:实行言论自由是实行民主的最基本的标志。在健全与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时,必须把言论自由置于首要的地位。实行言论自由的根本途径就在于深刻全面地阐明它的含义与价值,坚持不懈,使之真正深入人心,舍此别无第二条道路。尽管形势可能发生种种变化,尽管客观现实有许多复杂困难之处,我们可以而且应该在其他许多方面采取更稳健、更审慎的措施,但一定不要动摇对言论自由的信念。

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近三十年后,重又提出了言论自由的老问题。这并没有什么可奇怪之处。无产阶级革命,正像马克思早就指出的那样:“经常自己批判自己,往往在前进中停下脚步,返回到仿佛已经完成的事情上去,以便重新开始把这些事情再做一遍;它十分无情地嘲笑自己的初次企图的不彻底、弱点和不适当的地方;它们把敌人打倒在地上,好像只是为了让敌人从土地里吸取新的力量,并且更加强壮地在它们面前挺立起来一样;它们在自己无限雄伟的目标面前,再三往后退却,一直到形成无路可退的情况为止,那时生活本身会大声喊道:

“这里是罗陀斯,就在这里跳跃吧!
这里有玫瑰花,就在这里跳舞吧!”

结 语

在谈到读书时,拿破仑说过,要记住应该记住的,忘掉应该忘掉的。对待过去的历史,恐怕也应该如此。个人的恩恩怨怨可以忘掉,但用血和泪换来的教训却必须牢记。

我们的理想是:通过我们顽强不懈的努力,让言论自由的原则真正深入人心,在中国扎下根来,我们的子孙后代,应该生活在这样的土地上,他们能自由地想、自由地说、自由地写作。那时,他们可能会奇怪,怎么还会有这种时代,单单是说了几句话就招来杀身之祸?

(本文刊载于《青年论坛》1986年7月号与9月号)

摘自《胡平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