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三月 08, 2007

余英时:戊戌政变今读

前言  


《二十一世纪》决定在今年刊出戊戌百年”的专号,邀我参与盛举,义不容辞;但因迫于时限写不出研究性的史学论文,只能从一个普通读史者的角度对戊戌维新这件大事进行一些零星的反思。戊戌维新是中国近代史上体制改革的第一次尝试,不幸以悲剧收场。今天中国似乎又重新回到了体制改革的始点,面对的困难则远比一百年前复杂而深刻。这真是历史的恶作剧。克罗齐(Benedetto Croce)有一句名言:“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我们今天重温百年前戊戌的往史,无论怎样力求客观,终不能完全不受当前经验的暗示。事实上,读史者以亲身经历与历史上相近的事变互相印证,往往可以对史事引发更深一层的认识,这已是史学上公认的常识。下面所论间有以今释昔之处,即取义于此,既非附会,更无所谓影射。读者幸勿误会。又本文的重点在重新理解戊戌维新最后失败的一幕,并非对变法运动作全面的评论,所以题目中特标“政变”两字。这也是应该事先说明的。


  
戊戌维新百年来不断激动着读史者的遐想。辛亥革命以后,不满意中国乱象的人常常发出一种慨叹:如果戊戌维新像日本明治维新一样地成功了,中国也许早就顺利进入了现代化的建设历程。这种感慨是很自然的,但也隐含着一个历史判断,即认为戊戌维新未尝没有成功的可能性。
  
最近二十年来,由于“革命”的观念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退潮,渐进的“改革”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以我所知的史学界的情况言,1989年西方史学家纪念法国大革命二百周年,其基调与百年纪念时(1889)的热情赞扬已截然不同。法国革命所追求的理想如人权、自由、平等、博爱等虽然仍值得肯定,但革命暴力则受到严重的质疑。沙码(Simon Schama)著《公民:法国革命编年史》(Citizens: A Chronicl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一书,更强调革命以前的法国贵族及官僚中的改革家对于法国的现代化有重要的贡献。“改革”与“革命”不是互不兼容,而是延续不断的一系列的体制变动。革命中的暴力恐怖只有毁灭秩序的负面作用,决不应再受到我们的继续歌颂。不用说,史学家之所以改变了他们的看法主要也是因为受到了1917年俄国革命以来历史经验的启示。
  
中国自然也参与了这一新的思潮,于是80年代以后“改革”的正面涵义又重新被发现了。在学术思想界,戊戌维新的评价因此也发生了变化。李泽厚和刘再复的对话录——《告别革命》——在这一方面是有典型意义的,无论各方面评论家对它作出怎样的解释。他们显然惋惜戊戌维新没有成功,终于使中国走上了暴力革命的道路。
  
我不想在这里涉及“革命”与“改革”之间的争议,本文的主旨仅在于对戊戌维新为什么失败这一点有所说明。但这并不是一篇有系统的论文,而是就若干关键性的问题提出片断的观察,因此各节之间也没有必然的逻辑关系。
  

  
照一般历史分期,戊戌变法似乎自成一独立的阶段,其前是同治以来的自强运动(或称之为洋务运动),其后则是辛亥革命。我现在对这一分期发生了疑问。如果把变法局限于戊戌这一年之内,则所谓变法一共不过延续了三个多月(1898611日至921日),而且除了无权的皇帝颁布了一些主张变法的诏书以外,毫无实际成就可言。这不可能构成历史上一个发展的阶段。但若以甲午战败后康有为创办强学会(1895)等一系列的活动来概括戊戌变法,则戊戌变法事实上只是同、光“新政”的一种延续和发展,不过因时局的紧迫而突然尖锐化了。正因如此,康有为变法的号召才能立刻获得朝廷和地方大吏的热烈反响。不但北京的光绪帝与翁同龢、徐致靖等在中日和议后(1895)立即筹划大规模的变法,外省如张之洞、刘坤一、陈宝箴等人都热心赞助康有为组织强学会和办报的活动。其中陈宝箴且在1895年任湖南巡抚后进行了全面的地方改革计划并聘梁启超为湖南时务学堂总教习。当时辅助陈宝箴的地方官如黄遵宪、江标等人也都“以变法开新治为己任”。因此湖南的变法成为全中国的模范,戊戌维新在理论上是由康有为领导的,但其实践的基础则是由湖南变法所提供的。
  
陈寅恪曾指出,清末变法有两个不同的来源,不容混而为一。他的祖父陈宝箴因受郭嵩焘“颂美西法”的影响,基本上是“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这和康有为“治今文公羊之学,附会孔子改制以言法”,完全是两条不同的途径。“历验世务”云云,即指同光以来的种种“自强”措施,如立学堂讲西学、办实业、设工商局等等。这些技术层面的变法最后都不可避免地逼出了体制方面的改革要求。换句说话,同光以来地方性的、局部的和技术性的长期改革在甲午战败遇到了一个最大的危机,即如果没有涉及基本体制的全面改革,则自强运动已陷于停滞不进的困境。康有为适在此时提出“统筹全局”的变法,自然受到自强派领袖人物的普遍支持。甚至李鸿章在政变后也表示:康有为关于全面变法的主张正是他自己数十年来想做而未能做到的。所以陈寅恪指出戊戌变法中有“历验世务”的一源是极其重要的,使我们认识到戊戌变法并不是完全出于康有为一派的提倡,而同时也是自强运动本身的必然发展。这样看来,我们与其把戊戌变法看作一单独的历史阶段,不如把它看作是自强运动的最后归宿。这样的解释比较更合乎当时的实况。但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人的历史作用并不因此而有所减低,他们“画龙点睛”的功绩仍然是不可否认的。
  
现在让我借用现代的经验来进一步阐明戊戌变法的历史曲折。第一、戊戌变法毫无疑问是针对中国传统体制提出了全面改革的要求。其中如开国会、定宪法的主张已完全突破了中国传统的政治体制。上面已指出,这一全面体制改革的要求并非突如其来,而是从以前自强运动中的局部变法一步步逼出来的。这一点严复早在18962月与梁启超讨论变法问题时便已点破,即所谓“一思变甲,即须变乙,至欲变乙,又须变丙”。可见基本体制的改革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经发动,便如危崖转石,非达于平地不止。最近二十年中国又在经历着另一场牵动着全部体制的基本改革,其最后归趋如何,今天还未到明朗化的阶段。可以说的是:这次改革的要求也起于严重的危机,不过与戊戌时代不同,危机的根源不在外来的侵略,而出于内在体制的恶化。不但如此,这次改革也是从地方的局部“变法”开始的。最初是农村经济的改革,继之则有城市经济改革的发动;在经济改革初见成效之后,改革的浪潮已冲击到政治和法律的领域。这样一波接着一波,终于激成了80年代末期的全国大动荡。这一历程和晚清自强运动到戊戌变法的发展,先后如出一辙。
  
第二,80年代中期,政潮激化中也出现了两股来源不同的改革力量:一股是党政内部执行“改革开放”政策的各级干部。他们的处境和思路大致很像清末“历验世务欲借镜西国以变神州旧法”的自强派。从实际经验中,他们似乎已深切认识到,无论是新科技的引进或局部的制度调整最后都不免要触动现有体制的基础。不过在意识形态上,他们仍然是所谓“体制内”的改革者,尽管他们所要求的改革幅度也许会导致现有体制的解构。另一股力量则来自知识分子,特别是青年学生。他们是理想主义者,接受了许多刚刚引进的西方观念和价值,因此像康有为一样,以激昂的姿态提出“全变”、“速变”的要求。但是他们的基调也仍然是“变法”而不是“革命”。因此他们采取的方式是“和平请愿”、甚至“下跪上书”,这就和康有为领导的“公车上书”之间更难划清界线了。
  
这两派也和戊戌变法的自强派和立宪派一样,在危机最深刻的关头,曾一度有合流的倾向。但二者之间也始终存在着紧张。其共同的悲剧结局尤其与戊戌政变相似,或死、或囚、或走,总之是风流云散,而所谓体制改革也从此陷入僵局。
  
具体的历史事件决不可能重复上演。但是在某些客观条件大体相近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否认历史的演变确有异代同型的可能。过去史学界一度曾流行过“朝代循环”说。其实,中国史上并没有严格意义的“朝代循环”,不过在传统格局不变的情况下,异代同型则往往有之。现代“体制改革”的历程及其结局之所以能照明百年前的戊戌往史,正是因为这两次改革运动之间的具体事象虽不能相提并论,但以整体结构而言则相同之处终是无法掩饰的。关于这一点,80年代末改革运动的参与者便已隐约地有所察觉。下面再略举一二端以发其覆。
  

  
戊戌变法失败的原因很多。依我个人的看法,其中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国家利益和王朝利益之间的冲突。1898年旧历三月康有为在北京召开保国会,声势极为浩大,引起守旧派的强烈反对。据梁启超说,当时最有力的反对口号便是御史文悌所上长折中“保国会之宗旨在保中国不保大清”这句话。可见在守旧派眼中,变法即使有利于中国也将不利于清王朝的统治。这是戊戌变法失败的总关键。
  
但清王朝是满洲人建立的,因此国家与王朝之间的利害冲突最后终于集中在满汉之间的冲突上面。戊戌变法的一个最直接的后果便是满族统治集团忽然警觉到:无论变法会给中国带来多大的好处,都不能为此而付出满族丧失政权的巨大代价。梁启超有一段生动的记述:
  
当皇上云改革也,满洲大臣及内务府诸人多跪请于西后,乞其禁止皇上。西后笑而不言。有涕泣固请者,西后笑且骂曰:汝管此闲事何为乎?岂我之见事犹不及汝耶?……盖彼之计划早已定,故不动声色也。
  
从此处着眼,我们便不难看出,围绕着戊戌变法的激烈政争决不可单纯地理解为改革与守旧之争。最重要是当时满族统治集团本能地感觉到,决不能为了变法让政权流散于被统治的汉人之手。开国会、立宪法则必然导致满人不再能控制政权,他们享受了两百多年的特权和既得利益便将从此一去不复返了。
  
当时并不排满的汉族知识分子对这一点也看得很清楚。限于篇幅,姑举1901年孙宝薇读魏源〈进呈元史新编序〉的按语为例。魏〈序〉说元朝之盛超过汉、唐,既无昏暴之君,又无宦官之祸,仅仅因为最后一朝“内北国而疏中国,内北人而外汉人、南人”便 “渔烂河溃而不可救”。孙宝薇的案语说:
  
本朝鉴元人之弊,满汉并重,不稍偏视;故洪杨之乱,犹恃汉人为之荡平。迨戊戌以后,渐渐向用满人,摈抑汉人,乃不旋踵祸起辇谷,宗社几至为墟,噫!
  
孙氏偏袒清王朝,故“满汉并重,不稍偏视”的说法完全与事实不符。然而他也不能不承认戊戌以后清廷已公开采取了“向用满人,摈抑汉人”的政策,终于招来了八国联军的大祸。
  
这里必须从现代观点重新理解一下清王朝的统治结构。用传统的语言说,清王朝是所谓“异族统治”,日本史学界则称之为“征服王朝”。这种描写大体上是合乎事实的,但今天的读者则未必能一见即知其特征所在,尤其是与汉族王朝在结构上的区别。以中国大陆的流行语言表达之,我想应该称之为“少数民族的一族专政”。若转换为汤因比(Arnold J. Toynbee)的名词,则可以说是“外在普罗(external proletariats)的专政”。(按:汤氏的“proletariat”用法与马克思不同,取义较广。)这不只是名词之争,而涉及胡汉王朝之间的一个根本区别。这个中国史上的中心大问题,这里自然不能详作讨论,姑且以明、清两朝为例稍稍说明我的意思。明朝的天下属于朱家,但朱家皇帝并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统治集团作后援。朱元璋诛尽功臣,登基后只有广封诸子以为屏藩。但仅仅皇帝一个家庭不能构成统治集团,其理甚明。(依传统的说法,这是“家天下”。)后来的皇帝鉴于永乐篡位,对宗藩防范甚严,只好依赖宦官作爪牙,即黄宗羲所谓“宫奴”。因此明代晚期形成“宫奴”与外廷士大夫对抗的局面。与此相对照,清朝的天下不但是满族共同打下来的,而且一直靠满族为皇权的后盾以统治天下,所以整个满族确实构成了清王朝的统治集团。(这应该称之为“族天下”。)不但如此,这个集团又是有严密的组织的,此即是八旗制度。这一制度虽从最初八固山共治演变为皇太极的“南面独坐”,并在雍正以后完全为皇帝所控制,但八旗制为满清一代的权力提供了结构上的根据则始终未变。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前,军政大权大体都在满人的手中。康、雍、乾诸帝也一再告诫满人必须保持原有的尚武精神,勤习骑射,不能效法汉人文士的诗酒风流。在满洲皇帝眼中,满人汉化对于政权的危害性决不在今天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之下。(这是“族天下”与“党天下”的共同隐忧。)
  
前引满洲大臣及内务府诸人跪请慈禧禁止光绪帝变法,是一个极能说明问题的事例。满洲大臣自然是以前八旗首领的后代,内务府则是由皇帝亲自率领的“上三旗”(正黄、镶黄、正白)人员组成的。内务府大臣派满洲将军驻防各省,有权干预地方政治。清代之所以没有宦官之祸正是因为明代宦官的许多职务都由内务府的人员取代了(最著名的如江宁、杭州、苏州三地的“织造”)。外在普罗的“一族专政”为清王朝提供了一个完全可以信赖的统治集团和统治结构,皇帝自然不必再名不正、言不顺地使用“宫奴”了。
  
光绪帝当然知道清王朝的权源在满族,所以也曾下诏书改善“八旗生计”。这是一种安抚的策略,然而已远水救不了近火。总而言之,戊戌变法从根本上动摇了“一族专政”,这是慈禧和满洲亲贵及大臣等所绝对无法容忍的。仅此一点已注定了变法失败的命运。
  

  
戊戌变法之必然失败也可以从权力分配和个人作用等方面得到更进一层的理解。但这里只能极其简略地谈一谈当时两个主角——光绪帝和慈禧太后之间的关系。
  
政治改革必须从权力中心发动,其途径是由上而下的,古今中外莫不如此;反之,则是所谓“革命”。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所推动的戊戌变法便是一种由上而下的改革,所以他们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光绪帝的身上。这也是他们最初能得到自强派领袖如陈宝箴、刘坤一、甚至张之洞等人的支持的主要原因。“戊戌六君子”中杨锐与刘光第两人便是陈宝箴推荐的。这种变法的方式在儒家的政治传统中叫做“得君行道”,最典型的例子是宋代的王安石。但“得君行道”的理想事实上在王安石以后已趋于幻灭。明儒自王阳明以下大致已放弃了“得君行道”的上行路线,而改变方向,以讲学和其它方式开拓社会空间。他们说教的对象不再是朝廷,而是民间。在明代君主专制的高压时代,“得君行道”不仅已不可能,而且还会招杀身之祸。明末东林党人忍耐不住,挺身而出,其结局便是黄宗羲所谓“一堂师友,冷风热血,洗涤乾坤”。清代“一族专政”,对于汉族士大夫更发展出双重的猜忌,故章炳麟有“家有智慧,大凑于说经,亦以纾死”的论断。康有为等在甲午战败、外患严重之际,以为有可乘之机,因此发生了变法运动。但他们似乎对“一族专政”下的权力结构缺乏深刻的认识,终于重演了“一堂师友,冷风热血,洗涤乾坤”的悲剧。
  
当时“一族专政”下的权力结构大体如下:光绪虽是亲政的皇帝(自光绪十五年起,即1891),但却毫无实权,事无大小几乎完全听命于慈禧太后。另一方面,慈禧虽已撤帘归政,在政治上没有任何名义,但王朝的全部权力系统却仍然紧紧地握在她的手中。清代政治权力的泉源在满人的一族专政,慈禧则从1861年起便夺到了满族的领导权。咸丰帝死时,她才25岁,但已在丈夫卧病期间学到了处理政务的本领。她以母后的身分,联合了恭亲王奕忻,居然能在咸丰死后两个月翦除了族内最大的政敌肃顺,她的政治手腕已可想而知。紧接着她又在清朝史上开创了于祖制无据的“垂帘听政”,这样一来,她便取得了最高统治者的正式地位。后世读史者因为对慈禧十分厌恶,往往忽略了她的政治能力。王垲运曾依肃顺门下,颇得信任,可以说是慈禧的反对派。但他在民国初年写《祺祥故事》时也承认“恭王、孝钦,皆有过人之敏知”。这当然是根据他当年亲见慈禧和奕忻夺权成功的一幕而得到的判断。
  
但慈禧之所以能夺权成功,也不能全归之于个人才能。八旗制度的演变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自皇太极至雍正,八旗制度已逐步收入皇帝一人之手。上三旗固不必说,下五旗也没有与朝廷对抗的力量。而且旗主对旗下人员的控制力更是一天天地减弱。最重要的是雍正利用儒家的名教纲常驾驭满人,极为成功:所以终有清一代,严守礼法的是满人而不是汉人。慈禧以母后之尊,又垂帘听政,族权与政权都在她的掌握之中。这一点与戊戌政变有重大的关系,不可不知。
  
慈禧不仅后来对光绪控制自如,早期对亲生子同治也同样以“家法”处之。王国维〈颐和园词〉有云:
  
嗣皇上寿称臣子,本朝家法严无比。问膳曾无赐坐时,从□罕讲家人礼。
  
关于这四句诗,边敷文曾注释如下:
  
按:嗣皇指穆宗。皇帝对太后自称臣子。太后御膳,皇帝皇后等侍立于侧,不赐坐。撤膳,则命帝后等立而食之。即在宫内□幸时,亦常如此。此清代家法,古所无也。
  
试想在这样的“母后”的严威之下,少年皇帝尚有何自由意志可说?这种从古未有的清代“家法”,其实便是“一族专政”的“族纪”,是与外在普罗的统治体制相配合的。

慈禧在戊戌旧历八月发动政变,如纯从政治名分言,是毫无凭借的。但她的根据是满清的“家法”,也就是“族纪”。所以她随时可以“垂帘听政”。梁启超说:
  

光绪十六年下归政之诏,布告天下。然皇上虽有亲裁大政之名,而无其实。一切用人行政皆仍出西后之手。(按:归政在十五年二月,梁氏误记。)
  
撤帘后仍然继续执政,视在位皇帝如无物,这也是根据“家法”,没有人指责这是不合法的。而且这也不是从慈禧开始的。嘉庆元年(1796)朝鲜使臣李秉模答朝鲜国王关于清朝“新皇帝”(嘉庆)之问云:
  
(新皇帝)状貌和平洒落,终日宴戏,初不□目。侍坐太上皇(按:乾隆),上皇喜则亦喜,笑则亦笑,于此亦有可知者矣。
  
他又报告在圆明园见乾隆的情形说:
  
太上皇使阁老和鲜宣旨曰:“朕虽然归政,大事还是我办。你们回国,问国王平安。道路辽远,不必差人来谢恩。”
  
这是《朝鲜实录》中的史料,绝对可信。可证慈禧所行的正是满清皇族历代相传的“家法”。朝鲜使臣记乾隆“大事还是我办”这句话最为传神,今天中国的读者中一定有人会忍不住笑起来的。这和宋高宗内禅后,立刻退居德寿宫,政事全付与孝宗处理,适成鲜明的对比。清朝“一族专政”的特色于此显露无遗。
  
慈禧自1861年取得恭亲王奕忻的拥戴以后,即以母后的身分独揽满族的最高领导权(当然包括军权在内),并在“一族专政”的基础上,掌握了清王朝的政权。依满洲的 “家法”,先后两个少年皇帝(同治与光绪)对她这位母后都是“自称臣子”的。“垂帘听政”只有在翦除肃顺等族内政敌和初期统治的几年之内是有必要的。在她的绝对的权威建立起来以后,恭亲王对她也只有唯命是从,无论是“垂帘”还是“撤帘”,反正她和太上皇乾隆一样,“大事还是我办”。到1898年她在权力的巅峰上已坐稳了37年,光绪名义上虽是皇帝,对她的权力并不构成任何威胁。但光绪擢用康有为实行变法,撼动了“一族专政”的基础,政局便立刻发生了大动荡。据梁启超的叙述,经过大致如下:

皇上久欲召见康有为,而为恭亲王所抑,不能行其志。及四月恭亲王薨,翁同龢谋于上,决计变法,开制度局而议其宜,选康有为任之。乃于四月二十三日下诏定国是,二十五日下诏命康有为预备召见,二十八日遂召见颐和园之仁寿殿……康所陈奏甚多。皇上曰:国事全误于守旧诸臣之手,朕岂不知?但朕之权不能去之。且盈廷皆是,势难尽去,当奈之何?康曰:诸皇上勿去旧衙门,而惟增置新衙门;勿黜旧大臣,而惟渐擢小臣,多召见才俊志士,不必加其官,而委以差事,赏以卿衔,许其专折奏事,足矣。……上然其言。此为康有为始觐皇上之事,实改革之起点。而西后与荣禄已早定密谋,于前一日下诏,定天津阅兵之際,驱逐翁同龢,而命荣禄为北洋大臣,总统三军,二品以上大臣咸具折诣后前谢恩。政变之事,亦伏于是矣。
  
此节叙事大体可信,但须略加分析而后其意义始显。第一、恭亲王是满族的外朝执政首领,对“一族专政”的原则持之甚坚,故阻止光绪召见康有为。他既逝世,翁同龢、康有为等认为有机可乘,所以立即发动了变法。第二、光绪承认自己无权,可见他虽然“亲政”已八九年,一切“大事”仍然一直是皇太后“办”。第三、光绪与康有为所讨论的“旧大臣”其实都是满族亲贵,因此康有为的建议中又有“如日本待藩侯故事,设为华族(按:即贵族),立五等之爵以处之”的构想。第四、康有为主张将变法实权给予新擢“小臣”与“才俊志士”,这当然是指那些追求变法的汉人如谭嗣同、梁启超之流。康有为大概是效王安石故智,以祠禄奉养反对新法的大臣,另外进用赞成新法的新人。但宋神宗是拥有全权的皇帝,当时反新法的人既不是一个有组织的特殊统治集团,更不是宋王朝的唯一权力基础。宋神宗不过是在两派士大夫之间作出了选择而已。现在康有为以此期之于毫无实权的光绪帝,他的希望早已注定是必将落空的。满族亲贵作为一个特殊统治集团的既得利益者本能地懂得权力的无上重要性,他们是不可能被个别击破的。前引御史文悌曾以 “保中国不保大清”责康有为。他是满洲正黄旗人,他的言论决不仅仅代表个人,而应看作是“一族专政”的共同意识。所以在政变以后,他得到慈禧的特别赏识?
  
现在让我们再谈一谈光绪帝及其与慈禧的个人关系。他是咸丰的侄子,入继大统时不过三岁。慈禧特别选中他,当然是为了便于自己长期“垂帘听政”的缘故。入宫以后,他是在慈禧的积威之下成长起来的。据太监寇连材的笔记说:
  
西后待皇上无不疾声厉色。少年时每日诃斥之声不绝。稍不如意,常加鞭挞,或罚令长跪。故积威既久,皇上见西后如对狮虎,战战兢兢,因此胆为之破。至今每闻锣鼓之声,或闻吆喝之声,或闻雷,辄变色云。
  
梁启超所引的这一段资料是否可靠,不敢断定。但据另一宫廷唐冠卿述他亲见光绪选后事,可与此相印证。光绪十三年(1887)慈禧为帝选后,本属意她的侄女那拉氏(即隆裕后),所以与选五人将那拉氏排在第一位。慈禧手指诸女对光绪说:“皇帝谁堪中选,汝自裁之,合意者即授以如意可也。”光绪说:“此大事当由皇爸爸(指慈禧)主之,子臣不能自主。”但慈禧故示大方,坚持要光绪自选,也许是要测验他是不是能“先意承志”吧。等到光绪快要将玉如意授给另一人时,“太后大声曰:皇帝!并以口暗示其首列者(即慈禧侄女)。德宗愕然,既乃悟其意,不得已乃将如意授其侄女焉”。
  
另有孟森〈记陶兰泉谈清孝钦时事二则〉一文,描写1903年光绪在火车上侍慈禧进膳的情形,抄摘如下:
  
太后在车中,停车进膳,皇上同桌,侍食于下,后妃立侍于后。……太后下箸,皇上亦下箸……太后箸止亦止。自皇上以下,侍太后食,手口若机械之相应,想中无日不然,难乎其为日用饮食矣。
  
这是当时目击者的证言,绝对可信。
  
合以上几条记载,我们可以推断,光绪个人的意志早已为慈禧的积威摧残得所剩无几了。深刻的畏惧已使他处处不敢违背慈禧的意旨。但是现代心理学告诉我们,在这种积威下长大的人,明处不敢反抗,潜意识终不免要在一切可能的情况下寻找反抗的出口。变法便恰好为光绪提供了这样一个出口。我这样说并不是否认光绪变法还有其它光明的动机,例如他不愿做崇祯皇帝那样的“亡国之君”,和他不愿看到中国长期受外国势力的欺压等。一个血气方刚的青年(戊戌时27岁)是很容易为理想主义所激动的。我只是要指出,以光绪对慈禧的畏惧,最后居然敢在关系“一族专政”这样重大问题上背叛皇太后一向所坚持的原则,不惜舍身一试,这就使我们不能不特别注意他那长期被压抑的反抗意识了。
  
但是他的反抗隐约地存在于潜意识之中,是不能直接、公开露面的。只有在关于变法的公共问题上,他才敢站在和慈禧相反的立场。因为这是“化私为公”的间接反抗,不是个人之间的正面冲突。一落到个人的层面,在慈禧的积威前面,在满洲皇室的“家法”或“族纪”高压之下,他仍然只能说:“子臣不能自主。”何况他即使具有与慈禧相同的坚强性格和意志(关于这一点我们没有足够的数据可以判断)也于事无济,因为他在满洲统治集团之内已完全陷于孤立。当时国家机器仍然操纵在满洲权贵之手,汉人变法派的拥护和一般社会舆论的同情都对国家机器的运转方向发生不了决定性的影响。而慈禧则是掌握着这个巨大机器的总工程师。据光绪在戊戌旧历七月二十八日交杨锐带出的“朱笔密谕”说,他主张变法,“而皇太后不以为然。朕屡次几谏,太后更怒,今朕位几不保。汝康有为、杨锐、林旭、谭嗣同、刘光第等,可妥速密筹,设法相救。朕十分焦灼,不胜企望之至”。试想光绪连自保的力量都没有,最后尚须乞援于康有为等,他怎么可能主持变法,推行从上到下的全面政治改革?他只是满洲统治阶级中一个游离出来的份子,是国家机器中脱落下来的一个零件,而康有为等最初竟误把他当作政治权力的核心。此所以戊戌变法终成为中国近代史上一幕带有浓厚的喜剧色彩的悲剧。
  
结语
  
以上是我关于戊戌变法二、三关键问题的解读。我虽然偶而参照现代的改革经验,但主旨仅在了解戊戌变法为什么终于失败。对于现代的改革,本文则无所论断。这不是一篇有系统的史学论文,其中更不存在任何新奇的创见。充其量,我不过是用今天的语言重述百年前几个片断的史实而已。“外在普罗专政”或“一族专政”虽近于杜撰,所指涉的事实则早已是当时排满的学人所揭破了的。让我引章炳麟〈驳康有为论革命书〉中的一段话来说明我的论点:
  
今以满洲五百万人,监制汉族四万万人而有余者,独以腐败之成法,愚弄之、锢塞之耳。使汉人一日开通,则满人固不能晏处于域内。……夫所谓圣明之主者(按:此指光绪帝),亦非远于人情者也。……藉曰其出于至公,非有满汉畛域之见,然而新法独不能行也。何者?满人虽顽钝无计,而其怵惕于汉人,知不可以重器假之,亦人人有是心矣。顽钝愈甚,团体愈结。五百万人同德戮力,如生番之有社寮。是故汉人无民权,而满洲有民权,且有贵族之权者也。虽无太后,而掣肘者什伯于太后,虽无荣禄,而掣肘者什伯于荣禄。……往者戊戌变政,去五寺三巡抚如拉枯,独驻防则不敢撤。彼圣主(按:亦指光绪帝)之力,与满洲全部之力,果孰优孰绌也。由是言之,彼其为私,则不欲变法矣;其为公,则亦不能变法矣。
 

章太炎在此已将“一族专政”的情势及戊戌变法必然失败的关键分析得十分透彻。本文不过是对太炎的话作了一番现代诠释而已。

戊戌政变的消息传到上海后的两三天,王国维写信给友人说:

今日出,闻吾邑士人论时事者蔽罪亡人不遗余力,实堪气杀。危亡在旦夕,尚不知病,并仇视医者,欲不死得乎?

这是说在变法失败之后,浙江知识分子立刻痛骂康有为和梁启超。王国维在当时也是热心支持政治改革的人,虽然他并不赞成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人所持以变法的哲学与思想。所以他听到许多人一夜之间态度剧变,视康、梁为罪魁祸首,深感气愤难平。中国所谓人心、所谓舆论,往往随形势而转,其不可恃如此。三百年前,明遗民反抗满清政权失败之后,人心也很快地便归顺新朝了。故黄宗羲慨叹道:“形势、昭然者也;人心、莫测者也。其昭然者不足以制,其莫测者亦从而转矣。”三百年后戊戌变法失败,我们又看到了“莫测者亦从而转”的重演。今天上距戊戌又已一个世纪,中国的人心似乎依然如故。我写此文既竟,忍不住要套用陈寅恪的语调说:“呜呼!通识古今世变之君子,傥亦有所感悟欤!”

程兆奇:也谈陈寅恪



本来,陈寅恪三个字哪里是愚等凡俗之辈想谈便可以谈的呢?陈哲三转述其师蓝文征的回忆说:

陈先生讲演⋯⋯研究院主任吴宓风雨不误,一定来听讲,助教来,朱自清来,北大外国教授钢和泰也来,其他大学部的学生教授不来,因为听不懂。1

陈哲衡说:

欧美任何汉学家,除伯希和、斯文赫定、沙畹等极少数外,鲜有能听得懂寅恪先生之讲者。2

陈先生的学问,管你是汉学家也好,本国教授也罢,大多数是不懂的。这并不是什么夸饰之词。昔日如此,今天也好不到哪儿去。这几年陈先生之所以从门里热到门 外,连不通如敝辈者也来插一脚,自然有“重新考虑中国传统文化在现代世界的定位问题”3等等的因素,但最主要还是由所谓陈先生的“晚年心境”引起的。

余英时先生在上引〈新收获〉一文中说:“‘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这个论题是我在十多年前引发的。”这是从《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的面世算起的,严格说来当 然要早得多。正如《诗文释证》所说:“海外谈陈先生的晚年遭遇其实并不是陈先生身后的事。早在1958年《论再生缘》一稿流传海外时即已开始了。”但不论 从何时算起,都像余先生说的那样:“这件事我自己是始作俑者。”4陈先生去世时,海外多有悼念之文。这些悼文并不篇篇涉及1949年后,可涉及49年后那 些多少带点“反共”倾向的文章,比如“壶公”的那篇讲到“陈寅恪先生陷身匪区”“挺立在恶魔群中搏斗”的名文(有人说此文系抄袭香港《春秋杂志》“叔明” 文,可叔文不显),根据不外乎都来自《论再生缘》。而首发《论再生缘》“痛斥极权统治者钳制思想”“透露(陈先生)身居中共统治下之心境”之隐的,正是余 先生的〈陈寅恪先生论再生缘书后〉。

所以,长期以来,余先生一直被某些大陆学者自觉不自觉的当作最主要的论敌。奉胡乔木之命对簿公堂的“冯依北”不用说,严避“余英时”之名的不少文字亦复如 此。比如去年出版的专论《柳如是别传》的论集《柳如是别传与国学研究》,所有大陆学者都只字不提余先生和他的《诗文释证》,几位香港学者也仅在文末注出了 人和书名。你可以说这并没有什么异常,并不足以为怪,但这须有个条件,即:余著对《柳如是别传》的研究无足轻重。这个条件能否成立呢?我们正好有一个来自 论集作者之一,因而比所谓“自有公论”更有力的评判。这个评判盛赞《诗文释证》使“久蓄之疑得以冰释,不禁称快!大作实可作读《柳如是别传》之导读指南 也。”(语出周一良1989年5月30日致余英时信,此信由上引〈新收获〉披露)周一良先生在其他场合自可不提《诗文释证》,可在以《柳如是别传》为主题 的论集中怎能不提?它可是“指南”呀!

像周先生这样阅历丰富的人,提或不提完全可能出自对分寸的把握。不过我更相信它不是各位作者的不谋而合,而是主持者的明确要求。因为论集中不少文章都脱不掉意在言外的影子,而这个“外”,余先生自然首当其冲。在此仅以这部论集主编自己文章中的一段话为例。其谓:

关于《柳如是别传》写作的原因,我认为陈寅恪先生在“缘起”部分已说清楚,不过仍有人从书中的议论,针砭时事,以及作者感怀身世而发的慨叹,便以为陈先生 有意将柳如是比附某人,是有针对性而为的。是否如此,我想读者只要不带成见,不作牵强的揣测,自会得出结论。这里我提供一件事实,或可帮助理解陈先生写作 本书的意图。“文化大革命”前夕,一些史学著作已被歪曲为带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而遭到批判,一天陈师母对我说,《柳如是别传》有为钱谦益申辩,有郑成功 从海外进攻南京之事,是否会被认为替汉奸翻案,为蒋介石反攻大陆张目?要不要删改?我当时认为上述两点既非作者原意,应保持原状。由此可知,陈先生的著 述,避嫌惟恐不及,何至于故意比附?以史为鉴是史学的重要功能,陈先生的史学著作当然会有这方面的意向。但以史为鉴与隐射史学究竟是两回事,把陈先生晚年 花了十年功夫,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完成,且意为传世之作的《柳如是别传》视为是为了某种隐射,于情于理都是不通的。5

此段引文颇可一议,俟下节另叙。这里的“有人”是谁?只要稍知陈先生“晚年心境”这一公案,或者哪怕只要对陈先生的学问和行谊有所关心,我想就可以不言自明。



上述引文,有些话可以不加理会,比如“不带成见,不作牵强的揣测”,因为这种话谁都会说,用来自封或责人都没有意义。对作者提供的“事实”,则不能忽略不 顾。我并不怀疑“陈师母”说过这样的话,这样的话放在文革前夕那样的背景下也很贴合。问题是唐筼夫人的“担心”能说明什么?或者说,何以能说她不是欲擒故 纵,不是“故作狡狯”?何以能据此断言“陈先生的著作,避嫌惟恐不及”?这里有个简单的道理:如果陈先生真是没有异志,真是畏事到了“惟恐不及”的地步, 他完全可以去写那种“表示对毛主席和共产党感激”6的东西,而不是“花十年功夫,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写什么让人一见即会顿生疑窦的《柳如是别传》。

陈先生晚年对自己的文字极其在意,不允人肆改,是人所共知的。在由郭沫若掀起的《再生缘》热中,曾发现一些新材料,其中有些可以修正《论再生缘》的个别疏 失,这本来不仅无伤大雅,而且是学术的常道,可陈先生却坚持“至于原文,悉仍其旧,不复改易”(〈论再生缘校补后序〉)。如果说陈先生对《论再生缘》的这 种态度多少有对郭沫若不悦的因素在,那也只是在这一具体事例中更坚其意志而已。新近出版的《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谓:

1949年以后陈寅恪的著述之所以出版不顺利,有很重要的一条是陈寅恪不肯改动原著中他认为是正确的东西,有时甚至改动一字也不行。比如,在五十年代陈寅 恪一直坚持在他的论文著述中保留“朝鲜,小国也”等明显有违时俗、但也是千年前真实的历史词语。类似的例子不少,故其著述的出版被一拖再拖。7

“改动一字也不行”“故其著述的出版被一拖再拖”的陈先生,会不会轻易地要求作根本的“删改”,我想已无庸赘言。

然而,唐筼夫人为什么要说那样的话,我觉得还是有必要一议。《二十年》告诉我们,这位“提供一件事实”的先生,是在“党的委派”下于1959年起担任陈先 生助手的。《二十年》叙此事颇有讲究。它说:在此上一年的1958年,学校拒绝了陈先生要求一位普通学生做助手的请求,理由“据唐筼当年的一句话”是这位 同学不是党员。《二十年》在叙述了这位“党员教师”“担任了陈寅恪那一个空缺了好几年的助手一职”后,发了如下一段感慨:

中山大学在1957、1958年之际拒绝了陈寅恪的请求,可以说是在正常年代给陈寅恪一次最无情的打击。陈寅恪请求配备助手,其意义当与他一直坚持的“自 由之意志,独立之精神”相似。一句话,“有深意存焉”。从1952年陈寅恪选中“特殊身份”的黄萱到1958年再次物色到纯朴的高守真,陈寅恪这样出人意 料的选择助手,再次表明他对现实有很深的防范。故此,从某种意义上说,陈寅恪的请求与校方的拒绝,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思想的对峙。中山大学的拒绝,也是时代 的拒绝。8

这是不错的。这位“党员教师”充任助手,既非陈先生本愿,我们也就很可以想象陈先生夫妇内心的戒忌。可他既为“助手”,陈先生,大概尤其是唐筼夫人,也会有不得不与之周旋的为难。

《论再生缘》在海外出版案发后,中山大学曾就流出途径做过严厉追查。《二十年》说:当时“唐筼代表陈寅恪先生亲自向冯乃超作了说明。冯乃超即表示‘出版的 话无非想挑拨陈和党的关系’,党信任陈寅恪,‘不会让别人挑拨得逞’。”9唐筼夫人如何“说明”,今天已难得其详,即使有记录(上引冯语注明出自档案), 我们这些无缘见档案的人也无从得知,不过,从使党“信任”的结果上,我们可以推想出大概。这和上述那位“党员教师”“提供”的“事实”有相通的一面。联想 到这些年大陆回应海外的一些文字都一致说陈先生对“毛主席和共产党”是拥护的,对他们的关怀是感戴的。我于是想,陈先生,当然主要是唐筼代表陈先生,有过 一些表示恐怕不能排除。海外有些人在这点上为求得陈先生人格的“完满”而坚持质疑的立场,其“苦心”虽可理解,可终嫌太过。其实,像陈先生那样拒绝出仕 (在大陆,中科院历史二所所长、人大代表之类的位子都是官),坚持以“知我罪我,以俟来者”的态度对待旧著和谱写新篇,如果有那个时代大陆生活的经验,我 想就一定会强烈体会到它已经实现了一种不可能,在受时代的“炫惑”上,陈先生已经比最坚贞的梁漱溟、熊十力显得更“缺乏弹性”,连“无关轻重的适应也渺无 痕迹可寻”10了。至于说没说过感戴的话,不论是出自敷衍,还是发乎真心(“毛主席和共产党”的“关怀”总是通过具体的人来完成的,所以说说感谢的话也是 人之常情),其实都已无足轻重。



这里暂且打断一下话脉,插几句对《二十年》的读后感。陈先生的“晚年心境”由余英时先生提出后,海内外有些人,更严格的说是大陆御用学者(不是泛指,也没 有贬意,只是因为“冯衣北”是奉胡乔木之旨行事才这样说)和余先生一直是各执一词的。对此,局外人或会有不同看法。就我来说,在十年前初来日本读到《诗文 释证》时就一心尽倾了。当时感到有余先生这样一位“后世相知”来“发皇心曲”,真是陈先生之幸。因为像此类暗藏深意的著述,总是“不及今日为之,则后来之 难,或有更甚于今日者”11。不过同时也觉得它毕竟还只是一种“解释”,或者说,它的使人叹服多少还是靠着作者渊博和聪明的“雄辩”。因此,偶尔也难免会 有疑惑,妄测有些解释是否稍稍过头。比如解“癸巳七夕”用李义山句的“碧海青天月夜情”的“碧海青天”,为“象征国民党的‘青天白日旗’。国民党在台湾, 所以又用‘碧海’两字。”12因为陈先生早年在美国留学时即有“青天碧海能留命”这样的诗句13,“癸巳七夕”中的“碧海青天”必与“青天白日”和“国民 党”相连,似乎还应略加说明。即便是绝大部分使人叹服真正“凿通”了“暗码系统”的解释,说到底还是一种解释。所以我一直期待能有“事实”来证明余先生的 解释,或者说“雄辩”(虽说本身也是一种事实)。《二十年》正好提供了算得上充分的这样的事实。

《二十年》的最大价值是披露了不少档案。本来,这些档案既不涉及什么机密,更与党国大事毫发无关,并没有什么大了不起。可因此类档案在大陆尚未开放,常人 极难一见,所以我们仍有必要感谢作者的发掘。余先生说:“《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出版以后,我便用不着说任何话为我的《释证》作申辩了。”14我也觉得就 根本上说,陈先生“晚年心境”的问题援此已可以解决。有关此书的价值,它在哪些方面可以使哪些问题得以澄清,因为已有一些谈论,主要是此书流传很广,有兴 趣的读者以之与“冯衣北”、余先生等等相关的著述对读,自可得到有益的收获。所以这里不拟详述,只就上文已提及的举出两点。

我们都知道,蒋天枢先生是最得陈先生晚年信任的弟子。他秉承陈先生之命编辑的文集,在个别地方有所删略(非指应书局或环境要求的“违碍”字眼),其中最为 人说及的是删去了〈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开头的一段引子,这段引子有对周一良“深为倾服”的赞赏。周先生说:“此无它,寅老目一良为‘曲学 阿世’(赠蒋序中语),故不愿再存此文也!”15我觉得在迄今大陆出版的有关陈先生的文字中,蒋天枢先生的《编年事辑》是和陈先生感情最近,最能反映陈先 生晚年心迹的。近年重读《编年事辑》,注意到蒋先生在引杨联昇〈陈寅恪先生隋唐史笔记第一讲〉叙当年在纽约和周先生谒陈先生的一段话中删去了一句话,因前 后句之间未加省略号(这或许是有意不让人注意),一般读者不易察觉。删去的一句话是说周先生为“当时学人中最有希望传先生衣钵者”。这和〈推论〉的删略一 明一暗,很可以看出陈先生晚年对周先生靠拢新政权的态度。但我们还无从确知陈先生有否更公开的表示。或者说一句极不妥当的话:作为局外人,我们并不知道蒋 先生和周先生之间有否间隙。再说一句对蒋先生十分失敬的话:我们并不知道蒋先生在文革甫终时撰著的此书是不是有对周先生文革晚期经历不耻的情绪。(此事并 非无端怀疑,周先生自己在《毕竟是书生》中记录了文革后一老友给他一信仅书“无耻之尤”四字的事。)《二十年》引用汪篯衔命南下请陈先生北上就历史二所所 长职碰壁时记录的陈先生〈对科学院的答覆〉,才使我们确知早在1953年陈先生已不再认这个“最有希望”的学生了。陈先生说:

我认为不能先存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你以前的看法是否和我相同我不 知道,但现在不同了,你已不是我的学生了,所有周一良也好,王永兴也好,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即不是。将来我要带徒弟也是如此。16

(此后即讲出要历史二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的石破天惊的话。下还讲到王国维碑文事,可证牟润孙当年在〈敬悼陈寅恪先生〉中说的“传说”。)

另一点是上已说到的,即《二十年》告诉我们陈先生晚年的那位助手是非如陈先生所愿由党硬派的。以前在读《编年事辑》时多少有些疑问,因为《编年事辑》在正 文中只字不及这位按理说和陈先生晚年有密切工作关系的助手,而却在文末感言中特记陈先生次女小彭向此公“索讨多次”“先生手写诗稿”“未得”的事。不过当 时也并不太在意,因为文革中兄弟相煎、夫妻反目之类的事太多,师道当然更是荡然无存了。今天缘《二十年》我们才知道这位助手成为助手本来就非陈先生所愿。

此处所举,只是书中许多反映陈先生晚年心迹的两例。



现在再回到前面的话脉上去。近年来,像前引那位主编那样自觉不自觉的“维护”陈先生,在大陆有关陈先生的文字中仍然不少。但随着事实的不断发掘,忌讳的日 益淡化,这种“维护”和以前比已有若干不同。那种认为陈先生晚年的表现可以打“蒋帮的一些无耻文人、政客”“一记响亮的耳光”17之类的话自然已经绝迹, 即使一般的从政治上来“维护”也已不多见,代之而用的是强调应从“文化”上来理解陈先生。另一个特点是避开直接点出对手,虽然有时对手已是呼之欲出(这大 概也是为了表明没有政治的用意),如前引那位主编的文章。《二十年》在这点上比较坦率,不但点出了对手(作者或许并不承认以谁为对手,但通览全书,其意甚 显,下将稍及),甚至说“论辩双方或许都无法抹掉‘弦箭文章’的色彩”18。在强调应从文化的角度来理解上,《二十年》和近年一些文章所强调的无异。

《二十年》说:“和前十年悼念陈寅恪的文章相比,八十年代海外一批学人研究陈寅恪的著作更多的是从政治的角度生发开去。其中突出者便有余英时等人。”19 这句话似乎不够确切,因为陈先生去世后的那些悼文,不仅大多数没能不“从政治的角度的生发开去”,而且情绪的激烈远过于“八十年代海外一批学人”的著作。 就拿收有俞大维、杨联昇、劳干、牟润孙等最少政治色彩的悼文的《谈陈寅恪》来说,一半以上的文章都未能避免用“匪”字,“匪区”“匪酋”等比比皆是。不仅 是遣词,像“二十年来,余每悲父老之罹难者六千万以上,不孝子孙遗其亲而苟活海外,鲜能道父老之事者,肠寸寸断,而泪已枯矣。”20这样的话,大概怎么说 都不能不算是“从政治的角度生发开去”的吧?当年连台湾史语所为陈先生论集所作的前言,都免不了要写上几句“对于陈先生晚年的遭遇,我们寄予无限同情。他 的反抗暴政和向往自由、维护传统文化的精神,我们深心敬佩”21之类的话。你可以说这是时代的烙印,但你不能说这不是政治。如果这些不算政治,而八十年代 那些更学术化的著作反倒算政治,那也应该有所说明。不过我引《二十年》的这一看法不是为了辩明它的不确,这和本文的文旨无关。我的疑惑在于:为什么不可以 从政治上来说说陈寅恪?(《二十年》说由于政治的理解,使“九泉下的陈寅恪仍将遭受‘俗累终牵’的困扰”22)其次,是不是讲政治和是不是合事实哪一个更 重要?再次,《二十年》的企图和余先生的用意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余先生一直强调的“陈先生是文化遗民而不是狭义的政治遗民”23不算数,而《二十年》靠着 自我加冕就算是从文化上来认识陈先生了?



年初在国内,报纸、电台都在大谈“讲政治”,但从出租司机、巴士乘客到大街上的行人等耳目所及的市民看,他们的话题,不用说生活了,并未受到丝毫的影响。 中国的确已不复是当年的中国了。可我们不应该那么健忘的是,我们确实曾经经历过一个不仅没有“讲政治”的自由,甚至连不讲政治的自由也没有的时代。陈先生 由于年高失明等一些特殊原因,避免了一些被迫“讲政治”的尴尬,可他不能也没有能避免遭到“讲政治”的伤害。“厚今薄古”运动他是被批判的主角,这是人所 共知的。我们以前无从知晓、藉着《二十年》才得以了解(这些都要感谢《二十年》的作者):陈先生这样在“引蛇出洞”时不说一句话,照理是没有任何把柄的 人,反右后仍被定为仅次于右派的“中右”,“从被划入‘中右’行列后,至死也未能升为‘中中’。”24在公开的批判,背后的划线之外,陈先生还一直受到暗 中监视,居然有一种叫“陈寅恪情况”的事无巨细都加以记录的材料!这种材料不知是不是起自1957年(《二十年》引这种材料始自57年),但打陈先生的报 告则由来已久。汪篯在1953年的那份报告中不仅记录了陈先生拒绝北行的情况,而且揭发陈先生〈改旧句寄北〉有“讽刺郭沫若”和“骂苏联”的内容。25 “讽刺郭沫若”这位红人已是一辜,而“骂苏联”更是罪不容赦的。不要忘了,这可是1953年!这说明陈先生晚年一开始就没有能躲过政治的“俗累”,远远早 于海外解陈诗之前,“陈寅恪的诗篇”已“被赋予了甚浓的政治意味”(《二十年》语26)。我觉得那些出于“政治”目的“维护”陈寅恪的人应该明白:你们不 能昨天想讲政治就强加政治于远离政治的陈先生之身,今天不想讲政治就要人家避上鸟嘴,否则就是曲解为中国文化所化的陈先生。无论在事理上还是道德上都无权 这样恣意和实用。如果不是出于政治的目的,不是自认和那条强加政治于陈先生之身的脉络有关,更不必去作那种无谓的“维护”,难道那个给陈先生和多多少少生 灵带来精神和肉体痛苦的时代还值得“维护”么?!

陈先生晚年既然一直未免被政治化的解释,今天从政治的角度认识一下陈先生也就十分自然。不过,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从哪个角度,而在于合不合事实。被《二十 年》称为“八十年代海内(从上下文意看,似为衍字——引者)外陈寅恪研究领域中独领风骚”的余先生,他对陈先生晚年诗文释证有否价值,关键就看它合否事 实,或在多大程度上合于事实。《二十年》在这一点上的评价甚为含混。它说:“剔除其浓烈的政治倾向,余英时对陈寅恪生平学术的理解大致不差。”27可在前 引《二十年》的说词中我们已看到余先生的著作是被认为“从政治的角度生发开去”的。《二十年》更说:“余英时还是在潜意识的支配下不自觉的将所有的论述归 到‘陈寅恪晚节’这一核心问题。”28请注意,这里说的不是部分,而是“所有的论述”。既如此,“剔除”掉了不也就什么都不存在了么?《二十年》对余先生 著作认识上的这种依违不决,当然是由于认定余先生有“政治情结”造成的。就像不少大陆学者一样,我也觉得余先生是有政治情结的,想必余先生自己对此也不会 否认。但一个作者有没有政治情结,和他在研究中是否带政治偏见,毕竟不是一回事。其实,《二十年》虽然在陈先生去留、“欠斫头”诗等问题上对余先生有较含 蓄的质疑,但只是提出自己的根据,并未对余先生的论据进行检讨和反驳。而通观全书提供的那些新材料,比如上已提及的汪篯的汇报和陈先生的〈对科学院的答 复〉(我以为这两份材料对了解陈先生晚年的“政治”态度最有价值,可惜汪篯的汇报未能全部公开),可以说与余先生的推断不仅没有捍格,反而为它提供了坚实 的事实证明。这就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政治的偏见对保持清醒的认识是多么的有害。

说《二十年》有政治偏见似乎言之过重,但它回应海外的意图甚显,并没有放弃为陈先生一争。而所谓“争”,无非也就是想在政治上“维护”陈先生。这里仅以前 已提及的陈先生在1949年的去留问题为例。在海外,有人以为陈先生本来是打算浮海去台湾的。比如梁嘉彬说:“据弟所知,当大陆将全部沦陷时,寅师在广州 有函,托友调查台湾房屋地价租钱,为准备来台之计,后以广州已沦陷未果。”29嘉彬兄方仲时亦在岭南大学历史系,且与陈先生交往颇密,他的“所知”自当较 为可靠。不过因为陈先生的去留已成为海内外争议的焦点之一,除非发现陈先生原信,这种话还不足以作为证据。在拿不出过硬证据的情况下,任何假设都不会有使 对方信服的力量。所以,虽然余先生提出的“避秦无地”和对新政权缺乏认识两点解释甚为剀切,我以为在这种无法见出分晓的地方过分强调会徒增“政治情结”的 印象。《二十年》是在辩去留中开始的(〈序 南迁〉和〈第一章 陆沉下的抉择〉),它没有说陈先生留而未去是拥护新政权(今天大概不会有谁再出此愚举了),而说“陈寅恪在1949年的人生抉择,便闪现了最朴质的文化灵 光”30。这句话似是而非,为什么留下来才闪光呢?陈先生早年起不就云游列国了么?如果求学不算,1939年他不是非常热盼去英伦教书么?“文化灵光”闪 不闪,不在于脚履故土,而在于心怀宗仰,此无须细述。(《二十年》501页又引所谓“何必去父母之邦”,此语据说为五十年代陈先生对王力所说,近年常为人 援引。我总觉得此语的确意,与其说表明了四十年代末选择去留的原因,不如说显示了五十年代进出之路已绝境况下的无奈。)《二十年》虽没有说陈先生留下来和 新政权有什么关系,但它却十分强调陈先生对国民党的反感和蔑视。比如说:“相当部分的学人并不愿意搭乘国民党的飞机逃离北平。陈寅恪也不愿意。”31“陈 寅恪,显然始终都不屑这种机会”32(指国民党邀他离开)。1949年前国民党的腐败是无须否认的事实,陈先生也有过对时局的不满(如〈哀金圆〉33), 可《二十年》强调的也太过分了一点。陈先生不是“逃离北平”了么?陈雪屏的飞机固然是国民党的飞机,胡适之的飞机不也是国民党派去抢救的飞机么?陈先生难 道连这种简单的道理都不能分辨么?依《二十年》之辩,问题显然不在于搭乘哪次航班,而在于是否“逃离北平”,在于是“避秦”还是留下来迎接“解放”。本 来,话是不必讲到这一步的,搭乘国民党的飞机没什么大不了,不见得就和“避秦”有什么关系,正像唐筼夫人后来在〈哭从姐琬玉夫人〉中说的“戊子避兵祸,暂 作岭表行”34那样。(这也可证陈先生后来说的“贪恋广州暖和”不过是虚应故事。)“避兵祸”在任何时代都是人之常情。但《二十年》强要在这种没有胜机的 地方争胜,就让人不得不提出疑义。从这一例子即足见《二十年》并不如自我标榜的那样是“论辩双方”的局外人,它也有在政治上“维护”的企图,虽然他或许是 在“潜意识的支配下”的“不自觉”。



在结束本文之前,还想讲两点余话。

(一)十几年前《编年事辑》出版时,读全书都像蒋天枢先生读“去年病目实已死”诸诗说的那样“令人读之凄绝”,尤其是丙午后的每一条,读之都有断肠之痛。 今天《二十年》向我们展示了更多椎心泣血的事实:如“革命群众”对陈先生家的洗劫,如陈先生向校方求乞“每日能得牛奶”“以维持生命”的〈申请书〉,如转 述甘少苏《宗岱和我》说的:陈先生受折磨“浑身发抖,尿湿裤子。就这样终于活活被吓死了。”如和陈先生晚年关系最密切的陈序经、周寿恺(黄萱丈夫)、梁方 仲等的被折磨至死,刘节、吴宓、黄萱等的惨遭迫害35等等。如果我们再想一下陈先生晚年的际遇和他当年在〈王静安先生纪念碑碑铭〉中向往的“唯此独立之精 神,自由之思想,历千万祀,与天壤而同久,共三光而永光!”是多么的南辕北辙,难道我们还能不醒悟到诸如“闪现”“灵光”之类的话是多么的不着边际么?难 道我们还能不醒悟到那种想为陈先生、实际是为那个时代在政治上一争长短的“维护”是多么的没有意义么?

(二)曾经看到一篇文章,在说到陈先生在文革中遭受迫害时说,当时连党和国家领导人也未能幸免。原话已不能确记,但其中的“连”字给了我很深的印象。这个 话并没有错,当时国家主席也是死于非命的;但这个话终显得对陈先生的盖世才华和无匹的渊博没有足够的认识和尊重。陈先生的才华是不是像傅斯年说的“陈先生 的学问三百年来一人而已!”(前引陈哲三文)可另当别论,但陈先生的天才绝对是难得一显的,而“党和国家领导人”却是从来不缺的。我觉得正是在对陈先生的 认识和尊重上,海内外有大差别。海外对陈先生的评价大体如吴宓当年的名言:“合中西新旧各种学问而统论之,吾必以寅恪为全中国最博学之人。”36从陈先生 去世的悼念高潮到后来余英时的文章,不仅在学问上,而且在人格上对陈先生都是绝口称赞的。大陆当然不乏像不学这样仰慕陈先生学问和人格的人,可在稍带官方 色彩的场合,对陈先生的评价是有“分寸”的。比如《陈寅恪文集》的〈出版说明〉说陈先生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一个“较”字就和海外的界限分清 了。即使在说陈先生的“学术成就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之前,还要加一句限制“尚未摆脱传统士大夫思想的影响”。不要以为这是八十年代初的“时代局限”,后来 也没有多大改变。《辞海》1957年由毛泽东敕命修订后,成为大陆最有代表性的辞书,在其1989年版的《中国古代史分册》(本人亦妄忝为编辑)所收的二 十一位1949年后去世的史学家中,陈先生条的释文的篇幅不仅只略当郭沫若条的五分之一,而且是二十一条释文中最短的。陈先生的头衔(辞书术语叫“概括 语”)是“史学家”,郭沫若则还有“杰出”二字。郭沫若是一位社会活动家,他的“贡献”不止于学问领域,官方对他的褒扬不是或者说主要不是因为他的学术成 就,这不足为怪。但事涉学术,就应坚持学术标准(这里还用不着说所谓“学术良心”),如果在这点上坚守不住,而援和学术没有关系的强势意识形态来作为评价 标准,厚此薄彼,那就很可悲了。(我注意到《二十年》在叙述《再生缘》热等处有对郭沫若的微讽。余先生对郭沫若的学问人格多有否定,二十四岁即著有〈《十 批判书》与《先秦诸子系年》互校记〉,指出郭文的抄袭,令人难以置信而不得不信;近年他又提出郭治甲金之学是为了打倒胡适,其论似乎还未尽坚,去年《二十 一世纪》所刊一位台湾青年学者的商榷,私意还是有力的。)老同学虞云国允为拙刊9月号“上海学者专集”写一篇关于陈先生的文章,得告说题目套用《万历十五 年》的章名,叫“世间已无陈寅恪”。我在想,如果我们的社会对已有的陈寅恪都不能给予应有的认识和尊重,它还有什么资格再得到陈寅恪呢?

1996年7月25日

1 〈陈寅恪先生轶事及其著作〉,《谈陈寅恪》,台北,传记文学杂志社1978年再版,第95页。
2 〈国宝云亡〉,《谈陈寅恪》,第63页。
3 余英时〈大陆“陈寅恪热”的新收获〉,台北,《联合报》1996年7月1~2日副刊。
4 《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台北,时报文化出版事业有限公司,1984版,第44页。
5 《柳如是别传和国学研究》,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6~27页。
6 《学术研究》创刊号(广州,1978年)首次刊出《柳如是别传》〈缘起〉时编者按语。
7 三联书店,北京,1995版,第115页。如果确有“陈寅恪热”,此书为这一轮的热点。
8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188~189页。
9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89页。
10 余英时语,见《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第19页。
11《柳如是别传》,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10页。
12 《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第93~94页。
13 蒋天枢《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44页。
14 前引〈大陆“陈寅恪热”的新收获〉。
15 前引给余英时信。后在日文版《毕竟是书生》中亦提及。
16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112页。
17 《学术研究》1978年创刊号。
18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51页。
19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500页。
20 《谈陈寅恪》,第85页。
21 《陈寅恪先生论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特刊之三”,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1976年版,第1页。
22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500页。
23 《陈寅恪晚年诗文释证》,第155页。
24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209页。
25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108页。汪篯怎能这样对恩师以怨报德?《二十年》说汪的“某些人品道德,无不深深打上陈寅恪的烙印”(第99页),过于牵强。
26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501页。
27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501页。
28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500页。
29 〈陈寅恪师二三事〉,《谈陈寅恪》,第108页。
30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27页。
31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5页。
32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27页。
33 《陈寅恪诗集》,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63~64页。
34 《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第142页。
35 《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第474~475、481、480、485~490页。
36 《空轩诗话》,转引自《陈寅恪先生编年事辑》,第81页。

(原载日本《中国研究》1996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