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二月 10, 2007

意识形态与恐怖:一种新的政府形式

作者:汉娜•阿伦特 林骧华 译
  
我们在前面各章里反复强调,极权统治的手段不仅比较严厉,而且其极权主义形式与我们所知的其他政治压迫形式(例如专制政府、僭主暴政、独裁)有本质区别。凡是在它崛起执政的地方,它建立全新的政治制度,摧毁一个国家所有的社会、法律和政治传统。无论它的意识形态来自何种具体的民族传统或特殊的精神根源,极权主义政府总是将阶级转变成群众,撤换了政党制度(不是用一党制,而是用群众运动来替代政党制度)、将权力中心从军队转移到警察,建立一种公开走向宰制全世界的外交政策。目前的极权主义运动从一党制度中发展起来;每当这些制度变成了真正的极权主义,它们就开始按照价值观念与其他一切制度都完全不同的一种制度来运作,我们的传统法律、道德或常识中的功利主义范畴都不再能帮助我们处理其行动路线,对之作出判断或者预言。

如果说,从追溯历史和分析我们通常所谓的本世纪危机,可以发现极权主义的成分,那么结论就不可避免:这种危机并非来自外部的纯粹威胁,并非德国或俄国某种侵略性的外交政策的纯粹结果,它不会随着纳粹德国的垮台而消失,也不会随着斯大林之死而消失。甚至只有当极权主义成为陈迹时,我们这时代的真实困境才会显现其真正形式——尽管不一定是最残酷的形式。

正是根据这种思考才提出一个问题:极权主义政府诞生于这种危机同时表现出最清晰的征兆,它究竟是否一种权宜之计的安排,从暴政、专制和独裁的著名政治弹药库中借来了威吓方法、组织手段和暴力工具,它的存在是否只归因于各种传统政治力量——自由派或保守派,民族主义或社会主义,共和制或寡头制,独裁主义或民主主义——可悲的但或许是偶然的失败。或者是否相反地有一种叫做极权主义政府本质的东西,它是否具有自己的本质,可以与其他政府形式(例如自从古代哲学以来的西方思想已熟悉和认可的政府形式)相比较,像它们一样下定义。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全新的、史无前例的极权主义组织形式和行动路线必定依赖很少的几种基本经验之一,只要人生活在一起并且关注公共事务、这些经验就会产生。如果右一种基本经验在极权主义统治中找到了它的政治表现途径,那么,考虑到极权主义政府的创新形式,不管出于什么原由,这种经验以前必定从未用作一种政体的基础,它的一般情绪——尽管在其他每一个方面也可能是人们熟悉的——从来流行过,从未有指引过公共事务的处理方向。

如果我们从思想史的角度来思考,那么它似乎绝对是不可能的。因为人们经验过的政府形式一向很少;这些形式很早就被发现、希腊人对它们作了分类,它们早已存在很长的时间。假如我们应用这些发现(它们的基本思想尽管有许多不同,但是在从柏拉图到康德的2500(年以来并无变化),我们就立即会倾向于去解释极权主义是一种现代形式的暴政,是一个毫无法纪的管理形式,权力只归属于一人。一方面是滥用权力,不受法律节制,屈从于统治者的利益,敌视被统治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恐惧作为行动原则、统治者害怕人民,人民害怕统治者——这些在我们全部的传统中都是暴政的标志。

我们不说极权主义政府是史无前例的,我们也可以说,它探索了一种可能的选择,在政治学中,关于政府本质的一切定义都以此为基础,这种选择是在守法的和不守法的政府之间,在任意独断的和合法的权力之间的选择。一边是守法政府和合法权力,另一边是不守法的政府和恣意的权力,两者互属而不可分,这从来就毫无疑问。然而极权主义统治使我们面对一种完全不同的政府。它实际上蔑视一切成文法,甚至走极端到蔑视自己制定的法律(例如,最有名的例子是1936年的苏联宪法),或者并不关心是否要废除法律(例如纳粹政府从未废除魏玛宪法)。但是它的运作既非没有法律指导,亦非恣意行事,因为它宣布严格遵从自然法则和历史法则,而一切成文法都从这两者而来。

极权统治的畸形主张似乎是没有回应余地的,它不是“毫无法纪”而是诉诸威权之源泉(积极的法律从中获致最终的合法性);它不是恣意妄为,而是比以前的任何政府形式更服从这种超人类的力量;它也不是使权力从属于一个人的利益,而是随时准备牺牲每一个人的重大直接利益,来执行它认定的历史法则和自然法则。它之蔑视积极的法律,宣称这是一种更高形式的合法性,因为它出自法律之源,那么就可以踢开小小的法律。极权主义的法律性(lawfulness)是假装发现了一条在地球上建立公正统治的道路——这是成文法承认永远不可能达到的法律性。法律性与正义之间的落差不可能泯除,因为正确与错误的标准(成文法以此为自己的权威根据)——“自然法则”统治整个宇宙,或者在人类历史中揭示神的律法,或者以习俗和传统表达一切人共同情感的法则——必然是普遍的,必须对无数的、无法预计的案件都有效,所以每一个具体的个别案件有许多不重复的情况.因而多少会避开普遍标准的适用。

极权主义之法律性是蔑视合法性(legality),假装建立地球上的直接法治,执行历史法则或自然法则,而不落实到个人行为的正确与错误标准。它不麻烦地针对人的行为而直接将法律运用到人类。假如恰当地执行,那么自然法则或历史法则就能制造人类作为它的最终产物;而这种可能性存在于一切极权主义政府统治全世界的要求背后、极权主义政策宣称要将人类物种转变成一种积极的、永不失败的法律载体(carrier of law),否则人就只会消极地、不情愿地服从法律。如果说,极权主义国家与文明世界之间的联系由于极权主义政权的巨大罪行而中断,那么也可以说,这种罪行不应归咎于简单的侵略性、冷酷无情、战争和阴险,而应该归咎于有意识地打破组成如西塞罗所谓“民族”的“共识法规”(consensus inris),而且只要国际法继续作为国际关系的基石,哪怕是在战争条件下,它已在现代构建了文明世界。道德审判和法律惩治预设这种基本的容认(consent);正因为罪犯参加了“共识法规”,所以他才能被审判,甚至连上帝启示的法规也能在人际中产生作用,只要他们听从和赞同它。

在这一点上,极权主义的法律概念和其他各种法律概念之间的基本差异就显现了。极权主义政策并不用一套法律来取代另一套法律,并不建立它自己的“共识法规”,并不用一次革命来创造一种新形式的法律、它蔑视一切法律,甚至包括它自己的成文法,这意味着它相信自己能够不要任何“共识法规”而行事,并且仍然不使自己落人毫无法纪、恣意妄为和恐惧的专制暴君状态。它可以不需要“共识法则”而行事,因为它保证使执法不受行动和人的意志束缚;它也保证大地上的公正,因为它宣称要使人类自身成为法律的化身。

人与法律的一致性似乎取消了法律与公正之间的差异(这种差异自从古代以来就困扰着法学思想),这种一致性也根本不同于自然法则或良知的呼声(自然或神性作为权威之源或者上帝的命令,会在人身上宣布它们的权威性)。这绝不会使人成为法律的活的化身,而相反仍然有别于作为要求赞同和服从的权威之人。自然或神性作为成文法之权威源,这一点曾被认为是永恒的;成文法根据环境变化,而且是可变的,但是与人的变化正迅速的行动相比,成文法具有相对的持久性;成文法的持久性产生于它们永远存在的权威来源。所以,成文法旨在针对人的永恒变化运动,作为一个稳定因素。

在解释极权主义时,一切法律都变成了运动的法律。 当纳粹谈论自然法则,当布尔什维克谈论历史法则时,自然或历史都不再是尘世人的行动之稳定的权威来源;它们本身成了运动。纳粹相信种族法则是自然法则在人身上的表现,其背后是达尔文关于人是一种自然发展的产物的观念,认为自然发展并不一定停止于人类的目前种类;布尔什维克相信阶级斗争是历史法则的表现,其背后是马克思关于社会是巨大的历史运动的产物的观念,历史运动根据它自身的运动规律的奔向历史时代的终结,到那时消除自身。

常常有人指出马克思的历史学方法与达尔文的自然研究方法之间的区别,一般都正确地倾向于马克思的方法。这一点会使我们忘记马克思对达尔文理论积极的兴趣;恩格斯在想到马克思学术上的伟大成就时,称他为“历史学界的达尔文”。如果不是考虑这两个人的实际成就,而是考虑这两个人的基本哲学,就会发觉历史运动和自然运动最终是一回事。达尔文将发展的观念引进对自然的研究,他坚持认为,至少在生物界,自然运动不是循环的,而是始终循着一条直线前进,朝向一个无限前进的方向运动,这意味着自然本身被归入历史,自然生命被当做历史来考虑了。适者生存的“自然” 法则正如历史法则,可以用于种族主义,也可以用于马克思的法则:最先进的阶级才能生存。另外,马克思所说的阶级斗争是历史的动力,只不过是生产力发展的外化表现,而生产力却源自人的“劳动力”。根据马克思的说法,劳动不是一种历史力量,而是一种生物自然力量——通过人的“自然新陈代谢”而释放出来,人依靠“自然新陈代谢”而保存他的个人生命,复制物种。恩格斯很清楚地看到这两个人的基本信念的密切关系,因为他理解关于发展的观念在这两种理论中所产生的决定性作用。在19世纪中期,知识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包括拒绝看待或接受任何事物的“本身所是”概念,一致解释每一种事物都只是进一步发展之前的一个阶段。这种发展的动力究竟称作自然还是历史,相对地说来是次要的。在这些意识形态中,“法国”(law)一词本身含义改变了:原先将它看做一种稳定性架构的表现,人的行动和运动在其中发生,现在却看做是运动本身的表现。

极权主义政治开始遵循意识形态的秘诀,揭露了这些运动的真正性质,清楚地显示出这个过程永远不会结束。如果说,自然法则是消灭一切有害的和不适宜生存的事物,那么假如不能发现有害的和不适宜生存的新种类,就会意味着自然本身的终结。如果说,历史法则是阶级斗争中某些阶级会“萎缩消失”,那么如果初步的新阶级并未形成,不能反过来在极权主义统治者手中“萎缩消失”,就意味着人类历史到了末日。换言之极权主义运动借以夺取和行使权力的屠杀法则如果能成功地使全人类服从于它的统治,那么就会继续成为运动的法则。

根据我们的理解,合法的政府是一种政体,需要成文法在其中解释和实现永远不变的自然法则(ius naturale),或者上帝的永恒戒律,成为正确或错误的衡量标准。只有根据这些标准,根据每一个国家的成文法本体,才能从政治上实现自然法则或上帝的戒律。在极权主义政府的政体中,成文法的位置被极权恐怖占据,极权恐怖旨在将历史运动或自然运动的法则变为现实。正如成文法(虽然它们界定侵越范围)独立于自然和历史之外——任何社会用即使没有犯罪现象,也不意味着法律是多余的,相反,这意味着法律的最完美统治——极权主义政府的恐怖也不再是一种纯粹压迫反对派的手段,尽管它还用于这种目的。当极权独立于一切反对派之外时,恐怖(torror)变成了全面(total);当谁也不阻挡它的道路时,它就是最高统治。如果守法是非暴政体制的本质,而不守法是暴政的本质,那么恐怖就是极权主义统治的实质。

恐怖即运动法则的现实化。它的主要目的是使自然力量或历史力量有可能自由地急行穿过人类,不落后于任何自发的人类行动、恐怖本身寻求“稳定”的人,以便解放自然力量或历史力量。正是这种运动别选出了人类的敌人,恐怖针对他们而发作,不允许反对或同情之类的自由行动去干涉历史或自然,阶级或种族清除其“客观敌人”的工作。有罪和无罪变成了毫无意义的概念;“有罪”就是阻挡对“劣等种族”、对“不适宜生存”的个人、对“垂死阶级和没落民族”进行审判的自然进程或历史进程。恐怖执行这些审判,在其法庭前,一切有关的人主观上都是无罪的:被杀者并没有做任何反对这个制度的事情,杀人老并非真正谋杀,而是执行某种更高法庭宣判的死刑命令。统治者并不自称公正或聪明,而只是执行历史的或自然的法则;他们并不运用法则,而只是根据内在法则进行一场运动。假如法律就是某种超人类力量——自然或历史——的运动法则,那么恐怖便是守法的。

恐怖即执行运动法则,运动的最终目的不是人的福利或一个人的利益,而是建设人类,为了物种而清除个人,为了“整体” 而牺牲“部分”。自然或历史的超人类力量有其自身的开端和终结,因此只有用新的开端和每一个个人实际生命的终结才能阻挠这种力量。

立宪政府的成文法是为了在人际设置界线,建立沟通渠道,因为人际社会由于新成员的出生加入而不断受到威胁。随着每一个新生儿的出生,对于世界来说是产生了一个新的开端,一个潜在的新世界开始形成。法律的稳定性对应于人类一切事务的恒常运动,人的生生死死使这种运动绝不停止。法律对每一个新的开端设置障碍,同时也保证它的运动自由,这种自由是其种全新的、无法预言的事物的潜在力量;成文法的界限说明人的政治存在,如同记忆说明他的历史存在;它们保证一个共同世界的预先存在,某种连续的实在,它超越每一代人的生命跨度,吸收一切新的起源并由它们来滋养。

全面恐怖很容易被误解为暴政的征兆,因为极权主义政府在它的最初阶段必然表现得像暴政,消除人为的法律界线。但是极权恐怖之后并无恣意的无法律现象,没有出于某种任意的意志而发怒,或者为了一个人的专制权力而反对一切人,更不是为了一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它在个人之间替界线和沟通渠道换上了一条铁带,将他们紧紧联结在一起,似乎他们的多元现象已经消失,变成了大方向中的一个人一样。撤除人际法律的藩篱——例如专制暴政所做的那样——意味着夺走人的自由,摧毁作为一种活生生的政治现实的自由;因为由法律圈围出来的人际空间,是自由的生活空间。极权恐怖利用这种旧的暴政工具,同时也摧毁了暴政留下的恐惧和怀疑的毫无法则、毫无阻隔的荒野。这块荒野无疑不再是一种自由的生活空间,但是它仍然为它的居民提供了由恐惧引导的运动和满心狐疑地行动的空间。

极权恐怖用迫使人们互相反对的方法来摧毁他们之间的空间;与它在铁带之中的条件相比,即使是暴政的荒野,只要它仍然是某种空间,它就会显得好像是自由的一种保证。极权主义政府并不只是剥夺自由权利或废除真正的自由;在我们的有限知识中,它也未能成功地从人们心目中抹去对自由的热爱。它在一切自由中摧毁了一种重大的先决条件,即是活动的能力(capacity of motion),这种能力没有空间即不能存在。

极权恐怖这种极权主义政府的本质的存在,既不赞同人也不反对人。它假设是提供自然力量或历史力量的,以那无与伦比的工具加速运动进行。这种运动根据它自身的法则开始运作,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不会停滞不前;它的力量最终总会比由行动和人的意志产生的最强的力量更有力。但是它可能减慢速度,而且几乎不可避免地已被人的自由减缓了,甚至连极权主义统治者也不能否定自由,因为这种自由——他们以为是不恰当的。任意妄为的——与一种事实相符,即人的出生使每一个人成为一种新的开端,在某种意义上使世界开始更新。从极权主义的观点来看,人的出生与死亡这种事实只能被看做一种令人烦恼的对更高力量的干涉。因此,恐怖作为自然运动或历史运动的顺从奴仆,必须在运动过程中清除具体意义上的自由,也清除自由的源泉,自由的源泉随着人的出生而获得,并且处在他创造一个新开端的能力之中。恐怖摧毁人的多元性,从多中选一,使他那种永不失败的意志产生作用,似乎他自己就是自然进程或自然进程的一个组成部分,一种被发现来解放历史力量和自然力量的手段,而且加快那由他们自己永远不可能达到的速度。从实际角度来说,这意味着恐怖当场执行自然对“不适宜生存”的种族或个人、历史对“垂死阶级”宣判的死刑,根本不等待自然或历史本身比较缓慢和较少效果的进程。

根据这种观念,凡在政府本质变成活动(motion)的地方,一种很古老的政治思想问题似乎找到了一种答案,类似于一种早已被注意到能解决合法性和正义之间的差异的答案。假如政府的本质定义为守法,假如能够明白,法律是人类公共事务中的稳定力是(自从柏拉图在他的《法律篇》里向大神宙斯祈求以来便一直如此),那么就产生了政体的运动及其公民之行动的问题。为法律性行动设定了界限,但是并不激发行动;法律在自由社会里的伟大性(同时也是错综复杂)在于它们只说人不应该做什么,从来不说人应该做什么。如果一种政体的必要运动的本质——同样自从柏拉图以来——一向根据它的永久性来定义,那么就永远不可能发现这种本质。衡量一个政府的优点的明确标准之一是它的延续性。根据孟德斯鸠的看法,暴政的坏处之最高证明是它们能从内部被摧毁,会自己衰落,而其他政府是从外部环境被摧毁的。所以,我们历来需要的关于政府的定义是孟德斯鸠所说的“行动的原则”,这在各种政府中是不同的,会同样激励政府和公民对待公共活动,它用作一种判断一切公共事务活动的标准,超越了纯粹消极的守法标准。根据孟德斯鸠的看法,这类指导原则和行动标准是君主政治的光荣、共和政体的优点、暴政的恐惧。

在完全极权主义的政府里,所有的人都变成了“一个人”所有的行动都旨在加速自然运动或历史运动,每一项行为都是在执行自然或历史早已宣判的死刑,也就是说,在可以完全依赖恐怖来保持运动的经常性的条件下,根本不需要与其本质相分离的行动原则。然而,只要极权主义统治还没有征服全世界,还没有用恐怖来使每一个单个的人成为统一的人类之一部分,那么,无法完全实现的不是行动,而是活动。正如立宪政府的守法不足以激励和引导人的行动一样,极权主义政府的恐怖也不足以激励和引导人类行为。

在目前条件下,极权主义统治仍然和其他形式的政府一样,在公共事务中都需要有一种对它的公民的行为指导,它不需要、甚至也不能够利用一种严格意义上的行动原则,因为它恰恰会消除人的行动能力。在极权恐怖的条件下,甚至连恐惧(fear)也不再能用作一种如何行事的忠告,因为恐怖在挑选受害者时并不涉及个人的行动或思想,完全根据自然进程或历史进程的客观需要。在极权主义条件下,恐惧或许比以前任何时候都更普遍存在;但是,当恐惧引导的行动不再有助于避免人所害怕的危险时,恐惧就失去了它的实际用处。同情政权或支持政权的情形也是如此;因为极权恐惧不仅根据客观标准来选择受害者;它在选择执行者时,也尽可能不顾其信念和同情。自从苏俄及其卫星国的大整肃以来,一直不断地在清除作为行动之动机的信念。极权主义教育的目的从来就不是培植信念,而是破坏形成信念的能力。希姆莱在组织工作方面的最大发明是在挑选党卫军成员的制度中采用纯粹客观的标准;他只看照片,根据纯粹种族的标准选人。自然本身不仅决定谁该被清除,也决定谁应该被训练成杀人者。

一个政体不再使用恐怖作为威吓手段,而它的本质就是恐怖,要使这个政体开始运动的话,没有哪一种来自人类行动范围的行为指导原则--例如美德、荣誉、恐惧--是必要的和有用的。相反,它在公共事务中采用一种全新的原则,完全不用人类的行动意志,又渴求洞悉运动的法则,根据这种法则,恐怖产生了作用,所以使一切个人命运全取决于恐怖。

极权主义国家的居民完全被扔进和受制于自然过程或历史过程,这是为了加速它的运动;于是根据它的内在法则,他们只能做杀人者或者被害者。这个过程可以决定谁可以在今天做杀人者,清除种族与个人、垂死阶级的成员和没落民族,而明天他们自己也成为牺牲品。极权统治在指导它的臣民的行为时,所需要的是只是准备将每一个人同等地归人杀人者角色和被害者用色。这种两面的准备,取代了行动原则的,是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即令信奉者满意的,可以解释一切事物和所发生的一切现象的各种主义,它们的解释方法是从一个简单的前提出发来推论--是一种非常新近的现象,许多年来,它在政治生活中只扮演了一种无足轻重的角色。我们只有凭后见之明,才能从中发现某些使它们对于极权主义统治十分有用的因素。(在希特勒和斯大林之前,意识形态的巨大政治潜力还未被发现过。)

各种意识形态都以它们的科学特性而闻名:它们将科学方法和相关的哲学结果结合起来,伪装成科学哲学。“意识形态”这个词似乎意指一种观念可以变成一门科学的题材,正如各种动物是动物学(zoology)的题材一样,意识形态(ideology)也有一个附尾字logy,所指的正是logoi,一门“逻辑知识”,关于其题材的科学陈述。如果真是这样,那么一种意识形态事实上就会变成一门伪科学和一门伪哲学,在同时跨越了科学和哲学两者的界限。例如,自然神论(deism)就此会变成意识形态,它研究关于神的观念与此相关的是哲学。而它又以神学(theology)的科学方式出现,其中上帝是一种启示的实在。(如果神学不以启示作为既定的实在,而只是将上帝当做一种观念,那么神学就会像动物学一样疯狂,不再确定各种动物是否有肉体的、可触及的存在。)然而我们知道,这只是部分真理。自然神论虽然否定神的启示,但是并不简单地将只是一种“观念”(idea)的上帝处理成“科学的”陈述,而是为了解释世界的进程而利用上帝这个观念。各种主义中的“观念”--种族主义中的种族,自然神论中的上帝,等等--从不构成各种意识形态中的题材,而logy这一附尾字,也从不简单地指一个“科学的”陈述。

根据“意识形态”的原词含义,它是一种观念的逻辑。它的题材是历史,从“观念”的角度运用这种主题材料的结果,不是关于某种事物“足什么”的一套陈述,而是展开一个经常变化的过程。意识形态对待事件的过程的态度,是将它们看作应该遵循它的“观念”所揭示的逻辑“法则”。各种意识形态都伪装知道整个历史过程的各种秘密——过去的秘密,现在的缠结.将来的无法预测--其原因是各自观念中内在的逻辑。

各种意识形态和存在的奇迹从来不感兴趣。它们关注的是历史,关注生成与毁灭、文化的兴衰,甚至试图用某种“自然法则”来解释历史。种族主义中的“种族”一词并不意指将人类各种族当做一个科学探索领域的任何真正兴趣,而是指将历史运动解释为一种连贯过程的“观念”。

一种意识形态的“观念”既不是柏拉图所说的集思维的眼睛把握的永恒本质,也不是康德所说的理性规范原则(regulative principle of reason),而是一种解释工具。对于一种意识形态来说,历史并不显示为一种观念(这里指的是将历史看作某种超越历史运动的理想的永恒状态下从属的一个分类),而是某种可以用观念来估算的事物、使这种“ 观念”适合于这种新角色的是它自身的“逻辑”,它是“观念”本身引起的运动,无须外界因素使它启动。种族主义因此是相信种族观念有内在运动,正如自然神论是相信上帝的观念有内在运动一样。

历史运动和这种观念的逻辑过程被假设是互相对应的,所以无论发生什么,都是根据一种“观念”的逻辑发生的。但是,在逻辑领域里,惟一可能的运动是从一个前提出发的推论过程。一旦一种意识形态掌握了辩证逻辑,其原理也是相同的,辩证逻辑的过程是从命题(thesis)通过反题(antithesis)走向合(synthesis),随即又变成下一步辩证运动的命题;第一个命题变成前提,它在意识形态的解释中的有利之处是,这种辩证手法可以将实际矛盾解释为一种一致的、连贯的运动的各个阶段。

一旦逻辑作为一种思想运动(movement of thought)——而不是作为对思维的必要特制——应用于一种观念,这种观念就转变成一种前提。意识形态的世界从事这一类逻辑推理,早在它出于极权主义之因而变得富有成果之前就开始了。纯粹否定性的逻辑强制(禁止矛盾)变得“多产”,以至于能开始一整套思想路线,压制思想,用单一的辩论来得出结论。这种辩论过程既不会被新观念(它会变成另一个前提而得出完全不同的结果)打断,也不会由新经验打断。各种意识形态一向假定,用一种观念便足以解释从前提发展出来一切事物,经验不能说明任何事物,因为对一切事物的理解都在这种逻辑推论的连贯过程中。在从整体上解释一种意识形态及其世界观(Weltanschauung)时交换必要的哲学思想,其危险主要并不在于冒跌入通常庸俗的、非批判性的假设之险,而是将人能力中的内在自由换成简单的逻辑外衣,人以此可以几近粗暴地强迫自己,就像他被某种外部力量强迫一样。

19世纪的世界观与各种意识形态本身都不是极权主义的,虽然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在20世纪变成了主要的意识形态,但是它们在原则上并不比其他各种意识形态“更极权主义”;极权主义之发生,原因是它们原先根据的经验成分--各种族之间争夺世界统治权,各国内部的各阶级争夺政权的阶级斗争--在政治上比其他各种意识形态所根据的经验成分更重要、在这个意义上,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对其他各种主义的胜利,在极权主义运动抓住这两种意识形态之前就已经决定了。另一方面,一切意识形态都包含了极权主义成分,但是这些成分只有在极权主义运动中才充分发展,因此这一情况造成了一种欺骗性的印象,好像只有种族主义和共产主义才是极权主义性质的。而事实是,一切意识形态的真实本性只有在它们扮演极权统治工具的角色时才暴露出来。从这一方面可以看到,对于一切意识形态思想来说,有三种具体的极权主义因素显得很奇特。

第一,各种意识形态在宣布它们的总体解释时,倾向于解释的并非“是什么”,而是“变成什么”,凡生者皆死。它们在一切情况下都只关心运动因素,即只关心历史这个词中的通常含义。各种意识形态总是倾向于历史,即使当它(例如种族主义)表面上从自然这个逻辑前提开始,情况亦如此;自然在这里只用于解释历史事件,并将它们降低到自然问题。宣称从总体上解释,许诺解释历史上发生的一切事情,对过去作总体解释,提供关于现在的总体知识,以及对未来作作可靠预言。

第二,根据这种能力,意识形态思想变得独立于一切经验,它从这些经验中学不到任何新的东西,即使它刚刚发生过。于是,意识形态思想摆脱了我们凭五官感知的现实,认为有一种“更真实”的现实隐匿在一切可感知事物的背后,从这个隐匿的地方来控制事物,并且要求有一种第六感,使我们能意识到它。第六感正是意识形态提供的,教育机构提供特别的意识形态灌输,教育机构的设立也完全出于这个目的,在纳粹的奥登斯堡里或在共产国际和布尔什维克情报局里训练“政治军人”。极权主义运动的宣传也用于将思想从经验和现实中解放;它总是设法在每一桩公开、可见的事件中塞进秘密含义,怀疑每一种公开政治活动背后都有秘密意图。一旦运动取得权力,他们就着手根据自己的意识形态主张来改变现实。阴谋的概念取代了敌意,这就产生了一种心态,使现实--真实的敌视或真实的友谊--不再凭本来面目被体验和理解,而是自动地假设有别的含义。

第三,既然意识形态无力改变现实,那么它们从经验之下达到思想解放就必然通过某些方法来显示。意识形态思维将事实都组织进一种绝对逻辑过程,这种逻辑过程从公理上接受的前提开始,从中推论一切事物;也就是说,它展开的那种连续性在现实范围里根本不存在。推论可以从逻辑角度或辩证角度展开;在这两种情况中,它都涉及一种连贯一致的论证过程,因为这种论证是根据过程来思考的,假定它能够理解超人类运动、自然过程或历史过程。理解是靠心智的模仿来达到的,无论是逻辑思维还是辩证思维,模仿的是“科学地”建立的运动法则,通过模仿过程使理解整合起来。意识形态的论证一向是一种逻辑推论,对应于前面提及的两种意识形态因素--运动的因素和从现实与经验中解放出来的因素--首先因为它的思想运动并不产生于经验,而是自我产生的,其次,因为它将取自经验的现实中惟一要点转变成一个公理的前提,从此以后就使论证过程完全脱离进一步的经验。一旦确定了它的前提和它的出发点,经验就不再干涉意识形态思维,它也不能由现实来教导。

极权主义统治者用来将他们各自的意识形态转变为武器的手法(它可以迫使他进人恐怖运动)欺人耳目地简单而且不显眼:他们极其认真地采用这些手法,将它们因为自己的最高天才--冷冰冰的推理(希特勒语)和“辩证法的无情规律”--着手驱使意识形态的含意进人逻辑上连贯一致的极端,在旁观者看来,这简直“原始”到荒谬的地步:一个“垂死的阶级”包括该死的人:“不适宜生存的种族”应该被消灭。谁若同意有“垂死的阶级”这一种东西存在,但是不得出应该杀死它们的成员的结论,或者同意生存权与种族有关、却又不得出杀光“不适宜的种族”的结论,那么很明显地不是愚蠢就是胆怯。这种严格的逻辑性作为行动的指导,渗透到极权主义运动和极权主义政府的整个结构。希特勒和斯大林虽然并没有为他们的运动的观念和宣传口号增加任何一种新思想,但是仅凭上述原因,就应该认为他们是最重要的意识形态专家。

这些新的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专家与他们的先驱者之间的区别是,吸引他们的首先不是意识形态的“观念”--阶级斗争与对工人的剥削,或种族斗争与关心日耳曼民族--而是从中可以发展的逻辑过程。根据斯大林的说法,不是观念,也不是预言,而是“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完全征服了(列宁的)听众”。马克思认为,当观念抓住了群众时,就产生了力量;发现力量,不是为了用于观念,而是为了用于它的逻辑过程“好像一种强有力的触角从四面八方抓住你,你好像被老虎钳夹紧了,你无力逃脱;你要么投降,要么下决心彻底输尽。”只有当实现极权主义的主张--实现无阶级社会,或成为主人种族--到了紧要关头时,这种力量才显示出来。在实现的过程中,意识形态为了吸引群众而赖以为基础的原初实质问题--剥削工人, 或德国的民族抱负--慢地失去了,好像已被过程本身吞噬;正是根据“冷冰冰的推理”和“不可抗拒的逻辑力量”,工人们在布尔什维克统治下甚至失去了过去在沙皇压迫下都能准许的那些权利,德国民众蒙受战争苦难,这场战争根本不考虑日耳曼民族生存的最低需要。正是在意识形态政治的本质中--不是为了自我利益或渴望权力而产生背叛--意识形态的真正内容(工人阶级或日耳曼民族)原先引起了“观念”(阶级斗争是历史法则,或种族斗争是自然法则)现在却被用来执行观念的逻辑吞噬了。

极权主义要求取代孟德斯鸠的行动原则,但是制造受害者和杀人者的却不是意识形态本身--种族主义或辩证唯物主义--而是它的内在逻辑性。在这一方面 希特勒像斯大林一样,非常喜欢那种最有说服力的论证;你若不说B和C等等,一直说到无数字母的末尾,你就不能说A。在这里,逻辑性的强制力量看来有其根源;它产生于我们对自相矛盾的恐惧。布尔什维克的整肃成功地使它的受害者坦白他们从未犯过的罪行,在这个程度上,它主要依靠这种基本恐惧.并且争辩如下:我们都同意一个前提,即历史就是阶级斗争,也同意党在从事阶级斗争中的角色、所以你知道,从历史角度来说.党是永远正确的。(托洛茨基说:“我们只有和党在一起,并且依靠党,才会正确,因为历史提供的惟一正确道路就是这样。”)在这个历史时刻,根据历史法则,一定会犯某些罪,而党知道历史法则,必须惩罚之。至于这些罪行,党需要罪犯;也许是党知道罪行,但是不知道谁是罪人;比清楚地知道谁是罪犯更重要的是惩治罪行,因为倘若没有这种惩罚,历史就不会进步,而只能在它的过程中倒退。所以,你要么是犯了罪,要么响应党的召唤,去扮演罪犯的角色--在这两种情况下,你都在客观上变成了党的敌人。如果你不坦白,你就不再能通过党来推动历史,就变成了真正的敌人。这种论证的强制力量是:如果你拒绝你就自相矛盾,由于这种自相矛盾,就使你的整个生命毫无意义;你说的A,透过它逻辑地产生的B和C,主宰了你的整个生命。

极权统治者依靠强迫力(compulsion),使我们能够强迫自己,为了有限动员那些统治者仍然需要的群众;这种内在的强迫力是逻辑性的暴政(tyranny of logicality),除了人开价创造新事物的伟大能力之外,任何东西都不能和它对抗。逻辑性的暴政开始于思维服从逻辑这一个永不终止的过程, 依靠这个过程,产生他的思想。由于这种服从,在他向外在的暴君低头,放弃他的行动自由时,也放弃了自己的内心自由。自由作为人的一种内在能力、与他开始做人的能力是一致的.正如自由作为一种政治现实,与人际活动的空间一致。逻辑和有说服力的推论无法控制事物的开始,因为逻辑之链是以前提的形式,假设了开端、就像需要恐怖,以免每一个新人的诞生会产生一个新的开端,提高他在世界上的声音,逻辑性的自我强制力量也必须动员起来,以免有人会开始思考--思考作为人类一切活动中最自由、最纯粹的行动,恰恰是推论的强迫性过程的反面。极权主义政府只有在这种程度上才能太平;它能发动人自己的意志力量,以便迫使他进入历史或自然的巨大运动,这种运动很可能利用人类作为它的材料,而根本不知生与死为何物。

极权恐怖的强制力量用它的铁掌,迫使孤立的人组成的群众集合起来,并且在一个对于他们而言已变成荒野的世界里支持他们,而另一方面。逻辑推论的自我强制力量使每一个个体在他独自的孤立状态中反对一切他人。又相互对应,相互需要,目的是启动恐怖统治的运动,并且使它不停地运动。正如恐怖(即使在极权之前还仅仅是暴政形式)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逻辑思维的自我强制破坏了和现实的一切关系。当人们与同伴们失去接触,也和周围的现实失去接触时,极权恐怖的准备工作就完成了;因为在失去这些接触的同时,人们也失去了经验和思想的能力。极权主义统治的理想主体不是忠诚的纳粹或忠诚的共产党人,而是民众对于他们来说,事实与虚构(即经验的真实)之间的区别,真与伪(即思想的标准)之间的区别已不复存在。

我们在做这些考虑的一开始提出的问题,以及我们现在回来讨论的问题,就是在人们的共同生在中,什么样的基本经验渗透进了一种政府形式,这种政府的本质是恐怖,它的行动原则是意识形态的逻辑性。很明显,在先前各种形式的政治统治中,从未使用过这种组合。还有,它所倚仗的基本经验必定是人类经验和人们熟悉的经验,因为在一切政体中,即使这种最“有创造性的”政体也是由人发明的,多少回应了人的需要。

我们经常观察到,恐怖只有对那些相互隔离孤立的人才能实施绝对统治,所以,一切专政政府主要关注的事情之一就是造成这种孤立。孤立会成为恐怖的开端;它当然是恐怖的最肥沃土壤;它总是恐怖的结果。这种孤立本身就是极权主义的前兆;它的标志是无能,在这个范围内,力量总是来自于人的共同行动,即“一致行动”(acting in concert)(伯克语);根据定义,孤立的人是无力的。

孤立(isolation)和无能(impotence),亦即根本没有行动能力,一向是暴政的特点。人与人的政治接触在专制政府之下被切断了,人类的行动能力和力量落空了。但是,并非人际一切联系都被切断,并非一切人类能力都被摧毁。私人生活的整个领域,以及经验能力、建造能力、思想能力都还未触动。我们知道,极权恐怖的铁掌不留这种私人生活的空间,极权主义逻辑的自我强制摧毁了人的经验能力和思想能力,正如它当然摧毁了人的行动能力一样。

在政治领域,我们所说的孤立是指社会交往方面的孤独。孤立与孤独(loneliness)不一样。我可以是孤立的——处于我无法行动的情景,因为谁也不会与我共同行动--但是不孤独;我也可以是孤独的--处于我作为一个人而感到自己被所有的人类同伴遗弃的情景——但是不孤立。孤立是一种人被驱入的绝境,他们的政治生活、他们追求一种共同目的的共同行动都被摧毁。然而孤立(尽管会摧毁力量和行动能力)不仅未影响人的所谓生产性活动(productive activities),而且也是这种活动所必需的。人只要他是一个制作工具的人(homo faber)就会倾向于使自己孤立,暂时离开政治范围。制造(fabrication;poiesis,指制作物品),一方面与行动(action;praxis)有区别,另一方面与单纯的劳动有区别,总是在某种脱离共同关注的孤立状态下进行,无论其结果是一件工艺品还是一件艺术品。人在孤立中仍然与作为人类建制的世界保持接触;只有当最基本形式的人类创造活动(人在共同世界里增加自己的某种东西的能力)被摧毁了,孤立才变得令人完全无法忍受。当一个世界的主要价值受劳动支配,一切人类活动都被转变成劳动时,才会发生这种情形。在这种条件下 只有纯粹的劳动努力(即努力保持生命)被抛弃,而人与作为人类建制的世界的关系也被打破。在政治行动方面失去地位的孤立的人也会被物的世界抛弃,其前提是他不再被看做是制作工具的人,而被看做是劳动的动物(animal laborans),他的必要的“自然新陈代谢”与任何人无关,孤立因此就变成了孤独。以孤立为基础的暴政一般不触及人的生产能力;但是,对“劳动者”的暴政(例如古代对奴隶的统治)会自动地成为对孤独(而不仅仅是对孤立)的人的统治,而且倾向于变成极权主义。

孤立只涉及生活的政治方面,而孤独涉及整体的人类生活。极权主义政府像一切暴政一样,不摧毁公共生活,亦即假如不用使人孤立的方法来摧毁人的政治能力。就无法存在。但是,极权统治作为一种政府形式是不同于以往的,因为它不满足于这种孤立,并且要摧毁私人生活。它的自身基础是孤独,是根本不属于世界的经验,这是人类经验中最彻底、用绝望的一种。

孤独是恐怖的共同基础,是极权政府的实质,而对于意识形态与逻辑性(即准备它的杀人者和受害者)来说,与无根和成为多余的情境紧密相关;自从工业革命开始以来,这已成为对现代群众的诅咒;而在19世纪末,随着帝国主义的兴起,它变得更加尖锐;在我们这个时代,却成了政治制度和社会传统的崩溃。无根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立足之地,不受别人的承认和保障;成为多余者意味着根本不属于这个世界。无根可出成为变成多余者的先决条件,正如孤立可以(但并不一定)成为孤独的先决条件一样、孤独自身并不考虑其最近的历史原因与它在政治中的新作用,它同时与人类的基本要求相反,也与每一个人生活的根本经验之一相反。即使是物质与感官的世界的经验,也取决于我同其他人的接触,取决于我们的共同感觉(common sense),共同感觉规范并控制其他一切感觉,若无共同感觉,我们每一个人都会被封闭在自己特殊的感觉资料中,而这种感觉资料自身是不可靠的。正因为我们有共同感觉,正因为不是一个人,而是许多人生活在地球上,我们才能相信自己的直接感觉经验。然而,我们必须提醒自己,终有一天,我们将不得不离开这个共同世界,而它却一如既往地存在,为了实现孤独状态这种被一切事物和每一个人抛弃的经验,相对于其同世界的继续存在而言,我们都是多余者。

孤独不是孤寂(solitude)。孤寂要求独处,而孤独却在和其他人在一起时因明显地显示出来。除了几句离题的话之外——通常包装着一种吊诡的气氛。例如古图(Cato)的话:“他从来没有比他独处时更少孤独”,或者说,“他从来没有比他在孤寂中更少孤独”——似乎希腊血统被解放的奴隶哲学家埃皮克提图(Epictetus)首先区别孤独和孤寂。从某种方面来看,他的发现是很偶然的,他的主要兴趣既不是孤寂,也不是孤独,而是独处,其义为绝对独立。埃皮克提图认为(《论文集》[Dissertations],第3卷,第13章),孤独的人发现他被其他人包围,他和他们无法建立联系,也不知究竟与谁敌对。孤寂的人却相反,他是孤独的,因此“可以自顾自”,因为人有能力“自言自语”。换言之,在孤寂中, 我和“自我”(self)共处,因此合二为一,而在孤独中,我实际上是被众人抛弃的一个人。严格说来,一切思维都在孤寂中进行,是我与自己的对话;但是这种合二而一的对话并不失去与我的同类伙伴世界的接触。因为他们在自我中表现出来,我和这个自我进行思想的对话。孤寂的问题是,这种合二为一需要他者,以便再度变成一个人:一个不可改变的个体,他的身份从来不会与其他任何一个人的身份搞错。为了确认我的身份,我完全依靠其他人;正是对孤寂者的同伴情谊这种伟大的救世恩惠使他们重新变成“整体”,使他们免于进行其身份暧昧不明的思想对话,恢复了使他们用一个不可改变的个人的单独声音说话的身份。

孤寂可以变为孤独;这发生于我完全靠自己来抛弃自我之时。孤寂的人永远处于变成孤独的危险之中,他们不再发现同伴情谊的拯救恩惠可以使他们免于两重性、暧昧和怀疑。从历史角度来看,似乎这种危险变得巨大到足以引起别人注意,仅在19世纪的历史中才有记录。它清楚地显示出,当哲学家们(只有对他们来说,孤寂才是一种生活方式和工作条件)不再满足于“哲学只是为少数人的”,开始说出,没有人能“理解”他们。在这一方面,最典型的轶事发生在黑格尔临死之前,在他之前的任何一位伟大的哲学家都说不出这样的话来:“除了一个人之外,谁也不了解我;而他也误解了我。”相反,一个孤独者发现了自己并开始孤寂中思想对话的机会总是有的。这似乎发生在尼采在席斯玛莉亚(Sils Maria)构思查拉图斯特拉之时。在两首诗中(《席斯 玛莉亚》[Sils Maria]及《 来自高山》[Aus hohen Bergen]),他叙说了落空的期待和孤独者在渴望中的等待,突然“到了中午,一变成二……确信一致的胜利,我们用最大的盛宴贺庆;我友查拉图斯特拉莅临,他是嘉宾之中的嘉宾”。

孤独令人无法忍受的原因是,失去了可以在孤寂中实现的自我,但是又只能靠同类的信任才能肯定自己的身份。在这种情形下,人失去了对自身的信任(自身本应是他的思想的合伙人),也失去了存在于一个为提供经验而必须有的世界中的基本信心。自我与世界,思维能力与经验,都同时失去了。

人类思维的惟一能力(人类思维为了平安地发挥功能,就既不需要自我,也不需要别人,也不需要世界,当它与思维有关时,它独立于经验之外)是前提自明的逻辑推理能力。有说服力的证据之基本规则(二加二等于四之类的自明之理)是即使在绝对孤独的条件下也不能颠倒的。这是人类一旦失去相互保证时可以依靠的惟一可靠“真理”,这也是常识;人为了经验、生存,懂得他们在共同世界里的道路,就需要依靠这种“真理”。但是这种“真理”是空的,或者说根本没有真理,因为它并不揭示什么。(如果像某些现代逻辑学家那样将无矛盾定义为真理,这是否定了真理之存在。)所以在孤独的条件下,自明之理再也不只是知识的手段,而开始多产地发展它自己的各种“思想”路线。以严格的自证逻辑为特点的思维过程(这明显是毫无例外的)与孤独有某种联系,这是路德(Martin Luther)曾经注意到的问题。(他对孤寂和孤独现象的经验是独一无二的,他曾经敢于说“应该有一个上帝,因为人需要一个上帝,以使让人能够相信”。)他对于“圣经”文本有一句鲜为人知的评价。《圣经》上说:“人若孤独,是不好的。”路德说,一个孤独的人“总是从一件事来推断另一件事,并且将一切事情想到最坏处”。极权主义运动的著名的极端主义中的确包含了这种“将一切事情想到最坏处”,在这一推论过程中,总是得出最坏的可能结论。

在非极权主义世界里使人走向极权统治的是,孤独(过去只是一种边缘经验,通常是在像老年这样的边缘社会条件下经历的)变成了我们这个世纪里日益增多的群众的一种日常经验。极权主义驱使和策动群众进人的无情过程。像是对这种现实自杀式的逃避。“冷冰冰的推理”和“抓住你,好像被老虎钳夹紧”的辩证法“强有力的触角”似乎像一个无人可信赖、无物用倚靠的世界里的一种最后的支撑物。正是这种内在强制(它惟一的内容是严格避免矛盾)似乎能在与其他人的一切关系之外证明一个人的身份。即使当他处于孤独,这种内在强制也使他陷入恐怖的铁拳,而极权统治尝试绝不让他独处,除非是让他处于孤寂的幽闭之中。运用摧毁人际一切空间、迫使人们相互反对的手法,甚至消灭了孤立的生产潜力。运用教导并且美化孤独的逻辑推理的手法,使人知道,如果他放弃了整个过程由此开始的大前提,他就会完全失败,连最小的机会--孤独可以转化为孤寂,逻辑对以转化为思想--也被抹去了。如果将这种做法同专制政治的做法相比,似乎是找到了一种方法可以使荒漠运动起来,让一阵沙暴掩埋地球上各个部分的居民。

我们今天在政治领域生存的条件的确受到了这种吞噬一切的沙暴的威胁。它们的危险不在于它们可能建立一个永恒的世界。极权统治像专制政治一样,带有它自己的毁灭性细菌。正如恐惧和产生恐惧的虚弱无能是反政治的原则,将人扔进一个与政治行动相反的情景,而孤独和从孤独中产生的最坏的逻辑——意识形态推理,代表了一种反社会的情景,包藏着一种摧毁一切人类共居的原则。但是,有组织的孤独更是危险,远甚于被一个人的残暴和恣意妄为的意志统治下造成的未经组织之人的无能。它的危险在于威胁要向我们所知的世界报复--在这个世界里,到处似乎都走到终点——在那一个从终结中产生的新的开端有时间宣告自己诞生之前。

除了这一类思考--它们作为预言。无甚效用,但很少给人安慰--以外,仍然存在着一个事实:我们时代的危机及其中心经验带来了一种全新的政府形式,它作为一种潜势、一种始终存在的威胁、十分有可能从现在起就伴随着我们,正如在不同的历史时刻出现的其他形式政府,依靠不同的基本经验,总是与人类相伴随--无论有多少暂时的失败--君主政治、共和政体、专制政治、独裁政体及暴政。但是仍然存在着一种真理,历史的每一次终结必然包含着一个新的开端;这种开端就是一种希望,是终结所能够产生的惟一“神示”。开端在变成一个历史事件之前,就是人的最高能力;从政治角度来说,它与人的自由是一致的。奥古斯丁说:“创造了人,一个开端形成。”这个开端由每一次新生来保证;这个开端确实就是每一个人。

(本篇为《极权主义的起源》第三部第十三章) 转自《中国学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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