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澄清“《伶人往事》等书被禁”:我们一本书都没查禁
(新加坡)联合早报 (2007-02-01)
● 叶鹏飞(北京特派员)
就近日网上议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查禁八本书”一事,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司负责人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不存在查禁的问题,这次我们一本书都没有查禁。”
该负责人表示,总署确实在1月11日于北京大兴区的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培训中心开会,那是例行的一次内部工作会议,出席者包括地方负责新闻出版的官员、总署和文化部门的直属出版社管理层以及各地出版集团的负责人。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出版社都是国有文化企业,总署作为行业行政管理机构有责任提醒它们遵守法令,这是内部工作会议的目的。
共有九家出版社在该会议上被批评。九家出版社涉及的问题包括买卖书号、冒用“国家十一五重点出版工程”的名义、出版之前没有向当局备案或内容不良。
负责人说,凡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内容的重大选题书籍,出版前都需要向当局备案。他说,2006年中国出书近25万种,其中新书目多达13万种,需要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的不到1000种。
负责人说,没有所谓“八本禁书”的事情,但是确有五本书在会上被点名批评,包括《一个普通中国人的家族史》,因为有读者投诉该书美化了侵华日军。湖南文艺出版社因出版《伶人往事》,在这次会议上也受到了批评。
负责人转述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内部会议上的发言说:“作者怎么写、写什么,这属于作者的创作自由。我们不搞因书废人,或者是因人废书;但是出版社应该遵守国家关于出版的法令规定。”
本报发现,北京一些书店仍然有摆卖《伶人往事》,网上订购服务也能买到该书。
章诒和:总署有些说法自相矛盾
(新加坡)联合早报 (2007-02-01)
(叶鹏飞报道)就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查禁《伶人往事》等八本书所作出的澄清,《伶人往事》作者章诒和昨天通过代表律师表示欢迎,但是认为总署的有些说法语焉不详并自相矛盾。
代表章诒和回应媒体询问的浦志强对本报说:“总署终于肯出来说话,这是值得欢迎的事。可是我们不满意的地方在于澄清的话自相矛盾,一些地方也语焉不详。”
对于章诒和请他代表发言,浦志强解释,章诒和近日不断接到媒体的采访要求,感到应接不暇,因此委托他先代为回应。浦志强透露,章诒和在适当的时候将正式表明立场。
浦志强指出,总署并没有说明为何出版《伶人往事》的湖南文艺出版社被批评。他说:“在任何法治社会,对出版自由的尊重是言论自由的保障;总不能说允许作家自由创作,却不允许自由出版发表。”
他说,出版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保障的公民权利,总署针对出版社是违背宪法的行为。
浦志强表示北京市面上依然能买到《伶人往事》,不代表当局并没查禁这本书。他说:“书本有继续在卖以及书本是否被查禁是两个概念,这两者不是对等的。”
浦志强说,他们有证据证明《伶人往事》已经不能再印,这就是一种查禁行为。总署历来有查禁书籍的纪录,这次否认有查禁任何一本书,其信用是让人存疑的。
他表示,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是否说过“因人废书”的话,章诒和希望他本人出来说明,“我们认为总署的说法与事实有出入”。
业务专长包括名誉权纠纷的浦志强,在2005年与另13名大陆维权律师入选香港《亚洲周刊》风云人物榜。
在官民拉据中切开的言论空间
● 叶鹏飞(北京特稿)
中国官方在缄默多日后,终于就《往事并不如烟》作者章诒和指责当局禁止其新书《伶人往事》一事作出正式回应;然而章诒和对于澄清并不满意,其代表律师表示她将在近日正式说明立场。
中央电视台在1月30日晚的《新闻联播》特意播放一则新闻,说中国出版事业在2006年蓬勃发展,发行了大量的新书,似乎是间接地在为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名。
官方谨慎的回应方式显示,当局相当重视外界对事件的看法,试图厘清事实和说明立场,同时希望平息舆论因这起事件而认为中共正缩紧言论空间的疑虑;可是事件估计并不会因此而告一段落。
总署官员在接受本报专访时澄清,并没有查禁任何书籍,同时也否认章诒和的指责,说副署长邬书林表示查禁《伶人往事》是针对她“因人废书”。
然而章诒和却通过律师浦志强表示,希望邬书林亲自公开说明此事。
章诒和在发表第一封公开信的三天后,在1月24日又发表《我没有了退路——关于“声明”的说明》,质问邬书林:“您是否在会上点了我?您是否说了‘这个人的书不能出’这句话?”
她还表示:“无论是封杀我,还是封杀书,您能否启动法律程序通知我,我随时恭候。”
章诒和料诉诸法律
从章诒和委托律师向媒体发言,以及第二封公开信要求总署启动禁书法律程序,有理由相信她将寻求法律途经解决禁书事件。
禁书事件朝法律领域发展,再次说明民间社会的维权意识高涨已经成为一股不可逆的大势;此外,由于章诒和个人声誉所带来的舆论同情和声援,也让事件成为民间要求开放言论空间的试金石。
从知识界通过对章诒和的声援所表达的集体愤怒、海外媒体的密切关注以及网上舆论的热烈讨论,相信对当局已经形成一定的政治压力。
中国知识界和网上的舆论针对禁书事件衍生出两种意见:一派认为总署的行为违背了中共“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策,他们引用总理温家宝去年11月在文联、作协全国代表大会上与文艺界谈心时提出要“说真话”的例子,认为这是给中共帮倒忙。另一派则把禁书事件视为中共的真实意图,质疑当局开放的诚意。
官方同民间舆论互动
总署改变一贯的态度,愿意就事件作出公开说明,显示事件的发展超乎原来的预想,也代表了官方试图同民间舆论互动的一种谨慎尝试。
从这个意义上说,事件发展至此展示的还是一种社会整体的进步,无论是诉诸法律或是通过说理,官民在过程中的对话和碰撞都是学习和经验的累积,而言论空间必然要在这个拉据中切割出更大的天地来。
但是,中国目前复杂的政治社会环境意味着过程并不必然一帆风顺。就禁书这个事实而言,官方和民间就存在着不一样的理解,解读的不同也反映了互信仍然不够。
经本报查询,北京主要国营书店如西单图书城和王府井书店在30日晚,仍然有库存的《伶人往事》上百本等待出售;然而有私营的书店则表示该书“发生问题”,已经停止销售。
律师浦志强也认为,书本继续在卖和书本被查禁是两回事,《伶人往事》禁止再版,就是一种查禁行为。
世界对北京奥运和中国崛起所产生的各类想象,很大程度上来自他们观察政府如何应对问题。妥善处理禁书事件对于官方而言,意义恐怕越来越大。
原载新加坡《联合早报》
(附)章诒和:事态的变化和我不变的立场——兼告邬书林先生
2007年1月26日14时许,我在家中接到一位同事的电话,说(大意):邬书林同志是个好人,你们之间有误会……那个会上,他没点你的名。其实,不用托人带话,我早就知道邬先生是什麽样的人。
2006年,邬先生在出版社总编培训会上说:“我是黑白两道都有人。我刚才接了一个电话,就是□□□打来的……”随后又说:“你们要让我不舒服,我就先让你们不舒服。”当下我被侵害,是不舒服了,但你也未必舒服。至於“黑白两道”的话,别忘了我是坐了十年大牢的。您能吓唬总编们,对我可不灵。
“我没有点你的名”,这是邬先生私下带话的重点。看来,我需要再重复一遍您的讲话(某些字句比我1月20日的「声明」有所补充):“这个人的思想有问题。我们已经反复打过招呼,她的书不能出,稿子走了好几家出版社,都没敢出,你们(指湖南文艺出版社)还真敢出,胆子也太大了(一说太猖狂)……对这本书是因人废书。”接着便是对该社的惩处(摘去优秀出版社称号,削减20%书号配额等)。在那样一个场合,用那样的话语,又针对那样一个出版社,您所说的 “这个人”不是我是谁?那本书不是《伶人往事》又是哪一本?用我从事的戏剧专业术语来解释,就叫“规定场合、规定情景中的规定人物”。即锣鼓一响,胡琴一拉,梨园行的人就知道:这是一出什麽戏,角儿是谁了。您是政府高官,已经亮相,就别赖账。
邬先生若问这些话,我是怎麽知道的?“朝廷小,江湖大”这是从前的话;“政府小,社会大”乃是今日之现实。“进得衙门是官员,出了衙门是百姓”—— 这是现在很多官员的行为特点,您该知道吧。衙门里刚刚发生的事儿,他们能当信息、当聊天、当谈资都说了出来,其中还隐含着自己的感受与判断。这是常识,也是人性。您要明白,为了升官发财、胡作非为,却能密不透风、一手遮天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您还说:“这个人的思想有问题。”请问:您是不是要搞文字狱?我的思想有问题与你何干?犯法,有国家的法律、法院管。犯错,有我所在单位过问。您管得着我吗?宪法给你什麽权力来管我的思想?这是侵犯我的基本人权,所以您应当公开道歉,并承担法律责任。
最后,再来说“查禁”。根据我的切身经历,现在实施的查禁分速禁、缓禁两种方法。我的第二本书(《一阵风》)刚印完,即封在库房,这属於速禁。我的第一本书(《往事》)则是缓禁,即“卖完了就别再印了”。其实,缓禁的同时也在速禁。我这里就有一张浙江某市查缴《往事》的收据。这第三本(《伶人》),上边专门发了个通知,说(大意):网上流传的查禁八本书的说法严重失实。偏偏就在刚才(1月28日下午6时30分),一位姓戴的先生从张家港市打来电话,告诉我:他们那里的一家民营书店已接到通知,要收缴几本书,其中就有《伶人》。香港一位资深记者1月17日给上海某大报写了篇文章,里面提到我去年12月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演讲。很快,上海某大报打来电话说(大意):《伶人》刚刚被禁,“章诒和的名字不能见报”。看来,我真个是书被禁、人被封。您的上级发通知说没查禁书,您却要查禁。您这不是扇他们的耳光吗?
一切都很明了。您——是您个人将我看成思想犯,剥夺我作为一个公民的言论出版权利,您在公然蔑视宪法。否则为什麽不按照法律程序,而是像现在这样干些鸡鸣狗盗之事,连自己说了的话都不敢承认?还是“声明”里的那句老话:查禁我的书需要公开、公正、独立的司法程序。我特聘请一个法律顾问团。首席顾问张思之先生,另有浦志强律师、付可心律师,其他律师暂略其名。他们会依法尽力维护我的权利。
邬先生,我讲了这麽多,我与您之间有误会吗?基於我对您的了解,事态还可能会起变化,但我的立场不会变化。
2007年1月28日
原载《多维新闻网》
(附)章诒和:邬书林至少是践踏了两条法律
2007年1月27日 美国之音记者齐之丰
中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近日在不提出任何法律理由的情况下,下令禁止8本有关中国当代和现代历史的书出版发行。被禁的作者之一章诒和表示,她只是一个喜欢写书的作家,没有任何的政治抱负,但是她愿意为捍卫自己的中国公民基本宪法权利而献身。
章诒和是当今中国读者最喜爱的作家之一,被很多评论家誉为当今中国文笔最优美的散文家。章诒和星期五接受采访时说:“我这辈子唯一的本事就是讲故事、讲细节、讲往事。”
她写的三本书《往事并不如烟》、《一阵风留下千古绝唱》和《伶人往事》,每一本都受到称赞,被许多评论家和读者认为是足以传世的精品佳作。
*当局禁书不提依据*
但是,她的三本书在中国都成了禁书。今年年初,来自中国的新闻报导说,中国政府主管新闻出版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在全国图书定货会开幕时,宣布了一份“2006出版违规书选”,被点名查禁的书里,章诒和讲述中国京剧界名人往事的《伶人往事》名列第三。
章诒和说,到目前为止,她写的书讲的都是她父辈人的故事。她认为,她在《伶人往事》写的那些中国戏剧界前辈表演家都是中国文化当中的传奇人物,他们的故事美丽动人。章诒和说,她没有任何政治抱负,也没有任何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雄心大志,只是喜欢写自己喜欢的人的故事,不明白为什么她的书要受到如此不由分说的查禁。
*践踏宪法所护权利*
章诒和认为,邬书林作为政府主管新闻出版部门的高级官员没有任何法律理由就任意宣布禁书,至少是践踏了两条法律,一个是践踏了中国公民的宪法所保障的言论出版自由,一个是践踏了作家的创作自由。
章诒和日前发表声明,要求邬书林明确说明,邬书林是否在全国图书定货会上点了她的名,是否说了“这个人的书不能出”这句话。
章诒和尤其对邬书林作为一个政府高级官员毫无礼貌的言辞感到愤怒。她说:“你在那么大的范围里头,不点名地点我,说:‘这个人、这个人。’毫无礼貌。什么叫‘这个人’呢?我现在一直都叫你邬先生吧,对不对?我觉得,胡锦涛先生一直在提要和谐、要八荣八耻、要文明。那么,你在对待一个普通公民的时候能不能文明一点呢?”
*要求政府提出法律理由*
章诒和发表声明,要求邬书林对查禁她的书提出法律理由和法律通知。同时,章诒和也表示,已经有人认为,邬书林及政府有关部门对这种明显违反中国最基本的法律的做法最后会采取装聋哑的处理方式,不理会她本人以及其他人的抗议。章诒和表示,在21世纪的今天,中国还是这个样子,令人感到悲痛、悲哀。
她说:“我们在法制的道路上开始走,但是我认为步履缓慢,步履缓慢。大家总觉得要慢慢来。实际上很多事情,已经50多年了,还快吗?”
*经历凄惨无畏强权*
50年前,章诒和的父亲、中国著名民主派人士章伯钧听从了中共领袖毛泽东的号召,给共产党提意见,然后毛泽东下令对章伯钧以及至少55万中国知识分子实行以言治罪的惩罚,他们的罪名和罪证就是给共产党提的意见。
章诒和说,她父亲章伯钧有治国平天下的雄心壮志,也有出色的组织才干,她本人没有任何政治抱负,也没有什么组织才干,她只是喜欢写书,讲故事。他说,但是为了维护自己作为一个作家的基本自由,她愿意赴汤蹈火,为自己、为自己的同行争取自由献身。
她说:“我是什么都经历过的。枪毙人我在旁边站过,我埋过死人,我受过很多的屈辱,我挨过打,我上过刑,所以我什么都不怕。为了一个公民的权利,付出是值得的。”
到目前为止,虽然章诒和以及众多中国网民强烈要求政府对任意剥夺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做法提出一个法律依据,不过当局一直没有做出公开的正面回应。
原载美国之音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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